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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转型时期家庭婚姻压力与社会支持策略

2019-06-11王丹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1期
关键词:全面二孩

王丹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经济水平的提高,短短的三十多年从“独生子女”政策到“单独二孩”政策再到“全面二孩”政策,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虽然国家生育政策在发展、变化,但相对应的国家机制却不完善,家庭婚姻压力问题依然存在。在分析国内目前家庭的现状,以及“二孩”政策带来的家庭婚姻压力,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去寻找适合我国家庭具体实际的社会支持策略,更好的缓解家庭婚姻压力,提高青年人的家庭幸福指数,让国家生育政策更好的延续下去。

[关键词]生育政策;全面二孩;家庭婚姻压力;社会支持策略

[中图分类号]C923[文献标识码]A

继“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二孩”政策进一步完善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标志着生育政策进入转型时期。从已有的研究看,两次“二孩”政策的提出為促进我国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老龄化问题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并推动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加剧了家庭婚姻压力的矛盾。因此,分析“二孩”政策带来的家庭婚姻压力,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支持策略,为缓解家庭婚姻压力,实施生育政策成功转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现阶段我国家庭婚姻压力与社会支持状况分析

1.1    巨大的养育成本影响着青年人的生育意愿

中国延续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生育计划的限制,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他们成为了家庭的核心。父母的过分溺爱、保护、放任使青年一代独生子女无论学习上或生活上无压力感。在步入婚姻生活中,“双独”家庭青年夫妇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不同,导致面对生育二孩问题产生分歧。生育孩子抚育其成长需要充足的时间、金钱和人力,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婚姻家庭的关系。随着国内经济的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促进了物价指数上涨,青年人面对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孩子的抚养不简单是养的问题,关键在于教育。从幼儿园到中学、大学近二十年孩子的教育问题,加剧了青年人的压力。近些年出现的“学区房指标”“摇号上学”等等新名词,造成孩子入学难,希望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昂贵的课外补习机构,艺术特长的培养,无疑需要大量的财力。巨额的教育成本是青年夫妇不愿生育二孩的主要因素。

1.2    性别歧视与女性健康发展条件制约着青年人的生育实践

新时代的女性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熏陶,有了与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地位,女性的劳动力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一部分,因此社会价值得到了广泛的认可。青年女性作为生育的主体,承担生育的重任,从孕育到养育漫长的过程,女性将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家庭和照料子女,造成了女性工作的间断性,减少了晋升机会,增加了女性的失业风险,这势必对女性的职业生涯有极大的影响。用人单位在招聘与录用过程中,倾向于雇佣男性。以灵活的方式拒绝有生育意愿或者打算生育二孩的女性求职者,进一步提高了女性录用标准,加深了女性就业歧视,其发展利益和权利没有受到保障,必然会影响到青年女性的生育实践。此外,生育二孩的女性年龄据已有数据分析在30~40岁之间,科学的女性最佳生育年龄是在25~29岁间。许多女性要面临高龄产妇、高危妊娠及产后抑郁等一系列问题,这就对我国现有的妇女健康服务模式和新生儿临床诊疗的资源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制约着青年女性再生育的意愿,影响转型期生育政策的具体实施。

1.3    二孩由谁带引起的家庭冲突危机着青年人的生育环境

关于二孩生与不生,是青年人要面对的问题,生了由谁带?也是他们要面对的更大的问题...对于0~3岁的儿童而言,父母应该是作为第一看护人和教育引导者。但是当代青年人大多数都是有工作的,只能靠工作之余的时间来看护子女。生了二孩谁来带?在传统的中国式家庭模式影响下,祖辈承担着照料孩子的重任。隔代照料满足了婴幼儿的衣食无忧,同时给青年夫妻带来忧虑,从代际理论认为,不同代人之间思想上和行为上存在差异和冲突,不能满足青年人对孩子的“科学早教”愿望。“隔辈亲”使老人看护孩子方面过分溺爱,影响儿童健全人格的养成。青年人负担不起高昂的婴儿抚育成本,还需要父母经济方面的支持。中国的传统观念“男主外,女主内”,母亲在孩子养育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父亲只负责赚钱养家,有些家庭父亲甚至是“缺席”状态,没有负起父亲的责任和义务。影响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同时加深了夫妻间的矛盾。

1.4    托育服务的社会支持策略的不完善无法满足青年人的养育需求

我国的托育机构存在着总量不足、质量不均、服务僵化的问题。目前,公共托育机构主要集中招收3岁以上的适龄儿童,而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属于缺位模式。2011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近10年来随着公办托育机构的减少,城镇家庭中孩子3岁前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比例仅为0.9%。这种模式下婴幼儿的日常照料责任全部转嫁给家庭承担。母亲作为生育主体,是婴幼儿的主要看护者,从孕育期、哺乳期及照看期需要经历三年的时间,我国的女性产假只有98天,远远满足不了育龄女性的需求,迫使许多女性离开职场,回归家庭做全职母亲,势必对女性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是极大的资源浪费,减少家庭经济收入,降低青年夫妻的生活质量。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不好,父母双方必须共同努力工作养育两个孩子,只能聘保姆照顾孩子的日常,大多数保姆文化程度较低,对婴幼儿的科学看护意识达不到父母的要求,甚至出现一些不合法的虐童事件,这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教育和培养儿童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更是关乎我国生育政策转型时期人口发展的大计。

2    国际社会缓解家庭婚姻压力的经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都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人口的发展。青年人作为祖国的接班人,必然要承担国家发展的重担。为了减轻青年人家庭负担,维护婚姻家庭,许多国家采取不同的措施帮助家庭,来支持社会的发展。总体来看,目前各国家庭政策的主要发展趋势是稳定家庭、维护家庭成员平等权利以及增加家庭福利。

2.1    实施家庭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现金补助形式对家庭进行经济扶持,来减轻青年夫妻生育和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并通过减免税收、子女补贴和特殊家庭补贴等方式提高家庭收入,是增强家庭应对各种经济风险能力的有效手段。其中法国的各项补贴政策较为完善,如生育补贴、子女教育补贴及特殊家庭补贴。为放弃工作照料子女的全职母亲发放生育津贴,并且孩子3岁前每月还可领取定量的现金,此外,政府还为单亲家庭设置了特殊的补贴政策。德国则是直接给予家庭现金的补助形式,在抚育子女费用的税收方面采用减免的方式,并提供育儿金、父母补助金等,对于低收入家庭除了经济上的支持外,还附加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根据收入符合要求的家庭,可以申请福利住房等等来减轻青年人养育子女的负担,为儿童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2.2    出台国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制度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也是需要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世界各国发展不同,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也是有差异的。如德国、法国和日本等,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制度、家庭收入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等国家政策,有效的保障了家庭和儿童的利益。从国家的政治经济层面上,参与家庭事务,制定家庭政策,通过法律制度为青年夫妻在养育子女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保护家庭婚姻。如德国《就业母亲保护法》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为避免噪音、辐射的影响,雇主有义务调整怀孕女性的工作岗位,且有14周的孕产保护期,在这期间,员工收入不变,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辞退孕期或生育不满4个月的女职工;日本多次修订的《育儿照护休假法》规定延长育儿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半,婴幼儿不满一周岁的全职从业女性可以向工作单位提出休假。为了母亲能够有效的照顾儿童,各发达国家还制订了可观的产假制度,如瑞典新生儿父母有16个月的带薪休假,挪威为15个月,英国母亲带薪产假为10个月,加上无薪假期可达到一年以上。除产假外,日本还制定了育儿假、家庭照料假等与生育有关的休假制度。德国、意大利等国家为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设置了集看护、教育、营养、健康为一体的照料和保护体系,并制订了儿童看护体系法案。

2.3    提倡性别平等和鼓励女性就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讲话中强调,推动妇女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能极大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因此女性就业不仅是一个意识形态问题,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推动性别平等,鼓励女性就业,让女性同男性一样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并通过立法改变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倡导男女共同参与育儿、养老、家务劳动等家庭工作,实现女性工作与家庭关系平衡,营造家庭友好环境,提高家庭婚姻质量。北欧社会主义福利体制和家庭体制国家的代表——瑞典,家庭政策最重要的目标就是促进性别平等和推动女性充分就业。瑞典著名的“父亲产假”被世界各国作为典范,即由母亲单方面享受的产假,修改为父母双方轮流使用的带薪亲职假,促进父母共同承担抚育孩子女的责任。 为了鼓励女性就业,美国政府推出灵活的工作安排政策和工作分享项目,以联邦雇员弹性和压缩工作时间,鼓励女性在兼顾工作的同时能行使家庭责任,缓解了女性工作与家庭的冲突。

2.4    建立儿童看护和教育体系

西方发达国家家庭政策目标——关注儿童发展,保护青少年成长。儿童不仅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的希望。近些年,世界各国纷纷设置了以儿童照料和早期教育为主,综合看护、教育、营养、健康为一体的看护体系,更好的保障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法国是欧洲最早建立儿童看护体系的国家,提供了多样化的儿童保育模式:既有国家筹建的公共幼托机构,也有针对上夜班的父母的企业和医院办托儿所;还有由政府颁发执照,在家帮助母亲照顾儿童的“母亲助手”;“住家保姆”、“育婴保姆”孩子寄托在保姆家,同时可最多照顾4位幼儿;“城市希望”、“临时托儿所”、“儿童花园”等临时托幼机构,满足不同家庭和不同母亲的要求,让不同时间、不同工作性质的母亲有更多的选择。瑞典各地政府还提供病护服务,为孩子生病而无法照料的父母提供帮助。英国政府不仅积极设立公共幼托机构,同时为在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发放儿童信托基金作为启动资金,减轻青年父母的育儿压力。

3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支持家庭,保护婚姻的社会支持策略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着中国家庭的自主生育权力,国家没有介入对育儿家庭的帮助政策和照顾功能的参与,家庭承担了儿童看护及教育的全部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力量的注入,应满足家庭新的需求。目前,我国在追求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中,政府已将家庭、婚姻、妇女、儿童的一系列保护问题纳入国家视野。重新定位家庭的战略地位,建立保护婚姻家庭的社会支持策略,有助于提高家庭成员的幸福指数,并从长远发展目标看,对于提高国家劳动力素质,社会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

3.1    构建制度化的中国家庭支持政策体系,满足家庭需求

我国家庭作为重要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应扮演好为家庭提供帮助服务等支持政策的角色,建立健全家庭支持政策体系,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家庭的发展,有效发挥家庭职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政策体系,一方面政府应该从长远目标和整体利益出发,投资以社区为依托,逐步建立起以社区干部、妇联、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家庭服务中心, 执行有关家庭的服务政策。例如:婚前教育、家庭生活技能培訓、父母角色及亲子关系技能、儿童保护及儿童和老人照顾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援助、家庭应急服务、家政服务、家庭和婚姻关系咨询以及信息服务等,来满足家庭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国家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减少贫困家庭。利用税收手段支持家庭,以家庭为单位,针对不同家庭类型和需求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单亲、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应减免个人所得税,并提供相应的社会救助金等服务政策,帮助家庭承担相应的责任。

3.2    完善医疗体制和生育保险的社会支持,关注育龄女性健康

伴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国家卫生部对妇女怀孕分娩,再生育女性的身体机能和产后恢复等健康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政府加大了对公立医院妇女儿童机构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降低了生育成本,提高了服务质量。针对高龄产妇、高危分娩女性不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模式,帮助降低产妇分娩过程中风险事件的发生率;也创建了详细的产妇档案,保证护理人员对产妇资料的了解程度;同时对医院的护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再生产女性护理方法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能力,为产妇提供了舒适放心的医疗环境。同时生育保险制度也发生了调整,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确保了家庭生育的医疗费用、女性产假及男性生育陪护期间的生育津贴,使女性因生育产生的经济成本得到了有效的补偿,减轻了家庭育儿负担。

近些年,社会上纷纷出现了“月嫂”“月子中心”、“产后健身房”及“产后护理美容院”等等为生育女性量身定制的一系列的孕产健康修复、管理、及母婴服务,有效地控制了女性产后抑郁和疾病,减少了家庭矛盾的发生。

3.3    發展儿童早教的公共服务社会支持体系,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婴幼儿的照看和养育体系,在欧美工业化国家已经从个体的需求转变为个体的权利,被视为政治束缚下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工作父母的要求。目前,我国在新一轮生育政策的形势下,应该重视儿童早期发展问题,建立“国家、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儿童早期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国家层面上,国家应把儿童早期教育机构和幼托机构,作为公益性活动来大力支持与发展,加大对儿童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将儿童早期教育经费列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和教育事业经费,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举办托幼机构,建立0~3岁儿童的家庭辅导服务,并规范民办儿童早期教育机构的准入标准。在社会层面上,提倡儿童早期教育进社区的服务,做好婴幼儿家长的辅导工作,大力宣传儿童健康知识,提高父母科学育儿能力,设立社区临时看护服务、儿童早期教育指导服务等社会支持,为青年夫妻提供针对性的育儿教育和指导,提高家庭养育水平。在家庭层面上,倡导父母共同履行育儿义务,鼓励男性回归家庭,分别扮演好丈夫和父亲在家庭事务中的角色和义务,营造一种夫妻共同承担家务的友好家庭氛围,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也至关重要。

4    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保障生育政策转型能够更好的迎合我国人口计划的需要,家庭支持体系重构的需要,向响应政策号召的家庭提供帮助和支持是关乎国家发展的大计。为此,应借鉴国外社会的经验,结合我国家庭具体实际,通过家庭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缓解青年人的经济压力,通过女性就业、妇女产假等方式帮助平衡女性工作和家庭矛盾,通过不断完善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儿童早期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及其它社会服务等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的社会支持策略,有效缓解家庭婚姻压力,提高青年人的婚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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