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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一样的语言

2019-05-26纳兰

野草 2019年3期
关键词:长诗肉身火焰

纳兰

帕斯在《诗歌与现代性》中说:“何谓长诗?长就是扩展的意思。字典上说扩展就是使一个事物增加面积,从而占有更多的空间。就其原有的本意来说,扩展就是一种扩张的概念。因此一篇扩展开来的诗就是一首长诗。由于语言中的词是一个接一个,先后按行排列的,一首长诗有许多行,它的阅读也是长时间的。空间就是时间。”张远伦的长诗《花点灯》46小节,大约五百多行,确实符合帕斯对长诗的定义。长诗是一个诗人综合实力的体现。长诗像是诗人有了一种展示思想的厚重感与流动性的自信,创造了一个足够大的诗歌空间来容纳尽可能充沛的诗意,按照帕斯“空间就是时间”的说法,长诗也就是既暗含了时间讯息又是锁定了诗意事物的大块头儿的“琥珀”。诗人对长诗的追求,也符合人类对自身寿命的长度的追求,长诗之长度与生命之长度之间有某种内在的关联。

张远伦选择长诗的写作,是对自己诗歌之路和人生体验的一次总体回溯,一如诗人的自述“是我汉语集合之后,最终的诗意回头”,是建立在娴熟的诗艺和情感哲思的满溢的基础之上。短诗不足以容纳更多的感受力和爆发力,长诗就成了必然的选择。他抓住了“灯”这一核心意象,在不破坏整体性的同时呈现尽可能多的变化。在他的长诗中,其诗之长是显而易见的,而捕捉到每一小节的变化确非易事。因为,长诗的各部分都有自己的生命。他在自己的长诗之中,从现实世界中的对“花灯”之所见,触动玄思,开始形而上的思考,表现了思想世界与物质世界之间的秘密关系。

帕斯说,长诗应该满足两方面的要求:整体中的变化,平直与奇异的结合。各部分的区别以及他们之间的衔接。按照帕斯的说法来衡量和审视张远伦的《花点灯》,可以看出他长诗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各部分之间看似疏离而有的亲密的“衔接”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这种整体性体现在意义的丰富和深化而带来的“变化”,这是每一小节所具有的诗意所合成的巨大的张力,是诗人“将五条道路合为一条”所做出的甄别和对真理的合并同类项。

在他的笔下,“灯”已经是一个被人格化了的意象,他像是在跟一个有生命和灵性的事物在对话。“我要请一朵花,做无氧呼吸/那火焰之上,轻柔的气流,定然/是它在换气”,呼吸和换气,正是灯之拟人化的体现。“灯”或许是长有一双对诗人凝视的双眼,也同时是一面镜子,反映诗人的身与心。诗人无论看到或言说什么事物,都是内心的象征图示。“它嵌在低空的黑幕上/恍如一枚闪光的伤疤”,张远伦笔下的“灯”并非纯然完美的事物,而是“洁净的/带有体温的”和“火焰一般的伤疤”,诗人已经不是在写一个意象,而是在刻画一个人物,一个优缺点并存的人物。这自是一体的两面,洁净是一种品格,伤疤是一个伤口的愈合与结痂,或者说“伤疤”是一个故事一段经历的开始倒叙的明证。“火焰一般的伤疤”,或许可以看作是诗写过程的一个形象化的表述。在诗写中,既是灯一般释放光明的精神能量,也是对自身苦难经历的言说。诗写的行为,于是具有了双重属性:一种是利他的光照,一种是自我的苦难在言说的过程中的消解与弱化,就像一盏逐渐升腾的灯,就像另一盏逐渐黯淡下去的灯。

当诗人说出:“点灯吧,孩子”,就已经找好了倾听心声的对象并做好了自我解剖的准备,就像说出“芝麻开门”的咒语般,打开了一个丰富的内心世界的大门。“你和灯的核心互换亮度”,在这一瞬间,他就把自身置于“灯的核心”,开始了一种精神漫游和思想能量的损耗过程。他像是剖开胸膛,亮出了一颗心。“一点火星即可替它充气,旋即撑开自己的空间/如同你打开自己的身体。”灯的升腾伴随着诗人自我的灵魂的升腾,他不依赖任何外物仅靠“一点火星”而达致一种“旋即撑开自己的空间”的开阔状态。他和灯已经不是两个有区别的事物,他就是灯本身。“我看见大量的暗物质/在逼仄的内圆里流动”这是从灯的拟人化到对灯的感同身受。“大量的暗物质”是诗人对内心世界的灵性透视的所见。“你的轨迹曾经是我的不可能,是我的含混/和乱码。现在,你和我终于保持了一致”,“保持一致”表明诗人找到了一种人和灯之间缩小距离和相互抵达的媒介,找到了把不可能变为可能的方法,即隐喻思维。“隐喻思维使得人类把存在的东西看做喻体去意指那不存在的或无形的喻意”(耿占春《隐喻》)。“灯”在张远伦这里,不仅是一个喻体,还是他抵达喻意的一个“晋身之梯”。在他对“灯的轨迹”的亦步亦趋之中,把“含混”变为清晰和把“乱码”变为有序的符码。“而你,像一个斜躺着的甲骨文字,让我破译”,他和灯之间互为知己,他把事物符号化,也把符号具象化,灯早已不是一个意象,一个符号,一个具体的事物,而是一个存在和实体,与其说他是在破译“一个斜躺着的甲骨文字”,倒不如说是他看待事物的眼光赋予了事物以丰富的意义,倒不如说他是在破译生命的奥秘和探索词语的多义性。这也意味着他找到了一个可以践行的路径,无论是“你在旋转,你在制造黑夜里的漩涡”还是“自证光明”,都是打破思维的僵局,获取新的感知的有效言说手段。

“这个充满炎症的夜晚,身體里的黄金不断破碎”,从诗句里可以感受到无论外在的环境还是内在心境,都是一种“炎症”和“破碎”的非正常状态。“我”就是在这样不利的情况下负重前行,只能“像一束默不着声的灯草”一样承受。“我花光整个冬天来编织一个灯具,和你的模型”,诗人是在创造一盏有生命的灯,一盏“不会散开”和“松开自己命门”的灯,一盏“不合群”的灯,被上天“予以确认”、与众多的光源区分的灯。同时这还是一盏被“词语的细丝”缠绕的“语言之灯”,张远伦是在用词语和全部智性经验扎一盏结实的“诗灯”。这么多灯,就像是在尽力延伸语言可触及的边界,也像是在尽力解锁生命的可能性。“用洁白的纸张,围成你的边疆”,一张白纸就是带着王冠的诗人的疆域,而词语之灯彻照整个疆域。“我幻想着,你在漫长的边境线上燃烧”,这种“边境线上的燃烧”也会逐渐燃及白纸围成的疆域。这或许就是诗人暗喻的写作事业是一种有意义的虚无和有价值的燃烧吧!

“火焰说:他的孩子们流离失所/天穹像是一个装着她们的口袋”,从诗中来看,作者和火焰建构了一种“火焰之子”般的亲缘关系,正如诗人所说,“我因为制造光芒,而成为他神秘的嫡系”,火焰诞生的孩子,“我”用灯一样炽热光明的语言诞下的火焰之诗。我、诗歌和火焰或灯三者之间达致一种平衡,既相互独立,又彼此“神秘的嫡系”般的血肉相连。“我”是流离失所的火焰的孩子,也是制造光明、原生和首发的火焰。他表达了一种既是父灯又是子灯的自我分化的能力。在“千盏灯笼的喧嚣,和僭越”和“孤立和狷狂”之间,在火焰之子和永夜之子之间,在“我的灵魂要求做人”和“而身骨要求成妖”之间的对立性中,他制造了“多”和“一”,即“众多精灵”和“”唯一的孤独症患者”的差异性和张力,是作者“我要把你和众多的光源区别开来”的意图的完成。

“我以波段的频率的方式,以磁场的方式/和诗歌交互,和时下的你构成重生”,诗人在诗歌里诞生了“灯”的意象,就像是诞下了一个婴孩。灯在一首诗里亮着,就像一个诗人在语言的世界里的“重生”。

“当我在梦境的途中/恰好遇到一枚灯盏,拾起来,把玩,定然是其中/有一个你,在莫可状的激情之后极速降落/来到陌生人的面前。”灯和作者的遇见,完成了一次诗和诗人之间的相互寻找,用作者的话来说是“灯光和我是互相启示:一种危殆而又迷人的技艺”。他“空出三条河床”“空出自己的胸廓”“空出诗歌的标题”,他彻底放空自己,放空身体和语言,以成全灯对“胸廓”的掌管和对“语言的”占领。被灯所扩张的身体之空,就是扩张的诗歌空间。灯,就是对身体之空的填满;灯,就是赋予一首诗以黄金意义的催化剂和炼金术。“我若幻想不死,你的光芒就是喷头里的蓝色火焰/我若信奉寂灭,你便是肉身灯”他找到了救赎自己的“蓝色火焰”,也找到了词语和生命的一致性的“肉身灯”。“肉身灯”,实在是一个独创性、有生命力的“意象”,灯是肉身之魂魄,肉身是灯的居所和躯壳,或者说是一个拥有了肉身的词语,一个肉身找到了一个和自身匹配的等值等价的词语。词语获得了肉身的感受力,肉身获得了词语的意义。他把语言的活力发挥得淋漓尽致,用语言来超越死亡,也用灯一样的语言来照亮黑暗。

“当我想说出什么/灯光就会化为篝火。当我要保留什么/无尽灯就会让我闭嘴。”列维-斯特劳斯推测,人类普罗米修斯式地盗来天火,掌握语言,包含了一种自我流放的欲望——离开自然节奏和无名状态的动物世界。语言与火相似,当诗人高举语言,就像高举着火炬。语言是“人类反叛诸神的核心力量”。张远伦的言说有“灯光化为篝火”的魔术的力量,也深谙沉默的美学。“无尽灯就会让我闭嘴”,表达的就是把“火玫瑰”转成言语的艰难。语词越来越难当重负化。通读《花点灯》,可以感受到诗人在尝试着一种从“肉身灯”净化为“灵灯”的哲学路径的探索,如盗火者将手伸进火中采集光明,期待“直接的光束变成语言的载体”。张远伦以积极的精神行为试图抵达语言的尽头,见证“一种更柔软、更深邃的难以表达的现实”(乔治·斯坦纳语)。

《花点灯》的长诗就是诗人的一次“修炼”“燃烧”和“释放”,一次“火中取花”“火中取光”和“从火中救出数个湖泊”的冒险和义举。“在生命中抽取不属于自己的血液”使他的诗获得了异质性的内容,他不仅从“火中取光”,还获取了一个生命的摇曳、盛大和熄灭的完整过程。他成为“火中之光”,不仅理解光照到的事物,也理解光照不到的事物“尘世中的每一个匿名者”。“成为内焰,成为灯芯,便会理解外焰的迷离和崇拜”他对火光的理解是由内而外的,是具体的也是深刻的。他成为一个由内焰和外焰构成的燃烧的整体,灯芯也就他的心,“火掉进了心火/光融入了灵光”,这也就是一种内外明澈的生命和通透状态,“即便你存在一瞬/也是永恒。即便你因为过于通透,而光眼含砂/也是纯净。”他自证光明,获得了永不绝望的“孤灯的意义”,也自造风力,拥有了“不允许复制和模仿”的独立之美。换言之,他的世界是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他的美是一种卓绝之美。

《花点灯》中出现了二十几个不同名称的灯。例如:本生灯,百步灯,肉身灯,无尽灯,牛角灯,青灯,水银灯,雪灯,灵灯,无影灯,山灯,天灯,谜灯,决囚灯,酥油灯,羊灯,幻灯,走马灯和鱼灯。这被命名的诸多“灯”,像是一个又一个获得了不同属性、命运和灵魂的灯。从“本生灯”开始,意味着诗人的一个灵性生命的诞生,而“肉身灯”又使一个事物获得了肉身,穿着灯紗的“灯”,仿佛就是一个具有“肉身的词语”,灯发出光,就像肉身吐出发光的词语。这些灯盏的亮度,就是生命的亮度,而这些灯盏的熄灭也象征着生命的终结。每一个灯,就是一个小宇宙,这些“灯”共同组成一个斑驳陆离、光明笼罩的大宇宙。从张远伦的《花点灯》中,我们被“无尽灯”照亮、被“无影灯”医治,也被“肉身灯”温暖,从青灯和酥油灯之中,我们获得宗教的启示,也从山灯和鱼灯中获得神秘的感受,从牛角灯和羊灯中,我们发现了事物之间的相似性。我们从灯里发现了一个“浓缩了的宇宙”。就像艾科在《开放的作品》中说:“这些词有一系列的含义,每看一次的时候这些含义就会深化一次,于是,我在这些词中似乎发现了浓缩了的、典型化了的整个宇宙。”(第34页)

他使用的是“灯一样的语言”写诗,他的诗歌语言像灯一样“烛照了生命的幽微处”,也像镜子一样“呈现一种神奇的精神境界的语言的蜃景”。灯既是这首诗的“诗眼”,也是这首诗的“诗魂”。这首长诗很像是把“散失到无边的黑暗里的光”一一寻回,归拢到一处,燃起一堆熊熊的“篝火”。这首诗既是一个透明坚固的“器皿”,又容纳了“纯粹的光”。换句话说,这首长诗是他的孤注一掷和深情建构的一个诗意的栖居之所,诗中之“灯”就是他用来安放自己的那一颗燃烧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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