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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调查与思考

2019-06-11课题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政协委员主体作用

课题组

摘   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人民政协的组织细胞,是政协开展工作的基础。当前,基层政协委员履职水平离政协工作的要求尚有差距,存在不会履职、不敢履职、不愿履职现象。因此,必须提高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关键词: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履职能力

中图分类号:D6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9.02.001

文章编号:1009-6922(2019)02-05-05

人民政协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是人民政协的组织细胞,是政协开展工作的基础。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即通过纪要、信息、建议案等多种渠道进行政治协商;通过视察、调研等形式进行监督;通过撰写调研报告、提案或其他形式进行参政议政。新时代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高低、作用大小和工作成效以及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委员的素质和参政议政的水平。当前,基层政协委员履职水平离政协工作的要求尚存差距,不会履职、不敢履职、不愿履职现象是新时代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必须要探索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新时代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的主要表现

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是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基礎。据统计,2015年底,全国大约有60多万各级政协委员,而在县级政协委员中,来自农村、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基层一线政协委员约占60%,其中约有25%的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无所适从,不会履职

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政协职责了解不够深入,不知道为什么当政协委员?当了政协委员要干些什么?怎么干?这导致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不履职、不会履职、乱履职。

1.履职内容不明。来自于农村、企业的基层政协委员中,约有10%的政协委员不明晰个人职责,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参加会议以外的职责一片茫然,不知履职该如何“下手”。

2.履职方式欠妥。有的想监督又不知该监督谁,即使知道了监督谁又不知怎样监督;有的则采取在相关会议上以“发牢骚”的方式履行所谓的“监督”;有的在微信朋友圈以“爆料”方式进行监督。

3.履职能力有限。个别来自于农业(农村)、企业界的基层政协委员,由于长时间没有从事过调研和写作,想调研而又不知道怎样调研,想写提案而又找不到题材,即使东拼西凑写了调研报告或提案也杂乱无章,主题不突出,无法立案。

4.履职动机不纯。个别基层政协委员以“我”为中心,只反映与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的基层政协委员的提案和社情民意只是反映解决其某亲戚或某朋友的利益问题,对于反映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提案却只字未提。

(二)“忙”字当先,无暇履职

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忙于本职工作或自身事业,不主动收民情、传民意、解民困、分民忧。

1.机关委员“挤”不出时间。来自党政机关的政协委员,本职工作事情多、压力大,早已“5+2”“白+黑”,忙得不可开交,个别机关政协委员根本没有心思撰写提案、建议意见和反映社情民意。

2.教师委员“腾”不出时间。有的来自教育战线的政协委员平时早晨7点半就要赶到学校,晚上9点过后才能回家,整天忙于教学、批改作业和班务管理,还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处理家务等,对开展调研、撰写提案的兴致不高。

3.农村委员“挪”不出时间。来自农村的个别政协委员则忙于自己的责任田,是村干部的还要忙于脱贫攻坚、基础建设、产业发展、迎接各方面的检查督查和其它村级事务,即使在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或接收到一些社情民意也只是口头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几乎忘记了自己的政协委员身份。

4.工商委员“占”不起时间。一些来自工商界的政协委员认为“时间就是金钱”,一分一秒都“金贵”,时间“占”不起。他们整天忙于自己的生意或生产经营,根本就不想拿时间撰写提案、提建议意见和参与相关活动。

(三)“怕”字当头,不敢履职

个别政协委员怕惹麻烦不敢履职,尤其是不敢代表自己的界别讲真话。

1.唱“赞歌”。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会和分组讨论中,有畏难情绪。特别是有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场时,在不得不发言的情况下,人云亦云,只唱“赞歌”,不敢反映问题,更谈不上主动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

2.搞“应付”。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开会坐角落,怕发言。若轮到自己发言时,避而不谈;如被主持人点名发言,也只是象征性汇报工作而已,不敢提深层次矛盾;即使要求必须撰写提案或建议意见,也只是轻描淡写;有的干脆在别的政协提案中挂名,却没有自己独立的提案和建议意见。

3.怕“麻烦”。个别部门的政协委员害怕提出的提案又转交给本部门办理,担心给自己添麻烦;同时撰写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提案或建议意见,又有后顾之忧,所以干脆不写提案。

二、新时代影响基层政协委员有效发挥主体作用的原因分析

影响基层政协委员有效发挥主体作用的原因,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个性的、也有共性的,这些重要因素都不可忽视。只有找准“病因”,然后“对症下药”,才能确保人民政协凝聚力量,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切实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重要作用。

(一)基层政协委员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政协工作的需要

新时代政协工作需要综合素质高、履职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基层政协委员。然而,个别基层政协委员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政协工作的需要。

1.自身素质能力不强。个别单位在推荐提名协商政协委员人选时,往往倾向于照顾老同志情绪,在推荐政协委员时优先照顾老同志;一些民营企业老总分身乏术,但又考虑到企业界代表比例,只得勉强提名为政协委员,导致个别基层政协委员素质不够高。

2.自身职责定位不准。个别基层政协委员对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是“专门协商机构”的功能定位不了解,错误地认为:协商是临时性、间歇性的工作,决策之前协商是“干预”,决策过程协商是“添乱”;也有的认为地方政协作用发挥不突出,撰写的提案、提的建议意见成效不大。

3.自身履职信心不足。个别基层一线的政协委员对自身履职信心不足,没有把政协委员当成一份荣誉、一份职责。有的认为政协委员就是一种“闲职”,说是一种“职务”却又没有职务工资;说是一种“代表”,却又不像党代表、人大代表一样经民主选举产生,不具代表性,没有法律效力。

(二)基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对新时代政协委员履职支持力度不够

基层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然而,个别基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对政协委员重视度不够,不像支持党代表、人大代表那样支持政协委员履职,挫伤了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1.活动排除在外。主要体现在乡镇,乡镇财政每年有党代表、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预算,每年乡镇要组织本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外出考察学习,并特别邀请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而绝大多数乡镇没有邀请政协委员参与。

2.履职不能保障。一些基层政协委员只是单位的普通职工或职员,他们参与政协会议、调研活动前,首先考虑是否影响机关正常业务工作、是否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开口”说话受限。普通基层政协委员在本单位的话语权有限,在乡镇、部门传达上级“三会”精神时,基本上都由书记、乡镇长、部门的“一把手”传达,基层普通政协委员没有“开口”的机会;一些乡镇、部门工作决策不征求所在单位政协委员的意见;甚至个别乡镇、部门“一把手”或企业“老总”向政协委员“打招呼”,不让反映涉及影响本地、本部门、本企业的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

(三)相关部门对基层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意见办理回复不够重视

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需要委员自身的动力和激情。然而,个别单位、部门在政协委员提案、社情民意办理的先后顺序和回复上,方法不当,浇灭了政协委员履职的激情。

1.提案办理分等级减激情。个别乡镇、部门在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上不按提案的轻重缓急来办理,而是先办理党代表建议,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最后才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无形中把提案分成了三个等级。

2.提案办理讨埋怨伤感情。有的政协委员反映地方的难点问题、棘手问题,最后反遭埋怨、指责。这种情况严重打击了政协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3.提案回復求满意要留情。提案办理必须要求回复提案人,提案人要给予满意度评价。而一些单位对提案并未办理或未达到理想效果,有的只是给予了“说明”。办理单位为了得到“满意”能“交差”,单位出面“沟通”。

三、新时代有效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对策与建议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主体。坚持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这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优势所在、活力所在,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并对发挥政协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为人民政协事业提供了方向指南和行动纲领。提高新时代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坚持以委员为中心,以制度为保障,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坚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深入调查研究,勤勉履职尽责,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坚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拒绝冷漠和懈怠、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树立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一)强队伍,筑牢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基础

高素质的基层政协委员队伍是确保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前提。政协工作的潜力在委员、实力在委员、活力也在委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以委员为中心,树立“委员强则政协强”的观念,把充分激发委员主体意识、调动委员履职主动性自觉性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1.严把入口强基础。人民政协是庄严的政治组织,政协委员是荣誉更是责任,必须重视发挥委员作用、建设过硬委员队伍。把握政协委员准入关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基础。把好政协委员准入关,提升政协委员质量,必须从提名推荐开始,就要严格按照委员条件,协商推荐各党派、各界别、各团体中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并热心政协事业、有较强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的优秀人士参加政协组织,保证政协在组织上拥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为发挥好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奠定素质基础。同时,对政协委员提名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参照干部考察程序,采取对初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谈话考察、征求各方意见、公示等程序进行,对民主测评满意率低、谈话考察群众有意见、征求各方意见有异议、公示期间有举报的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2.强化培训提素能。要加强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政协换届后要及时举办新任委员培训班。要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要求,落实部门、落实责任,分期分批对新任委员进行政协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学习《政协章程》《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培训要有领导提要求,要有专家讲理论、行家讲业务,还要有老委员讲经验。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校)、社会主义学院每年举办一期不同界别的政协委员履职专题知识培训班,分门别类培训政协委员。同时,创新开设“委员讲坛”,每季度举办一期,每期确定一个主题。“讲坛”要邀请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政部门负责人就政协委员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委员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讲坛”要形成成果,供政协委员们逐步消化吸收。

3.轮岗交流增本领。地方政协要同党委组织部门一道,探索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政协委员轮岗交流制度。把在同一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基层政协委员交流到新的岗位工作,把在同一单位(地方)工作6年以上的政协委员交流到其他单位(地方)工作,使其了解掌握更多情况,便于更好履职。同时,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政协委员分期分批到政协机关“跟班学习”制度,让其更加广泛地了解政协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

(二)搭平台,提供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保障

良好的履职环境、科学的服务平台,是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条件。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必须为委员履行职责、建言献策,在发展协商民主中有所作为,提供可靠的平台。

1.创造良好条件。政协离不开同级党委支持,地方党委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支持基层政协委员履职。地方党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地方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党委政协工作会,“四大家”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各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参会。会议由任党委副书记的政府“一把手”主持,地方党委书记主讲。要讲明人民政协的地位、作用,讲清当前的形式、任务,讲透政协委员的职责、要求,特别要求各级各部门支持政协委员履职,为政协委员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营造求同存异、畅所欲言、海纳百川的协商文化,鼓励委员讲真话、讲实情。对新委员发言要给予引导和鼓励,相关领导要耐心听取政协委员的讨论发言,让委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建立《乡镇、相关部门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制度》,要求乡镇、部门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要征求所在地政协委员建议意见。建立《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分“轻重缓急”办理制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单位同时出现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时,按提案的轻重缓急,逐个办理。

3.搭建良好平台。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必须为委员提供有效的协商平台。要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来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地方党政“一把手”参加地方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题政治协商会议,通报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关党政职能部门、相关企业基层政协委员列席政协各专委会会议、活动。地方政协各专委会主动与相关乡镇、相关单位、相关企业对接,组织相关界别基层政协委员参与基层调研视察。在电视上开辟“政协委员之窗”、在网络上开设“政协委员之声”,为基层政协委员履职提供有效平台。

(三)建机制,激发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动力

健全機制,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是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手段。要从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入手,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1.考核管理机制。要对基层政协委员进行科学的、严格的管理,要探索建立《政协委员履职考评制度》,细化、量化管理。对政协委员出席会议、参加调研视察、专题协商会、学习报告会等提出基本要求;要对政协委员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报送相关信息等下达基本任务,并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参与会议和各类活动无故缺席1次的和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对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未完成基本任务的,由提案委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并函告当地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提醒谈话2次的和违法违纪的由政协常委会讨论,建议给予警告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的处分。对基本制度遵守好、基本任务完成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特别优秀的应该推荐组织部门提拔使用。

2.典型引领机制。在各界别基层政协委员中挖掘主体作用发挥好的先进典型各1—2名,将典型事迹进行报道。开展每年一次的优秀提案、优秀论文、优秀社情民意、优秀调研报告、优秀通讯、优秀专委会及委员小组和每届优秀委员评选活动,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上,安排优秀委员作先进事迹报告。要在政协委员中开展“我离先进有多远”主题大讨论活动,要对照委员职责要求、比照先进委员找差距,在政协委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比业绩的良好氛围。

3.关心关爱机制。地方政协机关是政协委员的“娘家”,要关心基层政协委员的工作与生活。政协领导和政协机关要带着感情和委员交往,搭建委员“连心桥”,打造团结之家、民主之家、和谐之家,让委员愿进政协门、乐做政协人、爱干政协事。节假日期间,地方政协各专委会要派人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的、一线加班的基层政协委员;政协领导及专委会负责人要深入农村,帮助农村一线政协委员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要安排走访委员困难企业,协助解决产、供、销和用工等方面的难题。政协委员所在单位是政协委员的“婆家”,“娘家”要主动拉近与“婆家”的关系,对从人、财、物上支持基层政协委员履职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或送感谢信,形成支持政协委员履职的良好格局。同时,地方政协也应每年通报表扬一批优秀提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促进提案办理更加迅速高效。

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人民政协工作的永恒课题。新时代,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必须要在选好人、搭好台、唱好戏、做好事方面抓牢抓实抓细。要强化学习培训,让委员参政议政“有底气”;要突出载体建设,让委员政治协商“有平台”;要坚持协商式监督,让委员民主监督“有渠道”;要做好服务管理,让委员作用发挥“有保障”。只有不断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新方法、新途径、新形式,人民政协工作才能不断上新台阶、新水平,人民政协事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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