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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保障的影响研究

2019-06-11胡泽禹

财讯 2019年7期
关键词:养老保障农村

摘 要:在我国,家庭是不仅是构建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也是发挥养老保障作用的重要载体。在社会经济迅速转型的今天,伴随着人口结构的改变,家庭结构逐步趋向于小型化、核心化与空巢化,家庭发挥养老功能的作用不断弱化,所能提供的养老资源不断减少,然而农村地区老龄化现象又非常严重,养老需求不断增加,发展社会化养老成为了必然的趋势。在现今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变迁的背景下,仍要加强巩固传统孝文化,坚持发挥家庭养老的作用,逐步推动农村地区社会化向前发展,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关键词:家庭结构;养老保障;农村

自古以来,“百善孝为先”、“养儿防老”等孝悌观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地区最主要、最普遍的养老模式。但是,受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孝悌观念的转变、大规模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和人口老龄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農村传统的家庭结构受到了巨大冲击,小型化、核心化家庭成为主要趋势,空巢老人家庭、留守家庭、隔代家庭不断增多,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农村养老正面临者严峻的挑战。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以家庭为主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又面临如此困境,本文欲以农村家庭结构变迁为基础,分析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保障模式所造成的影响,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方向,提出一系列可操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特点

家庭由具有姻缘、血缘以及收养关系的成员组成,是每个社会成员最主要的生活组织,具有养老育幼的主要职责。家庭结构是指一个家庭成员结构及其相互作用而形成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家庭结构主要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家庭人口要素,包括家庭人口数、夫妇对数和代数。二是家庭模式要素,即同一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联系模式。我国学者主要依据夫妇对数、代数和血缘关系对家庭结构种类进行划分:由夫妻两人或者父母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主干家庭;由父母和两对以上已婚子女,或是兄弟姐妹婚后不分家组成的联合家庭;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家庭结构,如只有户主一人的单身家庭;只有一对老人的空巢家庭;祖孙两代的隔代家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农村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庭规模小型化,未来仍将持续

20世纪80年代以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生育率急剧下降,家庭子女人数减少,家庭规模日趋减小。据统计,我国家庭平均户人口从1982年的4.41人逐渐下降到2014年的2.97人,平均家庭户人口下降1.44人,家庭人口结构变化具有下降速度较快、幅度较大的特点。农村家庭规模较城市家庭规模要更大,2014年,城市家庭和乡村家庭规模平均分别为2.69人/户、3.15人/户,对比2000年,城市家庭规模减少0.34人,农村人口规模减少0.53人,农村家庭规模下降速度更快,说明未来农村家庭老年人人口比列上升速度会更快,养老压力更大。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仍将持续下去,据预测农村家庭规模在2030年将会减少至3.05人/户,2050年进一步下降到2.67人/户。同时,伴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多,2050年农村平均家庭老人上升至约0.51人/户,即约每两个家庭就有一个老人。

(2)家庭结构核心化,主干家庭成为重要补充

核心家庭已经成为中国家庭的主要形式,1994年,夫妇与子女一起居住的二代户核心家庭所占比例高达65.88%,2009年二代户核心家庭比例虽然降到55.64%,但所占比例仍旧最大。然而,夫妇核心家庭呈现增多的趋势,家庭结构仍保持着简化的趋势。三代户的主干家庭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到2009年,三代户主干家庭比重从19.22%增长到了22.95%,可见,主干家庭是核心家庭之外的主要家庭结构模式。由于经济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差异,农村三代户主干家庭比例要高于城镇,2009年,农村三代户比例为27.53%,高出城市12.44个百分点。

(3)家庭结构多样化,空巢家庭不断增多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家庭结构衍化出多种形式,隔代家庭和空巢家庭等家庭模式数量不断增多。随着劳动力流动性不断增强,大量中青年开始长期离家进城务工,并且有大多数家庭选择在城市定居,这就导致形成了家庭以老人照顾小孩为主的隔代家庭和空巢家庭,这在过去的传统农业社会中是很少的家庭类型,二代隔代家庭也是目前最为普遍的隔代家庭。根据“六普”数据显示,65岁及以上的空巢老年家庭有1353万户,农村空巢家庭比例高达68.75%,为930万户,而农村空巢老人共计1860万人,占农村65岁以上老龄人口的比例为21.16%。2016年,农村地区老年人口6363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比例约为10.5%,未来,农村老龄人口数量仍将不断增减,城市化进程还会持续,因此农村空巢家庭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地区原本养老资源就不富裕的养老保障体系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4)家庭结构代际关系趋向平等化

家庭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处于生产的核心地位,家长享有较高的家庭地位具有绝对的权威,家庭代际关系主要是以纵向的亲子关系为主,“孝悌观”成为了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中心。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女性地位不断提高,儿媳妇在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升,老人地位相对下降。家庭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年轻夫妇外出务工获取,以耕种土地为主的农业生产退居于家庭的次要地位,伴随着的是老人地位逐渐下降,家庭的代际关系也逐渐转向横向的夫妻关系,年轻人山羊意识逐渐淡化,父辈对子辈的管制权越来越弱。同时伴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四二一”结构家庭数量不断增多,独生子女成为了家庭资源投入的中心,家庭关系中心代际下移,幼儿的地位甚至凌驾与老年人之上,“尊老不足,爱幼有余”现象较为严重。

二、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对养老保障的影响

作为传统家庭自然选择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近几十年来家庭结构发生剧烈的变迁,传统的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1)家庭养老的伦理道德基础减弱,孝悌观淡薄

自古以来“养儿防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观念,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养老方式是一种与西方社会的“接力式”养老不同的“反哺”式养老。费孝通用公式形象的区分了西方社会的“接力式养老”与中国社会的“反哺式养老”,西方的公式是:F1→F2→F3→F4,指的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是一代又一代的“接力模式”;中国是:F1→←F2→←F3→←F4,指的是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育丙代,丙代赡养乙代。

在以家庭生产为主的农业社会阶段,孝悌观在中国传统家庭养老中发挥着规范和约束的作用,始终贯穿我国每个家庭,对我国的农村养老建设影响深刻。在社会变迁和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的脚步中,现代价值观和家庭养老观念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传统的伦理道德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环境土壤,导致以传统孝道文化作为家庭养老伦理道德基础逐渐减弱,孝悌观淡薄。具体表现为:第一,子女反哺意愿降低,不愿意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虐待老人事件时有发生,很多子女由于工作单位的缘故离家较远,无法时刻陪在父母身边,导致父母和子女之间“相聚远、局势少、相聚难“,增加了子女赡养老人的难度。与此同时,家庭作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纽带作用逐渐减弱,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趋于淡漠,这不仅导致老人生活无人照料,生活质量下降,而且老人内心的孤独感也会倍增,精神情感无法得到有效慰藉。第二,尊老敬老观念逐渐淡化,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在越来越多的青年人群体中盛行,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沦丧,不孝顺、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正当权益现象愈加严重,老年人无法获得子女关怀,更甚者,出现“啃老”、“虐待老人”等情况。

(2)家庭养老的经济供养能力下降,养老资源供给减少

经济支持是养老保障的首要问题,老年人获得经济保障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个人的积蓄和退休金;二是家庭成员赡养;三是依靠社会保障体系。由于一般情况下农村老人个人积蓄少并且没有退休金,社会保障水平也比较低,主要的经济来源还是依靠家庭的代际转移获取,特别是一些高龄老人,更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老年人子女越多,家庭发挥养老功能的能力越强,养老风险越小。反之子女越少,家庭的养老能力较弱,养老风险较大。随着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小型化发展,尤其是存在着大量的“四二一”结构的家庭,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相较于传统家庭数量骤减,年轻夫妇的养老压力巨大,无法在经济上给予足够的支持,必然影响到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此外,因家庭规模减小,家庭整体生产能力和收益水平降低,家庭收入代际转移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也相对下降,特别是当老年人遭受重大疾病时,这些问题会更加突出。不同于以往的家庭,即家庭经济流动方向主要是由子代流向父代,随着家庭结构趋向于代际平等化,更多的家庭把更多重心放在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上来,几乎给予其全部的家庭资源,老人年受家庭关注度下降,用在老人身上的资源相对减少,综合以上因素,都导致了家庭在养老资源的供给中相对减少。

(3)老年抚养比上升,养老需求增加

老年抚养比通常指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和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人口)的比例,衡量的是平均每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老年人口数量的指标。农村家庭老年抚养比在2000年为11.2%,根据预测,农村家庭老年抚养比在2035年将达到24.45%,即约四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一个老人,在2050年,该指数继续攀升至30.39%,也就是说大约三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一个老年的养老需求,可以看出未来的养老需求不断增加,养老压力将变得更为沉重,仅仅依靠家庭养老很难维持。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老年人口的预期寿命也会不断提高,2020年,人口的预期寿命会提高到74.17岁,以后还会进一步提高,然而,寿命的延长往往伴随着疾病的发生,需要大量医疗资源的维持,老年人口的年龄越高,生活自理能力不断下降,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对经济支持和养老服务的需求。

三、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迁和养老需求的快速膨胀,已经无法完全依靠家庭来满足养老需求,需要积极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实现社会化养老方向的制度体系构建,逐渐建立多支柱、多层次的综合养老保障体系。

(1)巩固孝文化,坚持家庭养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家庭发挥养老功能的作用有所弱化,但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模式、社会化服务状况以及养老的实际情况,家庭养老仍然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是一种主要的社会保障模式。家庭养老成本较低并且可以的到儿女的照顾,在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具有其他养老方式无比拟的优势,居家养老也是农村地区老人选择养老方式意愿的主流观念。坚持家庭养老需要重新巩固孝文化,重塑家庭和谐代际关系,提高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首先大力宣传孝文化,,广泛开展孝顺父母的主题活动和公益广告宣传,大力培植年轻人“孝顺父母”、“尊老爱老”意识,提高年轻人反哺意愿。其次,通过立法将子女的养老保障责任具体化、规范化,比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了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最后,提高家庭养老的收益性,政府通过税费减免、贷款优惠、现金给付、探亲假等政策激励家庭养老。总之,多种举措并举促使更多的家庭资源从子女流向老人。

(2)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完善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

社会养老是指通过社会提供老年人的经济来源和生活服务,目前,社会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替代家庭养老,社会养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社会养老模式有待进一步发展。对此,农村社区需要组织留守妇女和青年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事业中来,通过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进行养老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专业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此外,积极增加养老机构的建设和供给,养老机构要配给足够的医疗保健器材和设施,专业水平较高的医护人员和心里健康引导人员可有效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3)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首先,提高农村地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水平,政府通过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险缴费意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提高农民的参保水平,把更多的疾病种类统筹到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范围之内,这不仅可以降低子女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增加老人的经济收入,刺激老人消费水平的提高。其次,关注老人的情感需求,丰富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提升老人精神层面的追求,需要在农村地区积极建设老年人休闲娱乐场所,加大对文化服务站、书籍阅览室的投入,举办多样化的文化娱乐活动,针对不同老年群体开展运动类、歌舞类、棋牌类等形式的活动,让他们也能够切实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张莉莉.社会转型期孝悌观对我国农村养老事业的影响[J]城乡社会观察,2016(00):124-131.

[2]贾敏.农村家庭结构变迁的特点及养老方式的挑战研究[J]知识经济,2015(11):7+9.

[3]吴翠萍,罗丹.家庭结构变迁中的养老方式转型升级[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3(02):32-36.

[4]何芸.农村家庭结构变迁及其对养老保障的影响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1(01):74-80.

作者简介:胡泽禹(1993—),男,汉族,河南安阳市人,職称,经济学硕士,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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