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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的“丁忧”和“终养”

2019-05-21王志明

人民论坛 2019年12期

【摘要】“丁忧”和“终养”是清代官员重要的休假制度,两者的建立都与孝道有关。“丁忧”主要指双亲亡故后官员回籍守孝,“终养”主要指父母年高体衰时官员回籍赡养。但在这些制度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却出现了巧借名目逃避“丁忧”“终养”,或借此规避不好职位的现象。针对这些弊端,清朝进行了防范和整饬,以整肃官场风气。

【关键词】清代官员 丁忧 夺情 终养 规避职位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清代政府以丁忧为名来调节官员任期,但是也存在缩短服丧期或特许不丁忧的情况

“丁忧”又称“丁艰”,意为遭逢父母丧事,回籍守孝。儒家历来主张以孝治天下,为了表达对父母的恭敬,在丧期有不可娱乐、宴会、生育等禁忌。汉代以后,多朝皆以法律形式管束丁忧期间的不孝行为,文武官员丁忧离任守孝制度应运而生。按清制,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等亡故均丁忧。丁忧本由儿子承担,如果儿子已故,则由孙子承担,儿孙皆故,则由重孙承担,这就是“承重”,意为“承受丧祭与宗庙的重任”。“丁承重忧”不出三代,曾祖父母以上则无“承重”义务。凡为父系(父、祖父、曾祖父)丁忧称“丁外艰”,为母系(母、祖母、曾祖母)丁忧称“丁内艰”,这些称呼源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

清制规定丁忧守孝为27个月,即三年守孝。但旗人(满洲、蒙古和汉军)例外,实际离职丁忧仅百日,丁忧百日后到京城署职领俸,等到27个月后再正式铨选任职。

清代武官丁忧假制实行较晚。清初,由于武将离职于皇权不利,而且离职丁忧产生的停薪也不是动乱时代安定武人的良策,所以大约在康熙平定“三藩”之后,才开始实行武将丁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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