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资源环境政策的局限性及创新分析
2019-04-03拜灵美
读天下 2019年8期
摘要:农业作为我国的传统支柱性产业,其对于国民经济建设至关重要,而农业资源环境作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其长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确保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相关部门应调研分析当前农业资源环境政策的局限性,大力推进创新改革,实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业资源环境政策;局限性;创新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飞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却日益严峻,化肥污染、畜牧养殖业污染、工业污染等导致农业资源破坏,以致供需不足,如图1所示,农业用水总量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占全社会用水总量60%以上,长此以往甚至将抢占人民正常生活用水,严重遏制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图12000年以来全国农业用水量变化图
一、农业资源环境政策的局限性
(一)缺乏综合性的农业资源环境法
我国的农业资源环境法制已渐成体系。2012年新修订的《农业法》更是设专章规定了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环保部、农业部通过陆续颁布一些标准,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为农业生产经营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但从专业水平及效力层次上看,尚无一部系统全面的符合可持续原则的农业资源环境基本法,相关立法主要散见于各单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条例中,缺乏针对性及权威性。……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