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院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
——以山东省典型村落为例
2019-04-13燕在珍石运杰余永松于文进
广东农业科学 2019年1期
燕在珍,石运杰 ,余永松,于文进
(1.广西大学农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2.云南大学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农村宅院是指农村中主要供从事农业生产者居住的场所,作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载体,是农村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式。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宅院的结构和功能发生不同趋势的演变,由原来单一的居住功能,逐渐演变为居住、存储、商业经营等不同用途的功能[1],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同时也有一些地区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当地村民外出务工现象严重,导致“空心化”[2]、容积率降低、土地利用方式粗放等问题出现。因此,研究农村宅院用地利用状况和利用效率,对加强农村宅院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矛盾以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土地作为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式,国内外学者相继对其进行了广泛研究。在国外,通过加强对村庄的规划来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使村落布局集中紧凑,村民相关的居住和配套设施尽量集中分布在一起,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4]。国内对农村宅院用地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农村宅院利用、闲置等方面的探究。宋伟等[5]详细分析了我国农村宅院总量、户均宅院面积和宅院容积率的发展变化与现状,发现我国户均农村宅院的超标现象严重且容积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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