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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形式感背后的隐患

2019-04-24复林余深

莫愁 2019年10期
关键词:离家儿女

文/复林余深

为了面子,抑郁成疾

时年62岁的居露萍有洁癖,可丈夫赵广新不拘小节。因为卫生习惯的巨大差异,夫妻俩吵了三十多年,冲突激烈时,双方还拳脚相加,感情消磨殆尽。

2016年春节,赵广新酒醉后吐得一塌糊涂,居露萍又与他发生了争吵,双方扭打在一起。赵广新彻底厌倦了吵吵闹闹的日子,提出离婚。

儿子赵钢和女儿赵雯闻讯赶来阻止:“你们一把年纪还离婚,我们的面子往哪搁呀?”父母势同水火,儿女提出了“离婚不离家”的解决方案,两人以夫妻名义继续生活,但互不干涉。当年3月,赵广新与居露萍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前,赵广新为了维持婚姻,还能压抑自己。离婚后,他开始肆无忌惮,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每天早出晚归,有时深更半夜才回家。居露萍对前夫的陋习非常愤怒,又没资格发火,每天郁闷不已。

居露萍的睡眠质量越来越差,经常失眠,压抑和沉闷令她备感窒息。2017年年初,居露萍被诊断为抑郁症。儿女想把她接到身边生活,居露萍断然拒绝:“我离开不正好遂了他的心意?要走也是他走!”而赵广新经常独自外出旅游,几天不回家。前夫的不管不问,加剧了居露萍怨恨、忧郁和厌世的情绪。

2017年6月2日凌晨5时许,居露萍又一夜未眠,坐在卫生间的小木凳上。赵广新要用卫生间,对她嘟囔道:“快点闪开。”居露萍勃然大怒,抓起小木凳往赵广新的头上砸去。赵广新跑到窗边向外呼救,居露萍把他从窗口推了出去,赵广新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居露萍抑郁症发作,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2018年7月21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居露萍有期徒刑6年。

为了孩子,人财两失

因交友不慎,家住湖南省耒阳市的顾夏染上毒瘾。为替妻子还债,周明华不得不卖掉房子。在婆婆李兰芳的坚持下,2016年6月,顾夏与周明华协议离婚。离婚后,两个孩子判给了周明华,顾夏每周上门探视一次。

为攒钱买房,周明华经常开货车跑长途,两个孩子由李兰芳照顾。2016年9月,李兰芳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周明华不得不向前妻求助照顾孩子,两人再次共同生活。顾夏表示她已成功戒毒,决心痛改前非,两人旧情复燃。

两人打算复婚,但李兰芳坚决反对。在周明华的坚持下,母子俩最终达成协议——周明华和顾夏先同居,买了房再复婚。

2017年5月,周明华交了首付,按揭买了一套期房。为了表示自己复婚的诚意,在签房产合同时,他写了自己和顾夏两人的名字。

由于新房要等一年才能交付,顾夏仍然住在李兰芳家。李兰芳对顾夏非常不满,经常斥责谩骂顾夏,周明华又经常外出跑长途,顾夏开始夜不归宿。

当年6月,顾夏和前男友徐钲复合,向周明华提出分手。见前妻不肯回头,周明华决定放手,提出更改购房合同,顾夏却避而不见。

2017年8月8日,周明华来到徐钲的住处。看到徐钲和顾夏搂着肩膀有说有笑地下楼,他顿时怒不可遏,发动车子朝两人撞去!随后,他又下车痛打徐钲和顾夏。附近居民闻讯赶来制止,周明华随后报警自首。

2018年6月5日,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周明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为了房子,对簿公堂

75岁的吴平展与万雨敏结婚多年。2011年下半年,万雨敏病故,随后不久,吴平展与66岁的周逸芳再婚。

母亲去世不到一年,父亲就再婚,儿子吴亮和女儿吴欣都无法接受,尤其是得知周逸芳将父母的房子出租后,儿女和吴平展见面就吵,最终闹上法庭。

2014年上半年,经法院调解,吴平展与儿子、女儿达成变卖房屋的协议,按房屋时值折算,吴平展获得56万元,但必须等到房产变卖才能拿到钱。吴平展不满,一气之下住进了周逸芳家,拒绝与儿女来往。

周逸芳的儿子满腹怨言,每次探望母亲时,总对吴平展板着脸,吴平展心里很不是滋味。

2015年7月中旬,为了顾及双方子女的感受,吴平展突然向周逸芳提出离婚。他解释说:“离婚后,我仍然住在你家,只要你给我养老送终,一定会给你足够的经济补偿。”为了表示诚意,吴平展立下遗嘱:“我去世后,法院调解书中归我所得的56万元,由周逸芳与我的外孙女楚悦各半继承。”

2015年7月30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吴平展将离婚证复印件快递给儿女,希望儿女联系他,但未收到任何回复。此后,周逸芳悉心照料吴平展。

2016年6月,吴亮通过法院支付给吴平展房款41万元。当月中旬,躺在病榻上的吴平展对儿女心灰意冷,又立下新遗嘱,撤销原遗嘱中对外孙女楚悦的遗赠,扣除医药费等费用,剩余房款全部由周逸芳继承。2016年年底,吴平展病故,周逸芳料理后事时,吴亮兄妹没有在场。

2017年初,周逸芳将吴亮兄妹告到法院,要求继承剩余房款15万元。法庭上,吴亮兄妹拿出父亲与周逸芳离婚的证据,反驳说,周逸芳早已不是吴平展的配偶,不仅无权主张15万元的剩余房款,还应清算她保管的41万元及父亲近几年的工资结余。

“我们是离婚不离家!”周逸芳当庭亮出《离婚协议书》和前后两份遗嘱以及住院费用等证据,声称吴平展生前工资所得全部用在了生活上。2016年6月,吴亮转给其父的41万元虽由她支配,但都用于给吴平展治病,不仅没有剩余,还有欠账。

2017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认定剩余的15万元应作为吴展平的遗产,周逸芳所称吴展平生前“离婚不离家”,并不代表她是法定继承人,且周逸芳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遂驳回了周逸芳的诉讼请求。

周逸芳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在二审判决中裁定,吴展平与周逸芳签订的“离婚不离家”协议和两次遗嘱的内容,实际上是吴平展在离婚时表达了让周逸芳遗赠扶养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周逸芳已按双方协议履行了对吴展平的扶养义务,应该享有接受吴平展遗赠的权利。退一步而言,即使没有扶养关系,由于死者在生前遗嘱中已明确意愿,周逸芳也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2018年11月2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吴亮兄妹返还周逸芳15万元。

【以案说法】

近10年来,全国法院审理的“离婚不离家”型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最主要的原因是房价持续高涨,工薪阶层的夫妻往往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离婚后,无房一方无力另购住房,有房一方也无力支付房屋折价款,只能双方妥协,同住一个屋檐下。像周明华、顾夏这样为了孩子而离婚不离家的人不在少数。但其实这样孩子受到的伤害会更大,因为他们不仅要面对父母的分离,还要面对被父母联手欺骗的痛苦。而离婚不离家也会给双方造成“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是经济共同体”的假象,很容易发生财产纠纷。

此外,老年人在再婚上承受非常大的压力,为了面子、照顾子女的感受和避免财产纠纷,他们也倾向于离婚不离家。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会让每个人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让家庭处于一种更大的动荡和不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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