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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江文书套语词例释

2019-06-07郑文慧

梧州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郑文慧

(贵州师范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0)

自清以来,清水江流域农林经济发达,并带动相关领域的经济发展。与此相应,其词汇状况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体现出与众不同的特质。农林经济的迅速发展,频繁的农林产品交易活动,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培育了适合文书出现与发展的土壤,涌现出众多带有特定体裁、套语格式外壳和法律性质的文书。由于体裁、格式的规定性,出现了大量带有地域方言色彩的套语词汇。现在看来,有些套语词汇在具体理解时存在困难,有必要进行爬梳考察。兹不揣谫陋,试以九则清水江文书套语词汇进行训释,庶几对汉语方言研究、大型语文辞书的修订编纂有参考价值。

一、角仙

按:“角仙”为清水江文书习用套语,多与“不少欠”“不欠”“无下欠”等连用,表钱款如数交付,分文不差。“角仙”未见《汉语大词典》,清以前传世文献罕见其例。检视发现,“角仙”初见民国时期清水江文书,在此之前则多用“分文”,如《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六日魏发明、魏爱明卖田契》:“其钱当日领亲(清),领不另书,无欠分文,其田任从钱主子孙承远管业,卖主不得异言。”[1]20显然,“角仙”是产生于清水江流域的方言词,但“如数交付”义有何理据?笔者认为,“角仙”是货币单位量词“角”“仙”的类义并列,言钱极少,与“不欠”等连用便可表示“如数交付”。“角”用为货币单位量词,始于清光绪年间,如经元善《居易初集》:“而滬局所得,则有一千四百八元三角二分二厘,受宠若惊,恐无以折服他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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