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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率

2019-05-31何爱平安梦天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9年3期
关键词:规制竞争效率

何爱平 安梦天

摘要 绿色发展效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政府主导的中国经济发展体制决定了地方政府竞争和环境规制是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文章在识别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级区域面板数据,利用SBM-DEA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了包含能源消耗与非期望产出的2001—2015年省级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并使用动态面板GMM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环境规制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间的经济赶超、官员的晋升激励,导致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更快地发展经济。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更多地选择了更快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破坏了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在经济赶超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摇摆不定,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具有持续性,进一步导致绿色发展效率在一个低水平上持续波动。东、中、西部地区均存在由于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环境规制力度不足,环境规制政策存在着波动性,进而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引导建立起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制度,加强环境规制的力度,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提高绿色发展效率。

关键词 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绿色发展效率;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9)03-0021-10DOI:10.12062/cpre.20181015

地方政府竞争一直被众多学者看作是推动中国经济长期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原因[1]。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的发展目标已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通过改革和完善竞争机制,地方政府竞争仍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2]。但是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导致了地区间环境规制的“逐底效应”,为了赢得经济增长竞赛,促进本地区经济增长,地方政府往往会减弱环境规制的力度[3]。而环境规制对于经济发展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是抑制效应[4],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负担,抑制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是促进效应[5],环境规制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資源利用率,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中国近些年来对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关系进行了一系列实践,但是生态环境问题仍比较严重。本文选择既考察经济发展又兼顾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绿色发展效率”作为绿色发展水平的测度标准,来分析中国绿色发展的现状。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起到抑制或提高的作用?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相互作用能否提升绿色发展效率?为了解答以上问题,本文识别了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采用SBM-DEA模型测度绿色发展效率,进一步构建动态面板GMM模型,利用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级区域(不包括西藏、港澳台地区)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通过本研究,对改善现有的地方政府考核制度,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建议。

1 文献综述

1.1 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

各级政府作为中央环境治理政策的实施者,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行为对于环境规制的实施具有重要影响。中国的财政分权与政绩考核体制,使地方政府当前的环境政策之间存在着相互攀比式的竞争,其目的并不是旨在解决本地区的环境问题[6],结果也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增长[7]。地方政府竞争所导致的经济赶超,引发了政府间环境规制竞争的“逐底效应”和“绿色悖论”现象[3]。放松环境规制是地方政府竞争中实现经济赶超的最优策略[8]。地方政府竞争所引发的经济增长竞赛,使得地区间环境规制出现了“竞次”现象,如果相互竞争的地区一方首先降低环境规制强度,那么其他地区也会相继降低环境规制强度[9-10]。针对中国不同区域的不同情况,傅强等[11]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竞争程度有助于全国和东部地区环境进行有效规制,中部地区跨越门槛值后环境规制失灵,西部地区则存在较严重环境规制失灵问题。

1.2 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

现有研究对于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的关系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学者使用绿色经济效率、生态效率或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等作为绿色发展的测度指标来研究环境规制对于协调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的作用。钱争鸣等[12]

首先对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指出随着环境管制的加强,绿色经济效率呈先降后升趋势。高志刚等[13]提出中国的环境规制强度与全要素能源效率之间呈现“U”型关系。张子龙等[14]

发现环境规制在短期内对生态效率有一定抑制作用,而长期则存在促进效应。李胜兰等[15]

则认为环境规制对区域生态效率具有“制约”作用,环境规制的加强使得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本提高,抑制了产出增长和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王兵等[16]又进一步创新了绿色发展的测度指标,在此基础上,李斌等[17]分析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与环境规制的关系,发现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促进效应。环境规制通过空间维度的产品结构效应和时间维度的清洁收益效应实现了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从“遵循成本”到“创新补偿”的转变[18]。蔡乌赶等[19]进一步对环境规制进行了分类并指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尚未直接影响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直接影响符合倒“U”型关系。

1.3 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保护

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决定了中国发展模式向绿色转型能否成功。部分学者认为地方政府竞争是导致区域环境质量差异的重要原因[20],地方政府间竞争、经济赶超加剧,财政分权程度的提升引致了生态效率的下降[21]。在以GDP数量为核心的晋升考核机制激励下,地方政府存在饮鸩止渴的动机,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利益,其竞相降低环境规制水平的行为导致区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性较低[15]。地方政府存在经济赶超动机以放松环境管制为手段来吸引更多的FDI流入,这种“竞争到底”行为根源于中国地方政府间的竞争[22]。在地方政府的经济赶超竞赛中,发展晚、技术水平低的地区越倾向于放松环境监管,以实现对经济发展程度高地区的追赶超越[23]。政府间的竞争、财政分权加剧了环境治理投资的削弱效应[24]。但也有学者认为地方政府竞争所导致的地方政府可以自由选择发展政策,实施区域差异化的节能减排政策可以促进中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25]。

总的来看,现有研究围绕地方政府竞争对环境规制力度、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为后续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不过已有文献缺乏从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相互作用角度去探索中国绿色发展效率变化的研究。有别于已有研究,本文选择既考察经济发展又兼顾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的“绿色发展效率”,作为绿色发展水平的测度标准,并将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及二者交互项同时纳入分析框架,使用Max-DEA软件测度2001—2015中国省级区域绿色发展效率,试图分析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作用,进一步拓展现有研究。

2 作用机理

2.1 地方政府竞争与绿色发展效率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基于相对绩效的官员晋升激励制度带给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但是以GDP作为主要指标的考核方式,导致了粗放型的经济增长,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所在地区人民群众的偏好众多,并且当地政府难以准确考察,因此政府官员往往选择使用较易识别与测度的经济增长总量即GDP作为人民群众的偏好替代,从而使得地方官员在任期中首选利于经济增长的地方政府竞争。在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首先解决温饱问题使得偏好替代的准确性较高,因此在晋升激励与偏好替代的共同作用下,要经济不要生态成为中国地方政府的普遍现象。地方政府偏好于短时间内对GDP提升力度最大的工业是地方政府竞争的必然选择[26]:地方政府一方面大量吸收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但是又可以提供大量产值的重工业产业;另一方面,加大对本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对自然资源掠夺式地开采,换得GDP的短期快速上升。地方政府竞争同时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盛行,环境污染的外部性显著,进一步导致了环境区域协同治理困难,处在河流上游的地区将污染排放到下游地区的情况屡见不鲜。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一味追求GDP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造成的是非期望投入与非期望产出的增加、环境治理投资的减少、生态保护难度的加大,对提高当地的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明显的抑制效应。

2.2 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率

绿色发展效率的測算在原有经济增长效率度量的基础上考虑了环境效益,在投入中增加了非期望投入,如:能源消费量、工业用水消费量等;在产出中加入了非期望产出,包括:固体废弃物排放量、CO2排放量,SO2排放量等。提高绿色发展效率首先需要减少生产过程的非期望投入,节约能源资源;其次需要对生产造成的非期望产出进行清洁处理,使得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最后,还需要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进行创新,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伴随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环境规制的加强:一是减少了非期望产出的数量,在环境规制压力下,政府和企业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理,有利于减少非期望产出,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升具有促进效应;二是迫使企业减少非期望投入的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三是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意愿具有显著的提升效应[27],环境规制可以促进绿色技术的进步。本文对2001—2015年省级面板绿色发展效率进行了Malmquist生产指数分解,研究发现在绿色发展效率的进步中,技术进步比规模效率的贡献更大。因此环境规制所带来的企业负担,进而导致企业生产性投入减少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由环境规制所带来的绿色技术创新,创造的额外生产力来弥补。综上所述,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具有促进作用。

2.3 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率

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两方面,追求GDP的地方政府竞争必然需要减弱环境规制:选择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环境规制,可能会造成地方政府在竞争中处于下风,不利于地方官员的仕途。一方面,地方官员为了赢得以GDP为目标的地方政府竞争,需要大力发展对经济增长贡献又多又快的第二产业,但是第二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弃物,消耗巨大的自然资源,对地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地破坏。因此,为了吸引工业企业来本地生产经营,地方政府不得不选择放松环境规制。另一方面,当地方官员选择加强环境规制,会使得当地的工业企业为了减少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不得不选择外迁相邻地区;而由于当地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业企业的外迁短期内会为相邻地区贡献大量GDP,使得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相邻地区,本地的政府官员在地方政府竞争中落败,难以获得晋升机会。

在中国层级式的治理结构中,上级官员对于下级官员的升迁具有绝对的话语权,而普遍五年的任期,也导致了上级官员对地方官员的考察更偏重于短期成绩,相比于环境规制,地方政府竞争的短期绩效更为突出。同时中国许多地区的主政官员来自外地调任,在一地有限的任期使得地方官员普遍抱有“离任之后此地状况与我无关”的想法,因此短时间内追求经济快速增长、选择放松环境规制成为理性选择。在有限的晋升机会刺激下,地方政府官员出于对仕途的考虑,陷入了对GDP快速增长的非理性亢奋,甚至部分地区出现了数据造假的情况。因此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自身的利益,为了实现对周边乃至全国标杆地区的追赶超越,选择地方政府竞争,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高速增长也就变得无可厚非。

在中央政府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程度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地方官员在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可能是摇摆不定的,初到一地任职,地方官员会首选地方政府竞争,促进GDP快速增长,当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时,受到人民群众上访与中央政府环保督查的压力,地方政府会转向选择加大环境规制的强度,在环境改善后,地方经济增长落后于周边省份,出于对自身业绩的考虑,地方政府又会选择地方政府竞争而放松环境规制。地方政府的这一选择过程会造成地方绿色发展水平的波动,但是长期来看,由于政策不具有连贯性,保护生态环境又是一个长远的工作,二者的共同作用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抑制作用,绿色发展效率会在一个低水平的效率上起伏,发展迟滞。

3 模型设定与数据来源

3.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绿色发展效率(GTFP)来测度区域的绿色发展水平。已有研究中对绿色发展水平测度指标的选取,往往仅考虑了产出单一方面,一种是保持投入与期望产出不变时,减少非期望产出[28];一种是保持投入不变,增加期望产出,减少非期望产出[29]。还有部分研究将非期望产出视作投入要素,将期望产出视作产出[30],这与实际情况并不完全一致。而本文使用的绿色发展效率是从投入和产出两方面出发,同时考虑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兼顾资源投入减少的效率测度,能够实现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兼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

本文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借鉴Tone等[31]的方法,采用了一个非径向、非角度基于松弛的(Slack-Based Measure, SBM)效率评价模型,该评价模型将投入和产出松弛量引入目标函数之中,可以实现对期望产出增加和非期望产出减少的效率评价。包含非期望产出的SBM 模型如下所示:

其中,xtk×n 表示t时期的投入变量,ytk×m表示t时期的期望产出变量,btk×i表示t时期的非期望产出变量,松弛变量为sxn,sym,bbi,松弛变量大于零时,说明在资源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存在效率不充分的问题。当权重向量大于零时表示的是当前模型是在规模报酬不变(CRS)条件下运行的,当加上不同变量权重之和等于1 的条件时,模型则在规模报酬可变(VRS)条件下运行,如果ρ*<1,表明当前要素投入仍存在无效率的情况,还有可提升的空间,如果ρ*=1,则说明当前已经达到了生产前沿水平,要素投入效率最高。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的存在,本文选择规模报酬可变(VRS)条件下的SBM模型进行绿色发展效率核算,这也更符合现实情况。

测算绿色发展效率需要设定投入与产出变量,投入变量包括:资本存量、劳动力、能源要素投入量。本文根据单豪杰[32]的研究方法,利用永续盘存法,以2001为基期并以10.96%作为各省每年的折旧率,核算投入的資本存量。本文劳动力投入指标取当年年末就业人数与上年年末就业人数的平均值作为其当年就业人数。本文用各省每年消耗的以八种能源,包括煤炭、焦炭、原油、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根据GB2589-2008T综合能耗计算通则转换成统一单位进行加总得出每个省区的能源消费量,并将能耗折算为“万t标准煤”。产出变量包括期望产出变量与非期望产出变量。期望产出变量本文选用各省GDP,并利用2001 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实际GDP 以保证数据一致。非期望产出使用各省每年的碳(C)排放量,碳排放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八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代入公式,可得测算得出各省区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单位为万t。

绿色发展效率测度与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分解的结果,如表1所示。

本文选择经济赶超水平(ECU)作为地方政府竞争的代理变量。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各地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竞争与赶超,因此本文参考缪小林等[34]的方法,认为各省份存在着对周边省份,以及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追赶超越的目标,因而选择相邻省份维度和全国省份维度共同决定各省的经济赶超水平:

环境规制(ER)分为正式规制与非正式规制。经济赶超的决策者为地方政府,本文为了考察地方政府对环境规制的强度高低的选择,以及地方政府主要影响环境规制中的正式规制方面,更进一步,为了考察各地区环境规制的相对强度,因此本文选取各省当年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全国污染治理投资总额的比重来衡量环境规制强度。

控制变量Xi。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PGDP),技术水平(TEC),开放程度(OPEN),产业结构(STR)。经济发展水平以剔除价格因素的实际人均GDP来衡量。使用当年的专利审批数量来衡量技术水平。开放程度使用各省份对外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用第二产业产值占GDP比重来衡量。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对技术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数据进行取对数处理。

鉴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在“十五”规划中提出,本文根据数据的可得性选择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共计15年的数据(2001—2015)。由于西藏、港澳台等地区资料的缺失,本文选择了我国30个省份的省级面板数据。本文数据主要来源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3.2 实证测度

面板数据的优点在于可以对研究对象的动态行为进行检验,对于动态长面板而言,个体较小而时间较长,因此动态面板估计的结果偏差较小,可以通过校正偏差的方法得到一致估计,而本文研究的对象区域个数大于时间长度,因此选择动态差分GMM模型,先做一阶差分消除模型的个体效应,再寻找适当的工具变量消除模型的内生性,进而得到一致估计。由于地方官员在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间的选择不具有连贯性,之前的绿色发展效率会对当期的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当期的绿色发展效率。因此本文选择引入绿色发展效率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为了识别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本文在模型中加入了二者的交互项。根据省级面板数据结构,本文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i表示具体的省份,t表示年份。GTFPit表示某省份某一年的绿色发展效率指数。GTFPi,t-1表示某省滞后一期的绿色发展效率指数,GTFPi,t-2表示某省滞后二期的绿色发展效率指数。ECU表示某省的经济赶超水平,ER表示某省的环境规制强度,用ECU×ER表示二者的交互项。Xi表示控制变量,包括某省的经济发展水平PGDP,技术水平TEC,开放程度OPEN,产业结构STR。uit为随机扰动项。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全区域检验

由于在模型中加入了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所以本文选择动态面板差分GMM模型来检验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与绿色发展效率之间的影响关系。检验结果见表2。

作为一致估计,差分GMM估计成立的前提为:扰动项不存在自相关。因为在实证检验中使用了两步法,因此扰动项的一阶差分存在一阶自相关,但扰动项的差分将不存在二阶或更高阶自相关。通过检验,发现模型扰动项的差分存在一阶自相关,不存在二阶自相关,因此原模型扰动项不存在自相关,差分GMM模型估计准确。

本文使用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滞后一期与滞后二期值作为工具变量,因此需要进行过度识别检验,原假设为:所有工具变量都有效。表2显示检验结果无法拒绝原假设,所有模型估计结果准确。

表2显示滞后一期的绿色发展效率对本期的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系数为正且显著,这意味着前一时期的绿色发展效率对本期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提升作用。这显示出当上一期的绿色发展效率提高以后,带来了生态环境的改善,而此时因为环境规制存在滞后效应[15],环境规制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还没有显现出来,所以地方政府可能在本期继续执行高強度的环境规制政策,选择提高绿色发展效率。滞后二期的绿色发展效率与本期的绿色发展效率关系的影响系数为负且显著,表示滞后二期的绿色发展效率对本期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抑制作用。检验结果意味着政府选择强有力的环境规制,提高绿色发展效率已经造成了经济增长的减缓,与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加大,政府官员从自己的晋升前景考虑,不得不减少环境规制的力度,放松环境监管,以实现GDP的快速增长,从而赢得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可以看出地方官员在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呈现出周期性、起伏性的特点,当地方政府竞争带来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时,地方政府选择加强环境规制;而当环境规制强度加强,带来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地方经济落后时,地方政府又选择宽松环境规制的利于地方政府竞争的政策。这一现象也导致了中国大部分省份的绿色发展效率呈现出波动性的特征,导致绿色发展效率进步缓慢甚至出现了下降。

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GTFP)的影响显著且系数为负,表示地区政府为了追赶周围地区或全国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水平,制定的地方政府竞争政策会降低本区域的绿色发展效率。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实现对其他地区GDP的赶超,提升自己的政绩,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对重工业产业制定宽松的环境政策,吸收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转移而来的高污染、高能耗的工业企业,加速重工业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将政府的财政支出向发展经济方面倾斜,减少对环保节能方面的支出,加快了经济建设,造成了生态破坏,两方面共同作用导致了地区环境污染,资源浪费,降低了绿色发展效率。

环境规制对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意味着地区政府制定的相关绿色发展政策对于区域绿色发展效率提升具有正向效应。这说明了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是促进效应,验证了“波特假说”,虽然环境规制迫使企业加大对污染处理和生态保护的支出,但是企业通过发展绿色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拓展绿色产业,可以实现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发展经济,提高绿色发展效率。政府加大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财政支出,有利于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提升了本地的绿色发展效率,印证了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交互项(ECU_ER)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显著且系数为负。这意味着当地方官员面临着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选择时,地方政府更多地为自己仕途考虑,选择了更利于自己晋升的地方政府竞争政策,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了绿色发展效率的下降。

控制变量中经济水平(PGDP)对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显著且系数为负,这意味着我国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GDP多是在忽视环境保护的情况下取得的,没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急需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发展。科技水平(TEC)对绿色发展效率影响显著且系数为正,说明技术进步可以提高绿色发展效率,绿色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低污染、低能耗、高产出的绿色经济增长模式。开放程度(OPEN)对绿色发展效率为正向影响且显著,说明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吸收先进的绿色技术,也有利于将重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转移到其他地区,提升绿色发展效率。产业结构(STR)对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存在显著的促进效应。

4.2 分区域检验

中国面积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经济发展基础差别很大,将处于不同水平的省份在一起比较可能会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偏差。因此本文根据地理位置与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国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实证检验。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共11个地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共8个地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11个地区。表3的结果显示东部地区滞后一期对于当期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滞后二期检验结果不显著,但与全样本及中西部检验结果符号相同,可以认为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抑制作用,核心解释变量与全样本检验结果一致且显著。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滞后一期、滞后二期、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交互项的检验结果都显著,且与全样本检验结果一致。整体来看,分区域实证检验结果与全样本实证检验结果基本一致。分区域检验结果显示东、中、西部地区都存在着由于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环境规制力度不足,环境规制政策存在波动性,进而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

4.3 稳健性检验

本文使用动态面板系统GMM模型对2001—2015省级面板数据进行稳健性检验,如表4所示,一阶滞后项对于绿色发展效率提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二阶滞后项除东部地区外,均对于绿色发展效率提高具有显著抑制作用。地方政府竞争显著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环境规制促进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二者的交互项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显著抑制效应。经过检验,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表示地方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难以同时选择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系统GMM模型检验结果与差分GMM模型检验结果一致,可以认为本文的结论具有稳健性。

本文在测度绿色发展效率时,由于在能源要素投入量中选择了八种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因此选择了化石燃料燃烧均会产生的碳排放量作为非期望产出衡量指标。现有研究中,许多学者在衡量非期望产出时,采用了工业“三废”排放量作为衡量指标,因此本文在稳健性检验中选择将采用“工业”三废排放量作为非期望产出指标测度得出的绿色发展效率与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以及二者的交互项进行实证检验。如表5所示,一阶滞后项与二阶滞后项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三阶滞后项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可见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选择呈现周期性。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环境规制虽然检验结果不显著,但是东中西地区检验的符号均为正向,可见环境规制可以促进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二者的交互项对绿色发展效率具有显著抑制效应。检验结果与前文检验结果基本一致,可以认为本文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结合我国省级绿色发展效率的现状,构造了一个包含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以及二者交互项的动态函数模型来分析地方政府竞争与環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影响。文章在识别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级区域面板数据,利用SBM-DEA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了包含能源消耗与非期望产出的2001—2015年省级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并使用动态面板GMM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进一步使用系统GMM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本文主要结论如下:①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环境规制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推动作用;②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间的经济赶超,官员的晋升激励,导致地方为了更快地发展经济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③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更多的选择了更快的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破坏了生态环境;④地方政府在经济赶超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摇摆不定,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具有持续性,进一步导致绿色发展效率在一个低水平上持续波动;⑤东、中、西部地区均存在由于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环境规制力度不足,环境规制政策存在着波动性,进而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

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①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引导建立起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制度。在对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中增加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效率的内容,由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与官员的晋升激励制度对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构建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对于中国实现高质量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②加强环境规制的力度,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强化政府强制性的环境规制,完善市场激励性的环境规制,发展企业自觉性的环境规制,将正式规制与非正式规制相结合,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各国都在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环境规制可以促进绿色技术的进步与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助于中国抢占未来世界市场竞争的制高点。③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通过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通过技术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孵化和研发环节的投入,构建起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在保护生态的同时发展经济,提高绿色发展效率。新时代下,提高绿色发展效率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保护生态环境,才可以不断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④中国不同省区之间,绿色发展效率差别较大,地区发展不平衡。在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中,需要因地制宜地实施差别化的绿色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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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etition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HE Ai-ping AN Meng-tian

(Research Center for Chinas Western Economic Development / Schoo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Northwest University, Xian Shaanxi 710127, China)

Abstract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i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ist econom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to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in the new era. In the government-led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system,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re the determinants of the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Based on the recognition, as well a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on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this paper used the SBM-DEA directional distance function to calculate the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on panel data for 30 provinces in China over the period 2001-2015, including energy consumption and undesired output. In addition, an empirical analysis was carried out by using the dynamic panel GMM mode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d a positive effect on improving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protecting environment and promoting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competition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had a retraining effect on improving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the economic surpassing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and the promotion incentive of officials resulted in the outcome that local governments chased high-spe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the cost of environment; the joint effect of competition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had a restraining effect on the improvement of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The local governments chose to chase high-speed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le neglecting the qualit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destroying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reover, the local governments vacillated between economic overtaking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eading to the unsustainability of local policies and caused continuous volatility of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at a lower level. Insufficient force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caused by the competition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existed in eastern,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in China,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policy had volatility, thus restraining the improvement of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Therefore, we should improve the assessment criteria of local government officials, guide 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etitive development-oriented local government system, strengthen the strength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strengthen the support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enterprises, encourage enterprises to develop green technology and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green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mpetition among local governments;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green development efficiency;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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