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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杀婴行为研究

2019-05-28黄大明陆佩瑶MildredDickeman

中国科技纵横 2019年24期
关键词:人口数量

黄大明 陆佩瑶 Mildred Dickeman

摘  要:杀婴行为在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然而与其它人口控制方法相比,经常被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人口统计学家忽视。本文从人口学和人类学角度综合研究讨论杀婴行为。

关键词:杀婴行为;性比;人口数量;残疾儿

中图分类号:Q9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9)24-0000-00

1 导论

杀婴行为在人类社会广泛存在,然而与其它人口控制方法相比,经常被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人口统计学家忽视。杀婴行为并不是人类的特有行为,而是广泛存在许多物种之中。在植物中,一些亲体的生化抑制物可能会阻止同种籽苗的萌发或正常生长。在许多种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中,食同类卵、对幼崽故意忽视、食受伤或死亡的同类往往是密度制约行为。在哺乳动物中,由于密度过高,家鼠和实验室鼠都会出现故意忽视或同类相食。生理节律压力也会引起家鼠的故意忽视和同类相食。实验室的树鼩和野外的麝鼠也有故意忽视和同类相食行为。伦敦动物园过度拥挤状态下的狒狒也有类似行为。一些非人灵长类中也有类似情况[47,69,88,110]。许多这样的例子是限制扩散引起的。在实验室中,社会性动物的过度拥挤会导致社会和繁殖的混乱,同时导致幼体死亡,是环境胁迫下的邻体效应。死亡发生时,并不考虑后代的亲缘关系。在非人灵长类中,也有在明显正常自然条件下杀婴行为与同类相食的情况,例如,长尾叶猴和黑猩猩,优势雄性杀婴并不是习惯做法[90,91,113]。

人类在饥荒年代有食婴和弃子行为。如:爱斯基摩人和澳大利亚人。一些地区有食长子行为[46,102]。更新世的人类有食婴行为。阿芝特克人上层社会以人们的供奉为食是例外,大部分人类杀婴而不食。人类中与众不同的是在有目的的选择性移除。基本原则随着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的人类杀婴行为,是一种个体或组织在良好运行的社会系统中的决策的产物,而完全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混乱情况下偶然的邻体效应。它是一种规范的文明许可行为。是一些人群对人口密度的调控方式[16,35,106]。这种人类行为,需要依照许多种认知分类来辨别不同的后代个体,不管后代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这种依据阶层、个体、生态、社会环境而做出选择性移除的能力,很可能是人类生物行为学定义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正如Neel指出:据我所知:在无外界刺激情况下,人类是唯一有规律、有意识地实施杀婴行为的哺乳动物。很久以来,学者们一直想用工具使用或语言界定我们的灵长类祖先何时跨越真正的人的门槛。我认为一个同样合理的定义是:亲代抚育进化到人口迅速增长,并伴有计划生育的那一时刻[64,p358]。值得注意: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认知力,还依赖于的母性先天的陪伴行为机制的放松。一般只在极端压力下弃婴。这种放松可能也是一个划分人类的重要指标。

2 定义问题

由于人口统计和文化方面原因,给杀婴行为下一个准确定义是很难的。既然杀婴行为不是现代各国采用的统计指标,那么它常常会统计在流产、死胎、产后自然死亡,或未在统计数字中。在新生命初始阶段,人口普查和登记的瞒报最为严重。而口头的禁忌和消极的制裁只会加重这种现象。许多产期分类的界线又增加了人口普查的不准确性。一个出生后24小时内死亡的婴儿,在许多国家可能既不会被归为存活也不会被归为死亡,而是被归为流产。一些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婴儿都会被记录为死胎。在这样的情况下,隐藏的杀婴机会是显然的[25]。婴儿的生与死是文化性事件,每个人类社会都有不同的定义。文化性定义需要与习俗相关联,现今仍缺少对婴儿生与死含义的跨文化研究。研究杀婴是自然死亡或者由故意忽视或虐待儿童而导致,那么应将出生阶段的死亡率与儿童期、或成人的死亡率进行比较。还有弃婴也应该算作一种故意杀婴行为,当然可能还有其它功能。如在奈特斯利克爱斯基摩人中,弃婴通过哭喊宣布它可以被生育能力较弱的夫妇收养[6]。直到19世纪中叶,在西欧,弃婴是婴儿死亡的重要因素[48,96]。相关文献很少。Taeuber提出有效生育率:出生的活胎减去故意移除的婴儿[93]。Neel认为Yanomama人在妊娠第六个月或第七个月堕胎的做法是杀婴性质的早引产而不是堕胎[64]。”因此要强调这些分类的过渡方式。以上这些出生后立即暴露于自然环境中、明确意图造成的物理创伤,可以称之为正常出生的人类杀婴行为。必须注意到统计数据的不准确性,才能客观地研究杀婴行为对自然增长率的影响以及其相对于其它形式控制人口的效果。

3 相关研究

人类杀婴行为是人类控制人口的一种有效的自我调节机制。18、19世纪欧洲的人口学者是通过古典文学研究杀婴行为的。1830年,Malthus 研究了澳大利亚、太平洋、南北美洲、中亚、印度、中国、古希腊和罗马的杀婴行为[57]。他注意的是非城市社会和亚洲文明,而忽略了很隐蔽的欧洲情况。马尔萨斯忽视了希腊和罗马文明中杀婴行为的原因,认为流行病、饥荒和战乱是杀婴行为的起因[58]。因道德偏见使他混淆了人口增长控制与出生率控制,限制了他對杀婴、晚婚、减少婚配对人口控制的认识。他始终认为:战争、疾病才能控制人口[58,p41]。

因此,人口学家开始长期忽视文明的人口控制,对他们来说,野蛮社会的典型特征是极高出生率和极高死亡率,导致中低水平的人口增长。在美国经济的初级阶段。随着国家人口普查和社会学发展,人口学越来越关注大众社会,无论是发达社会还是不发达社会。由于缺乏对人类初始状态的研究兴趣,人口学关注的是:19世纪未文明化的早期人类的进化地位,与文明人类相比,缺乏理性和人口规划能力,外部灾害调控人口。许多人类学和人口学文献中,都在研究影响生育率的产前和产后机制,根本没有人提到杀婴问题[39]。就连Lorimer的《文明与人类生育能力》[54],虽然认识到社会结构与人口学的关系,也被人类学者Kluckhohn批评为低估了理性生育控制[38,43,76,80]。Carr-Saunders最早认识到:杀婴、堕胎和禁欲在人类文明中普遍存在,而且与经济发展阶段无关。即使在最原始的部落中,有时也有一些关于是否应该允许一个孩子活着的考虑。[18,p213- 23]。人类社会通过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方式,使人口维持在或低于其环境承载力水平。人类与其它动物的区别在于通过人工手段控制繁殖力(潜在的生育能力)(实际上一些动物食崽也是控制种群数量)。一直以来,同类相食、战争、争端、活人献祭、俘虏妻子、酷刑、奴役、性残害和杀婴等问题,一直被人类学忽视,或成为尴尬争论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人类学一直是二十世纪高贵野蛮人神话的传播者。

近年来,新生的人类生态学认识到:疾病在调节北美土著人口数量上作用极小[22],而杀婴和堕胎可能是重要的手段[7]。一些学者认为:原始人的文明习俗,不管是不是有意识的,都能很好地使人口密度与狩猎采集的供养能力相平衡。由于某种原因,农业革命使人口数量与环境承载力的平衡崩溃[110-112]。随着农业的发展,人类被从狩猎和采集的天堂中驱逐出来,标志着纯狩猎与采集时期的人口数量与环境承载力的平衡自然终结。所以,该隐和亚伯就是这一时期的标志。对亚马逊小型社会长期研究,发现相对隔绝的原始人很注重控制婴儿进入人口总数[65p358]。地球上大多数人口集中分布在草地、开阔的林地、河流和沿海栖息地,而这些地区现在恰恰是农耕和城市群体所在。人类对喀拉哈里(Kalahari)沙漠、澳大利亚中部沙漠的适应、对热带原始森林的适应,并不比极地爱斯基摩人对环境的适应更容易。只是人类在现有能力下所开拓的环境容量不同。夸库特人(Kwakiutl)、波莫人(Porno)、黑脚人(Blackfoot)、马格达林人(Magdalenians)和马格尔莫斯人(Maglemosians)都是狩猎采集者。应该是对没有农业时代人类文明的概括。而在农业文明边缘取的小样本,如布须曼人(Bushmen),澳大利亚人和俾格米人(Pygmies),美国西北海岸,加州和类似地区都不应归于典范的狩猎采集社会[11]。

Carr-Saunders是第一个研究杀婴问题的学者,分析了大量原始部落、小群体数据。研究与文明社会群体相比较低的生育率、疾病和战争造成的死亡率、习惯性的禁欲、堕胎和杀婴,分析了大量的政府、旅行者和地方志的叙述。认为:在原始部落中,到处有堕胎、杀婴或长期禁欲的行为,其程度和方式限制了人口增长[18p292]。其研究中,没有区分狩猎采集文明和农业文明。但对印度和中国等传统文明的人口过剩感到困惑,认为在这些社会中,通常没有控制人口。只有在饥荒和其它危机时才会控制。但不要女婴的频率很高[18,p276-77]。认为杀婴行为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1920年前后,对160名50岁以上的中国女性进行调查,她们生了631个儿子和538个女儿。表明,158个女儿没活,但儿子都活了。另一项统计,中国两个省的所有新生活产女婴中,有20-30%没活。1920年前后,印度每年3.3万婴儿死亡。

Aptekar研究过杀婴、堕胎和避孕,对人口增长的逻辑斯蒂曲线,一妻多夫制和杀婴之间的关系[4,75a,b]。Krzywicki的《原始社会与生命统计》研究了群体规模、战争、人口减少、抚养比率和结婚率,最有价值的贡献是对狩猎采集者和农耕者的女性生育率、儿童死亡率和家庭规模的分析。平均而言,狩猎采集者抚养2-3个孩子,北美的农耕者抚养3-4個孩子,而非洲农耕者抚养2-3个孩子[46]。一些地方杀婴行为是去除缺陷儿、双胞胎和私生子,和其它动机。澳大利亚有不同选择婴儿的标准,北美和南美一般选择堕胎(爱斯基摩人除外),澳大利亚一般选择移除。在非洲的农业文明中,上述方法都罕见(双胞胎和残疾儿的情况除外)。但各地性比都是突出的问题。

Ford在1945年研究人类生殖和生育控制中使用了64个社会群体样本,后来扩展到200个[31,32]。认为杀婴行为普遍存在,偶尔发生,同时被普遍谴责。在64个样本中,19个明确禁止杀婴。其它样本中,强烈的社会压力迫使人们反对任何过分的堕胎和杀婴行为。儿童在群体中成为成员的资格越低,存活就越不受重视[32p765]。也有人认为:杀婴行为普遍存在或曾经普遍存在的情况表明,与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率相比,由这一因素造成的死亡率微不足道[62]。在接下来的几节中,讨论上面提到的三个问题:即移除缺陷儿、控制人口数量和控制性比。

3.1 移除缺陷儿

通过移除出生时的先天性畸形儿来维持人口的遗传健康,最初被认为是一种可能的杀婴行为。有许多资料。这样的移除控制了天生残疾人口的数量,阻止了某些异常遗传因子的传播[31]。但很难将杀婴作为一种人工选择手段。据估计,在所有出生婴儿中,有5-6%的婴儿有部分或全部遗传缺陷,5%的婴儿怀孕时有重大先天缺陷。高加索人、日本人、北美印第安人和美国黑人的出生时可辨认的主要畸形的发生率约为1%,范围从0.63到2.44 [63,82,109]。这样的比率似乎为有效的人工选择提供了充分的机会。这些数据基本都是登记数据、出生检查或医院托儿所记录。往往低估了实际情况。大多数肌肉骨骼和神经系统疾病显而易见,一些消化系统和泌尿生殖系统疾病也能发现,而大量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淋巴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大量异常根本无法辨认[63,109]。如:无脑、脊柱裂、唇裂、闭锁、眼球微裂和多指畸形。这六个主要缺陷的发生率范围从Neel的0.49%(日本)到McIntosh的1.23%(纽约市,Neel重新计算)[63]。巴西的研究报告:在最严重的病例中,这一比例为0.5%,这些最严重的病例包括:兔唇、畸形足、肢骨裂、先天性失明、多发性硬化症、智力迟钝、白化病等[82]。外行人在出生时很少能辨认出智力迟钝和失明。除了唇腭裂、多指畸形、内翻足和白化病外,那些容易观察到残疾儿,大多数活不过第一年;在Neel的六个类别中,围产期死亡的可能性非常高。即使腭裂婴儿,如果没有现代医学干预也很难存活。因此特定先天缺陷的出生率在不同人群存在差异。一般认为,在近亲繁殖系数高的群体中,出现和移除缺陷儿的发生率都会更高。亲缘关系似乎确实增加了缺陷儿的比例,从而增加了多重畸形比例[63,67,86]。

现有的人口统计表明,杀婴行为对小群体的影响有限。例如,高度内配型的沙万提人(Xavante)[69,83],在2个村庄的287名所有年龄的个体中,有7个先天性缺陷(1个多指畸形, 1个内翻足,3个精神缺陷,2或3个可能患有先天性心脏病)[69,83,101]。尽管在这一群体中可能有杀婴行为,但如果已经用这种方法去除了缺陷者,那么畸形出生率一定很高。同样,在274例亚诺玛人(Yanomama)中,有1例软骨发育不全性侏儒和6例先天性心脏病。在一个允许移除缺陷儿的社会里,这些存活缺陷人口的比例是很高的。其它村的93个新生儿中有5例主要先天性缺陷的记录[64,66]。在新几内亚的Buang,以前有过移除缺陷儿,在一个9000人口中有8个矮人。当地不允许矮人结婚。因为矮人缺乏承担正常社会经济性别角色的能力,而不是试图阻止基因传播[56]。在秘鲁的Cashinahua中,会故意移除白化病儿,认为具有精神危险。在5个总共206人的村庄中,有一名40多岁的白化病妇女,在15次怀孕中,进行了7次堕胎或杀婴 (看来这里并不避开精神上危险的女士)。有一个患有脊柱裂婴儿,另一个患有并指畸形,这两个婴儿在过去出生时可能被杀死,但由于现代文明的影响而获救[42,108]。

人群在特定畸形的发生率上存在差异。如阿善提人(Ashanti)歧视驼背[31],霍皮(Hopi)男性白化病患者在村子里扮演着织布的角色。但很难看出目前大多数畸形病与之前选择性杀婴行为有何关系。不列颠群岛无脑儿和脊柱裂、美国黑人多指畸形、日本兔唇(64)的高发病率,与文化性选择无关。在有产后性回避的社会中,一个有缺陷的孩子只要活两年就会显著推迟母亲恢复生育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杀婴行为基本不会降低畸形儿的出生率。

3.2 人口控制

早期人类从非洲扩展到全球,潜在繁殖力是一个重要指标。Lorimer的生殖模型认为:女性平均一生最多产8.32个孩子[54]。但实际上女性的潜在生殖力是15个孩子。考虑到哺乳因素,也有研究认为是7到10个。北美赫特人(Hutterites)女性平均结婚年龄20.9岁,潜在生殖力为10.6[27,95]。近代,由于医学的进步,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皮特凯恩、巴斯海峡群岛和澳大利亚的南贾·马拉拉(Tristan da Cunha, Pitcairn, Bass Straits Islands, and the Australian Nanja Maraura)人口翻倍时间为30年[12]。马尔萨斯(Malthus)研究的北美殖民地,潜在的人口翻倍时间为10-25年[57,58]。人口快速增长迅速受到内外环境的制约。

3.2.1 澳大利亚人

研究早期人口动态,可以参考狩猎采集者人群,可以看到很自然的增长极限。早期澳大利亚社会理想家庭有3个孩子。分析澳大利亚妇女的出生率、生育间隔和生育期(35岁以后出生率很低),婴儿的自然死亡率35-40%。否则杀婴率占新生儿的20-40%。男女性比150:100[12,13]。

3.2.2 布须曼人(Bushmen)

20世纪60-70年代,研究喀拉哈里沙漠布须曼人(Kalahari Bushmen)。记录840个Dobe Kung布须曼人[40]。分析15岁以上女性数据。根据生命表估算,生命期望为32岁,人口年增长率为0.5%。女性初潮期平均15.5岁。平均头胎年龄19.5岁。平均育儿期4-6年(其它报告有从2.5-4年)[51,60,85,87]和很高的女性结婚率,只有两名精神缺陷患者未婚。每个年龄组女性性比很高[50]。杀婴并不常见[40,50,52],只在有生理缺陷、丈夫死亡或两孩出生间隔过短时才会杀婴[40]。500个新生儿中有6个被移除,且与疾病和营养不良无关[34,45,51]。也有研究认为每3个孩子中就有1个或2个死亡,这意味着至少50%的杀婴率[60,85]。有产后节欲,有的会到断奶[51,87]。儿童的疾病死亡率为30-50%,包括结核病、麻风病和地方性疟疾,但主要是淋病[52]。统计的840名妇女中有35人感染淋病。这35名女性的生育力为2.4,而其它女性的生育力为5.1。生育力表显示,65岁以上(5.3)到45-49岁(4.1),生育力持续下降,与淋病流行有关。

3.2.3 波莫人(Pomo)

研究边缘环境的狩猎采集或牧民小群体没有得到有用的人口学资料。美国北加州波莫人定居中心有杀婴行为,还有堕胎,控制所有超过家庭理想的2-3个孩子的过量生育,控制双胞胎和私生胎儿。这些行为大多与考虑到日后抚养能力有关[1]。

3.2.4 皮亞人(Tikopia)

居住在一个不到3平方英里的小岛上,岛上的蔬菜、粮食、肉类都来自岛外,来自附近不同岛屿文化的居民形成各自的居民圈。1929年的人口密度为每平方英里400人左右。1928-1929年调查研究资料和1952-1953年社会对严重饥荒反应的调查显示:在Tikopia,理想的家庭一般2-3个孩子。人口控制措施包括中断性交、堕胎、杀婴、男性和女性独身、自杀(包括航海死亡)、历史上的2次飓风、族群冲突和较大的驱逐[14,28,29, 30,89]。

由于宗教的影响,这里关于中断性交,未婚的人否认这一行为非法,已婚的人认为可以控制生育间隔[28]。控制意外怀孕或未婚先孕通常采用堕胎。当时杀婴是家庭控制人口的主要手段:一般生1儿1女,都养着,如果再生,很可能就不留了。特别是饥荒时期[28,30]。岛上大约一半人信仰基督教。性比偏差很大,1929年男:女=153:100(其中27岁以下年龄组为110-153:100),到1952为106-125:100。这种持续的性比不平衡意味着大多数年份存在杀婴行为; 饥荒期间10-30%的女婴存活率不合逻辑[14]。记录的62次怀孕,其中14次未生育,大部分通过人工流产或杀婴,有4例堕胎[89]。

人口统计中的独身。1929年,38-47岁人群中93%的男性已婚,但只有81%的女性已婚(这一年龄组中男女结婚的比例最高)。1952年,同年龄组中,男性的比例为87.8%,女性的比例为84.1%。15-20%的女性减少了生殖。小儿子独身的多,可能是家庭资源过多偏向长子长孙之故。在成年人性活动频繁的社会里,不论男女的独身行为,都存在中断性交、堕胎和杀婴做法[14]。

1929年至1952年的死亡数据中,死亡的187名女性中的16名女性是自杀。值得注意的是:皮亚人认为男性出海死亡为自杀,包括冒险活动、自杀、被酋长的法律驱逐。1929年以前主要的家谱中,69名男性死亡者中有23名男性在海上失踪。在1929年至1952年期间,发生了30次的航海事故,81人遇难,只有大约20人幸存。在政府调节和遣返被困人员之前,这事的存活率非常低。这些男性大多未婚,年龄在30岁以下。在1941年至1950年期间,这种做法的增加(十年中有49人死亡)可能反映了人口压力的增加。饥荒期间,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进行了5次航行。尽管这些自杀航海都以失败告终。学者认为这是在驱逐人口。是性比的成因[14,30]。

1952年至1953年饥荒的主要原因应该是人口过剩,而不是飓风的灾害。当地的判断是正确的[39]。在危机期间,村委会恢复发展的其中一项措施是颁布一项法律规定:已婚夫妇应将性行为限制在每周一次。并建议没有食物的家庭要么接受死亡,要么出海[89p13]。这并不是说传统的方法总是成功的。过去发生过饥荒和干旱。1952年,第二次毁灭性飓风所造成后果,产生的社会混乱超出了当地领袖们的能力、责任和权威的控制范围。如果早期控制人口,就不会发生人口密度的波动。人口学家认为:Tikopia的事情是独一无二很不寻常[54,78,79,100]。Baylis - smith重新分析了Tikopia和其它玻利尼西亚的异常数据。认为太平洋岛屿地区人口密度保持在最大环境承载力的70-80%的水平比较合理[8,17,100]。

3.2.5 日本

关于非工业农民社会的人口统计学文献非常多,尽管杀婴现象很普遍,但是研究却很少。日本有丰富的饱含人类学知识的文学作品[93]。日本历史上早期的人口普查显示,从13世纪到16世纪,人口增长缓慢,可耕地越来越多地投入生产,但是战乱、地震、疾病、家庭暴力导致了高死亡率。在丰臣秀吉时代(1550-1600),人口迅速增长。而后在1700年到1852年的150年间保持稳定,人口增长只有10%多一点。此时日本闭关自守,远离大陆,无海外发展,禁止外国人迁入。到1750年左右,耕地利用达到极限。随着沉重的稻米税和不断壮大的商人阶层失去土地,农业债务水平上升。逃往城市是少数人的选择,那时城市里的死亡率很高,营养不良和饥荒是家常便饭[93]。此时,各地区各阶层,都有人口控制措施。避孕并不是主要措施。社会各阶层的结婚率都很高,独身对人口影响不大。但对一些人来说,晚婚很重要,特别是武士。一般不赞成40岁以上的妇女或有儿媳的妇女生育。无论是化学的还是机械的堕胎都很普遍。受到贵族、武士、城市居民的支持,有利于控制非法移民,也是为了限制他们的生育,尽管日益贫困的武士经常被迫防止过量生育。遗弃也很普遍,但其程度尚不清楚。对于占人口90%的农民来说,杀婴是最主要的方法。这种做法在日本很古老,最早出现在9世纪,但在德川家康晚期,这种做法明显增加。农民的选择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堕胎昂贵而且危险;杀婴可以去除生理缺陷和双胞胎,另外可以控制性比,保证农民家庭的父系延续和劳动力。语言中常用mabiki(间苗)。生产时,助产士会问:“留下”还是“归还”[15]。

直到18世纪,平均每户村民有5-6个孩子,但在人口稳定时期,这个数字减少到1-3个。理想情况下,这个数字应该是2儿1女,第二个儿子是防止第一个儿子死亡的保险,而女儿是用来给第一个儿子换妻子。一些资料有点夸大杀婴。认为九州地区杀婴占2/5。在四国地区每家只有1个男孩或2个女孩。在Hyuga地区只留长子。始于1660年代并延续1个多世纪的人口政策:以儿童津贴和大米口粮的形式鼓励额外生育。有五项补贴在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发放,两项补贴给第三个以后的孩子,一项补贴给有五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实际上,当时平均每个家庭有2-3个孩子。

有研究认为当时出生时生命期望约为25岁,出生率约为4%,在饥荒频发、疾病流行的条件下维持人口稳定,其平均死亡率应超过3%[93,p29,32-33]。但这种估计忽略了杀婴行为。因为农民家庭不會生育4、5、6个孩子,去面对自然死亡。而是根据经济情况、哺乳间隔、性比等计划生育。有的从第1、2个孩子就开始。

明治时期:1950年日本人口普查显示,1890年或更早出生的每个已婚妇女平均生育了4.7个孩子(这应该是有效出生率,移除未报告)。农民为4.98个,渔民为4.04个[93p268]。这意味着存活率远低于内禀增长力。青森县农村统计数据显示:44岁以后妇女停止生育”。在40-44岁的女性中,平均每人生5.7个孩子;50-54岁妇女中,每人5.8个;60岁及以上的妇女,每人5.5个[93,p265-66]。一个渔村的统计:每个1896年至1900年出生女性平均生育2.7个孩子;所有产妇(177)平均生4.9个孩子[44]。日本的出生率从1852年迅速增长到1920年,经历了从1920年到1940年的下降。1890年出生的女性在1920年处于生育中期,其生育能力略高于明治维新之前的祖母。

性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杀婴的程度。日本从7世纪到17世纪的人口统计女性极端偏多,可能是由于少报男性可以逃避税收的结果(1750年每千名男性中有876名女性)。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中逐渐下降,直到1950年才达到1:1[15,93]。1947年至1949年统计40岁以上女性生育第12个以后孩子的性比为:男:女=168:100。对一个山村的统计:近2/3家庭的第一个孩子是男孩。在整个日本,农村地区的男性比例很高。20世纪40年代的一项乡村研究显示:新生婴儿死亡率很高,但没有给出性别比例。以上都应该有人为的选择存在。

总之,根据4-6岁儿童数据分析,假设生育年龄为25年(15岁至40岁),最多存活婴儿8个,那么有将近50%该活的婴儿没活。德川后期的家庭规模较小。性别比例意味着所有活产女婴的最大去除率为50%,但总体平均去除率为10%至30%。德川晚期杀婴率达到10% -25%历史上有说法:千叶县每年有10万户家庭移除3万名婴儿。九州2/5的活产婴儿被移除。变得更加可信。从日本的人口历史研究看:通常低估了家庭控制人口在现代社会前所起的作用。在德川时代前的农业社会,在饥荒和疾病压力下,人口已达到环境容量[93p30]。杀婴和其它形式的人口控制在某些情况下还在延续。木下昭夫1958年的力作《奈良山歌谣》(The Ballad of Narayama),描绘了明治维新之前的一个山村里常见的杀年长者行为。也是历史上采用过的人口控制方式。

3.3 性比控制

杀婴行为不仅可以控制人口数量,还影响性比。早先的杀婴记录很少,只在迦太基[103]和一些东非群体[26)]。杀女婴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早期年龄组性比严重失衡。类似失衡现象也发生在一些更新世人类种群中[99]。有些比例比较特殊。从阿拉斯加到格陵兰的爱斯基摩狩猎采集者通常会杀女婴,导致男女儿童性比高达200:100,平均约125:100。这些比率被狩猎事故、杀人和自杀造成的成年男性的高死亡率所抵消,导致大多数案例在中年时达到平等,而在老年群体中女性的比例不均衡。此外,选择性一夫多妻加剧了女性的短缺,增加了男性之间的竞争、偷妻和青春期前订婚[6,102]。在南美洲的园艺亚诺玛玛(Yanomama)和沙万特(Xavante)中,0-14岁年龄组的性别比例为128.6:123.7。在秘鲁的Cashinahua,达到148:100。杀婴行为以Yanomama和Cashinahua而闻名,并被怀疑与Xavante有关。雅诺玛玛男性群体内的攻击,造成24%的男性死亡,使总性别比达到110.5 (Xavante 115.1)。此外,一夫多妻制加剧了配偶之间的竞争,并鼓励孩子早订婚和抢妻[19、20、24、42、64、68、81]。同样,新几内亚的园艺贝纳贝纳也因杀害女婴和一夫多妻制(没有给出性别比例)、鼓励娶妻和30%的青春期前订婚而出现女性短缺[49]

在农业社会中,杀女婴现象不仅日本有。印度西北部的Jhareja Rajputs在英国对这一做法进行管控之前,几乎100%的活产女婴被移除。出现在拉杰普特种姓的一夫多妻婚姻制中。拉杰普特种姓由等级最高和外配亚种姓组成。对女婴的移除使较低種姓的新娘和嫁妆得到提升。一夫多妻制加剧了上流社会女性的短缺。童婚的习俗在印度非常普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由此产生雄性过多的案例[70-74]。15世纪佛罗伦萨的资料显示:工业革命前,欧洲一些地区有杀女婴现象,上层阶级的性比差距最大(124.5),并有选择性杀婴、忽视和遗弃资料。嫁妆在传统欧洲的重要性也是杀女婴的因素之一[96]。在等级社会中,由于社会经济地位和出生顺序的不确定性,社会上层和下层之间的原始性比的自然差异被放大[3,23,33,94,97,98]。

4 结语

统计表明,计划性的杀婴行为在生育间隔、家庭优化和性比调控等方面有很强的作用,在采猎、农耕、和等级化农业社会占新生儿的5-50%。20世纪70年代前,传统的口服避孕药很少有效,堕胎有很高的死亡率或不育风险。堕胎、流产中,败血症(死亡率高达25%)、破伤风(死亡率约为50%)和大出血的风险很大。在一些地区,堕胎是非法或隐蔽的。控制生育的有效方法:独身、晚婚、减少婚配、不完全性交、杀婴、遗弃和早期的攻击性忽视。现代已经有高效的口服避孕药、安全控制生育的医疗系统。但是很少有关于婴儿前选择、管理的标准。人类体质选择管理标准。这一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社会学、伦理学、人类学、人类群体健康等学科的发展与共识[8,26,29,37,53,55,59,61,62,78,79,84,104,105]。

参考文献

[1] Aginsky,B.W.1939.Population control in the Shanel (Porno) tribe[J].Am.Sociol. Rev.4(2):209-16.

[2] Akinla,O.1970.The problem of abortion in Lagos[T].Proc.World Congr.Fert. Steril.6th.113-20.

[3] Alexander,R.D.1974.The evolution of social behavior[J].Ann.Rev.Ecol.Syst. 5:325-83.

[4] Aptekar,H.1931.Anjea:Infanticide.Abortion and Contraception in Savage Society [T].New York:Godwin.

[5] Autrum,H.,von Holst,D.1968.Sozialer "Stress" bei Tupajas (Tupaia glis) und seine Wirkung auf Wachstum[J].Korpergewicht und Fortpfianzung.Z.Vgl.Physiol. 58:347-55.

[6] Balikci,A.1967.Female infanticide on the Arctic coast.Man 2:615-25.

[7] Bates,M.1955.The Prevalence of People[T].New York:Scribners.

[8] Bayliss-Smith,T.1974.Constraints on population growth:the case of the Polynesian outlier atolls in the precontact period[J].Hum.Ecol.2(4):259-95.

[9] Binford.L.R.1968.Post-Pleistocene adaptations[T].In New Perspectives in Archaeology.ed.S.R.Binford,L.R.Binford.313-41.Chicago:Aldine.

[10] Birdsell,J.B.1957.Some population problems involving Pleistocene man.Cold Spring Harbor Symp[J].Quant.Bioi.22:47-69.

[11]-[114]文献略

收稿日期:2019-11-21

作者简介:黄大明(1963—),男,北京人,博士,特别研究员,研究方向:生态学。

Demographic Consequences of Infanticide In Man

HUANG Da-ming1,LU Pei-yao1,Laurel R. Fox2

(1.Laboratory of Ecology, School of Life Sciences,Tsinghua University,Beijing 100084, PRC; 2.Department of Anthropology, California State ColIege, Sonoma, Rohnert Park, California 94928,USA)

Abstract: The practice of infanticide has been widespread in human cultures, yet, perhaps more than any other means of population limitation, it has been neglected by anthropologist, historian, and demographer. After reviewing the few existing surveys, I explore potential demographic and social effects on the basis of a few examples and indicate some avenues for future research .

Key words: infanticide;sex ratio;population;de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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