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法律分析
——以新三板挂牌国有企业为例
2019-05-24袁健徐菲
山东国资 2019年7期
□ 袁健 徐菲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多次作出了重要部署。2016年8月,随着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再一次被提上日程,受到广泛关注。面对国企员工持股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工作的开展,作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国有企业又会面对怎样的挑战和困惑,又该如何借助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适应能力呢?本文以新三板挂牌国有企业为例具体展开分析。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必要性
对于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积极影响。新三板挂牌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的重要表现,对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有着重要意义,代表着国企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初步进入实践阶段。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吸引人才。在如今知识时代,人才因素在企业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新三板挂牌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对企业发展贡献大的核心人才,人才对于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十分重要。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让员工真正成为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与企业成长共进退,是一举多得的措施。
新三板挂牌企业争做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单位,对于不断完善员工持股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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