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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现状研究

2019-06-01樊忠赵晓彤

智富时代 2019年4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

樊忠 赵晓彤

【摘 要】现代经济的发展赋予了商业银行新的历史使命,银行从早期只承担货币兑换和款项划拨功能的传统银行不断转型升级,成为现代社会的主要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从而为社会提供信用创造、金融服务,扮演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润滑剂的重要角色。然而,银行业作为一个如此特殊的行业,其本身如果存在问题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健康发展,进而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灾难。而如何规避这些风险则显得尤为重要,于是作为银行监管者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应运而生”。巴塞尔协议中首次提出了资本充足率的概念,旨在通过资本充足率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程度,我国也就巴塞尔协议所提出的资本充足率对我国商业银行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资本充足率的执行情况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

一、文献综述

闰龙光(2003)从银行机构自身经营的角度出发,证明确实存在一个符合市场要求的理想资本结构,即经济资本从增进社会福利的角度看,存在一个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最适资本水平,而银行机构应该持有一个最小资本。这二种资本概念代表了二种不同的资本目标,实现二种资本目标的统一,就是使这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宫澜(2003)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及成因,找寻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途径,并且认为通过改善资本充足率可以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使整个国家的金融处于安全线以上。张丽华(2004)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结构与充足性,其主要观点是加强银行资本充足性管制有利于银行间公平竞争,有利于控制信贷规模、提高资产质量,推动业务创新,进而促进银行内部改革。陈冠华、杨晓琪(2010)通过对资本充足率监管与商业银行风险的实证分析,得出资本与风险二者之间为负相关关系,发现资本充足监管是一定效果的,但是通过对资本充足监管有效性的测算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有效性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较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有效程度为0.25%-0.5%之间。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进程

改革开放前,我国银行是以“司库“的形式存在的,是收藏财富的地方或大型的建筑设施,特别指用来保存公共收入,用以应付政府必要支出所需的地方。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司库”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新要求,由此逐渐演变出“政治性银行”,在贮藏财富的同时,根据国家制定的政策进行经济的宏观调控,在这一时期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体系。这一时期的中国实际上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在金融业中具有高度垄断性。中国呈现出一种”大财政、弱金融“的社会金融现状。

然而作为“大一统“的银行体系,自身的单一垄断模式存在运营效率低下、监管风险等问题,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这种体系已经逐渐不适应中国的经济发展。于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中国银行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变革,随着十一届三种全会的召开,我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金融体制改革也正式开展,我国的银行逐渐成为真正的银行。与改革开放之前适应计划经济所创建的”大一统“体系,我国银行逐渐从这一体系演变为世界范围内各国所通用的二元银行,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从财政部的依附地位独立出来。至此,我国银行业正式形成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和与之配套的四大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系。

(二)我国银行二元体系的形成与西方国家银行二元体系形成的差异

比较我国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商业银行的形成,我们发现两者的形成差异性存在着历史的必然性。西方国家一开始是没有中央银行的,但随着货币和信用经济的发展,众多分散的银行各自发行流通券,但由于倒闭后流通券失效,会对这个经济产生冲击,客观上则需要一个统一的大银行作为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进而稳定银行业,所以西方的中央银行应运而生,这种二元体系是自下而上的形成的。而中国在建国后学习的是苏联的计划经济,形成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系,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银行,随着市场经济的改革,“大一统”的银行体系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的发展,才逐渐从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农、工、建四大行,之后各种形式的银行才相继出现,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商业银行体系是自上而下的改革,是市场经济倒逼的结果,异于西方国家。

所以,西方国家在商业银行不断发展过程中所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应该为我所用,因此通过资本充足率对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监管,评测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三、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巴塞尔协议Ⅰ的主要内容

1.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要求

依据1988年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所有签约国从事国际业务的银行,其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应该达到8%,核心资本应至少4%,1992年前必须达標。其中,附属资本中长期次级债券最高不超过核心资本的50%,普通贷款准备金最高不超过风险加权资产的1.25%。

(二)巴塞尔协议I的意义及不足

首先,巴塞尔协议I在国际范围内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和计量方式统一和标准化,银行间的不公平竞争和资本监管套利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其次,从上文所给出的计算公式可知,分母用的是风险加权资产而非会计上所述的账面资产,能反映对资产风险的监管,并且银行的表外业务也得到合理的监管。巴塞尔协议I的订立对整个银行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巴塞尔协议I也存在自身的不足之处,此协议只考虑到信用风险,而没有关注银行所面临的其他一系列风险;并且评判风险资产的权重只有四级且最高只有100%,对资产的风险程度刻画线条较粗,不能准确的计算银行风险的暴露程度;协议只规定了资本充足率这一单一支柱,不能全面有效的监管资本的各种风险。

(三)巴塞尔协议的后续发展

由于巴塞尔协议I自身存在的局限性,所以在2004年和2008年又签订了巴塞尔协议Ⅱ、Ⅲ,作为对巴塞尔协议I的补充。巴塞尔协议Ⅱ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都加入了银行资产风险的考虑范围,不仅对资产,对市场和操作都做到了量化处理,并且巴塞尔协议Ⅱ不再是资本充足率单一支柱监管模式,而是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监管,规定采用监管当局监督与信息披露并重的管理模式。巴塞尔协议Ⅲ对扣除项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即扣除项只能从普通股中扣除,并且重新定义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巴塞尔协议三建立了三级资本监管标准,即最低资本充足率,留存缓冲资本要求和逆周期缓冲资本。对资本充足率有了更高的要求。

新的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极其资本扣除项都有了更高的要求,严格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银行监管模式。并且留存缓冲资本充足率以每年0.625%的速度提升,最后要达到2.5%,这些要求对我国商业银行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及我国银行业现状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

根据2012年6月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的内容,我国政府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行)》及17个相关配套附件,并且银监会还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辦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通知》,截止2011年底,商业银行的整体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12.71%,具体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比巴塞尔协议要求还略有提高。

(二)上市银行资本充足率状况

表二所选取的银行都是上市银行,所以我们以系统重要性银行作为参考。2013、2014、2015年要求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5%、9.9%、10.3%,选取所有银行都达到了标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上市银行在2015年前都很好的完成了证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是很多银行在2015年的时候相比于上一年资本充足率都有所下降。特别是华夏银行和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介于10%-11%之间,很可能在往后的几年达不到相应的监管要求。但总体来说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保持了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能够在银行出现问题时抵御相关的风险。

(三)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情况

2012年6月,证监会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实行)》及17个相关配套附件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通知》,2012年及其之前年份的计算口径不一致,因此只选取了2013年及其之后的数据。根据图表,我们可知2013-2016年整个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都达到了证监会规定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筑起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火墙。从总体来说,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管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还是资本充足率指标都保持微量增长。

(四)银行业总体资产规模状况

较高的资本充足率不仅能为银行带来好的信誉,而且能吸引存款和投资,能够在帮助扩大银行的规模得同时进一步壮大银行资本。我国银行业总体资本充足率达到我国和巴塞尔协议Ⅲ的要求,对银行的资产增长有促进作用。近年来银行总体资产一直保持着比较好的势头增长,2012年银行业总资产为133.6万亿,2016年已近达到了232.3万亿,四年间增长了约73.88%。虽然受到余额宝等冲击,但是年均增长率仍然保持在10%以上,在2015年增长率达到峰值18.54%。

(五)银行的盈利情况

2012年银行业净利润为12386亿元,2016年为16490亿元,增长了约33%,这和支付宝抢占银行的相关支付业务有一定的关系。与银行增长迅速的资产规模相比,则显得增长缓慢。从图三可以看出银行业的资产利润率(ROA)逐年下降,这说明资产规模不是银行高利润率的保障,银行业的资本利润率(ROE)基本维持在1.2%左右;虽然ROE基本维持不变,但是其获利能力逐年减弱,从最初的1.28%下降到现在的0.98%。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我国银行业能够很好的保持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且每年利润总额都在不断增长,但是近年来银行的资本和资产的盈利能力却在逐年减弱,这表明保持高的资本充足率不一定能使其盈利能力有所提高。

(六)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情况

从图四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出,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不断上升,从2012年的4929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122亿元,增长了约206.8%;银行不良贷款率也在年年攀升,2016年高达1.74%。说明,银行资产规模再不断扩大的同时,不良贷款规模也在不断增加,这就给银行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且需要更高的资本充足率作为防火墙防止潜在风险的出现。银行不能只追求高利润而无视贷款的潜在风险,而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五、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结论

1. 自2012年6月起,我国对银行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2012到2016年整个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选取的上市银行(见表二)也都达到了规定标准。

2.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规模在不断扩大,利润总额也在不断提高,但是整体的盈利能力(以ROA、ROE为指标)却在不断下降,这说明如何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3.从银行业的领头羊商业银行可以看出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在年年攀升,从2012年到2016这四年间不良贷款余额翻了两倍多。不良贷款作为商业银行潜在的风险,一旦爆发将对银行及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性,所以我国相关监管部门需要高度重视银行业风险防范问题。

(二)对策

1.对于银行业盈利能力不断下降的问题,首先是我国商业银行国有背景导致的银行效率不高且产品单一且导致的,这是银行业自身存在的弊病;其次,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今天,跨行业渗透日益显著,很多网络大亨都把自己的手伸向了金融业,导致外部竞争加剧。银行应该进行大胆的金融创新,提供更好的金融产品,这样才能在互联网金融方面与腾讯和阿里巴巴等大型网络企业有一较高下的能力。

2.对于商业银行不断上升的不良贷款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加以重视。考虑把不良贷款率作为保障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的一个因变量,使其变动可以使资本充足率有所降低或提高,加强对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贺文峰.中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效应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2]李志辉.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与变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3]张海云.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及逆周期监管政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4]刘芬.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

[5]高国华,潘英丽.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顺周期效应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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