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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分担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
——基于多元参照点的实验研究

2019-04-03严玲刘柳曾诚

关键词:承包人条款补偿

严玲,刘柳,曾诚

(天津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中国工程管理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强调契约精神对缔约主体的激励作用,从宏观上来看,整个建筑市场的制度环境正在不断优化,然而大量承包人仍然面临权利不足与利益受损的局面。在国家市场化法制化的大背景下,公平已经成为社会研究的核心问题。建设管理领域的相关研究发现,承包人的不公平感间接导致消极履约乃至事后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而在合同缔约以及履约过程中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能够有效减少纠纷、促进合作[1]1-10。公平感知是个体对其付出与回报是否相符的主观判断,是一种重要的行为诱导变量[2]。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形成是一个主观判断的过程,取决于承包人得到的结果和其权利参照点之间的比较,所以公平感知的研究不能忽略参照点效应。依据契约参照点理论,合同缔约方将初始合同视为利益得失判断的基准点,在此基础上采取投机报复行为或者互惠行为[3]39-43。因此,交易方缔结的合同是一类重要的参照点,被认为是承包人心理公平感知的驱动力之一。也就是说,合同作为参照点是影响承包人公平心理感知形成的重要因素。但是,将哈特的契约参照点理论引入工程合同中分析其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存在以下不足:

1.哈特提出的契约参照点理论是将合同作为交易方感知权益得失的基准点,但是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复杂性和多层级结构,如严玲等[4]1561-1569的研究已经证明工程合同参照点是一个多维结构,若将工程合同笼统地视为一个参照点,可能会引起缔约方感知的偏差。杜亚灵等[5]65-70研究认为,合同重要条款能够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因此将合同这一范畴打开,剖析具体合同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参照点效应更为合理。合同治理理论明确了风险分担机制是合同治理的关键治理因子,因而大量学者的研究聚焦于体现交易方合理风险分担的合同条款,例如,Lehtiranta[6]分析了合同中的风险责任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Ajibade等[7]的研究聚焦于索赔处理过程中的合同风险补偿条款,Zhang等[1]9的研究表明,只有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条款,才能促进承包人的公平感知。这些研究都证明了风险分担机制的具体条款对承包人心理和行为的重要影响,因此不能简单将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而是应该研究合同重要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

2.合同参照点之外的项目情境中存在的其他参照点也会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形成。公平感知的产生来自于多重参照点的影响,多参照点既包括竞争性环境下缔结的合约,也包括禀赋、过去经历等[8]。建设项目情境下,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因素既有来自于对本次交易缔结的工程合同的预期[9],也有可能来自于外部市场或社会因素[10],更有可能来自于承包人上一次交易损益的对比[11]49-62,例如Luo[12]的研究发现,目标差异、所有权分配、过往经验等都会影响主体的公平感知。但是显然,现有文献中对承包人公平感知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只考虑了单一参照点对缔约人权利的影响,而忽略了多元参照点介入时合同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影响的变化情况。

有鉴于此,本文在多元参照点理论体系下,探索工程合同最重要的权益条款作为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机理。首先在契约参照点理论视角下,验证合同参照点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的关系;然后在多参照点理论范式下,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将组织行为学中合适的参照点引入到建设工程项目之中,探索多参照点情境对合同参照点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采用情境实验的方法,设计不同水平的合同参照点和其他参照点作为可操控的情境变量,考察不同参照点水平下,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变化。研究结果可以为发包人在考虑承包人心理公平感受的前提下拟定合同责权利条款提供理论依据。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回顾与述评

契约作为参照点及其对交易方行为影响的研究方兴未艾,逐渐被主流治理理论所接受,成为治理机制设计的重要基础。在现代契约理论发展中,Hart和Moore[3]4-22以及Fehr等[13]分别通过理论模型与实验研究,提出交易方将缔结的初始合同作为利益得失判断的基准点,在此基础上采取投机报复行为或互惠行为。参照点理论最早应用于公司治理研究中,有学者通过观察不完备契约理论下的行为,利用参照点效应对高管薪酬进行分析,认为同行业、本地区甚至国际同行的高管薪酬都是比较的参照标尺[14]。契约参照点理论的引入,推动了对于项目代理人不完全理性行为特征的深入剖析。

“公平感知”作为一个学术词语,聚焦于个体对于付出与回报的公平感受,是从组织公平发源而来的。学术界对于公平感知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供应链、收入分配等领域,多探讨公平感知的影响因素以及公平感知对于行为、绩效和满意度等的驱动作用。而个体如何对公平做出判断进而形成公平感知,取决于不同的公平形成机制[15]。Cohencharash等[16]通过对公平感知的元分析发现,公平感知的影响因素包括归因偏好、经济地位等,公平感知也能够促进绩效和角色外行为。Yilmaz等[17]证实了公平感知对经销商满意度的正向提升作用。参照点效应的实现途径主要源自于主体对感知结果与参照点的对比,进而形成相应的公平心理感知。随着契约参照点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参照依赖对公平感知的影响,选取何种对象作为参照点,会显著影响主体的公平感受[18]。行为经济学将参照点分为垂直参照点和水平参照点。Wang和Johnson[19]提出了三参照点理论——底线、现状和目标。谢晓非等[20]571-579提出“社会和个人双参照点”的理论。这些研究将公平感知与参照点效应结合起来,更为系统全面地考察了公平感知的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

建设项目治理理论的推进与发展促使该领域一些研究者已经意识到复杂的制度环境下缔约主体是具有社会网络关系的“社会人”[21]534-545,公平感知对主体的履约行为有重要影响。工程项目缔约和履约的过程中,承包人会将初始合同视为参照点,更多地表现出公平偏好行为进而追求满意解[22]。若承包人感受到强烈的不公平感,就很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行为,进而引发承包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导致合同事后履约效率降低[23]。本文引入契约参照点理论,放宽承包人“理性人”的假设,将公平偏好纳入到项目治理理论,探讨工程项目合同具体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参照点效应。

(二)研究假设的提出

1.合同参照点下的承包人公平感知研究

Kahneman和Tversky[24]的“前景理论”指出,个体对于损益的评价受到参照点的影响。在Hart的契约参照点理论范式指导下,合同作为具体交易的载体被认为是缔约方事后履约行为决策的驱动力之一[25]52-60。Hart和Moore[3]14-38指出,权利得失的心理感知主要由缔约各方签订的契约决定,即契约是缔约方判断权利得失的唯一标准。将合同作为参照点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研究是将合同约定的权益结果作为缔约方对未来的预期,因而合同约定的权益结果就是参照点。Poppo等[26]在研究信任对合作行为的影响中指出,不同的合同会激发缔约人不同的公平感知,进而对承包人的履约行为产生影响。李真等[27]在研究工程质量优化的激励过程中发现,合同作为参照点其公平性会制约激励效率,因此需要设计更为灵活的合同方式,激励各参与方保持较高的努力水平。

另一类是研究合同重要条款所形成的参照点对缔约人公平感知的影响。Franke等[28]发现价值分配条款会影响参与方的公平感知,而在建设项目中,风险分担是最重要的价值分配条款[29]。考虑到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是合同治理中最重要的机制,本文将风险分担作为诱发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参照点。风险分担机制会落实到不同的合同条款上,如风险责任条款、风险补偿条款等。风险责任条款的核心在于明确发承包双方承担风险的情况或者结果。Zhang[1]3-4以承包人公平感知作为中介变量,探究了风险责任条款对承包人合作行为的影响。风险补偿条款则强调的是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价格与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相比是公平的,同时还意味着当合同状态改变导致承包人承担合同规定以外的风险时,合同中应设置有相应的价格调整机制,使承包人得到预期的合理利润。杜亚灵[30]证实了合同补偿条款的合理性保证了承包人的公平感知。严玲[4]1561-1569基于契约参照点理论的一系列研究也证实了风险分担机制是合同参照点效应下承包人的公平关切点,它是一个多维概念,包括风险责任、风险补偿等。根据以上理论分析,结合建设工程合同治理实践,本文将风险分担机制划分为风险责任与风险补偿两个维度。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合同风险分担条款会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形成。风险分担条款越合理,承包人公平感知越强。

假设1a.合同风险责任条款会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形成。风险责任条款越合理,承包人公平感知越强。

假设1b.合同风险补偿条款会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形成。风险补偿条款越合理,承包人公平感知越强。

2.多元参照点介入下的承包人公平感知研究

参照认知理论对个体公平感知的研究焦点在参照对象的选择上,分为单一参照点和多参照点。主体或组织的公平感受往往依赖于他们选取的参照点,然而决策过程中并非只有一种参照点,通常是多个参照点共同作用[11]49-62,因此引入多元参照点也使研究情境更加接近现实。Ordonez等[31]的研究验证了参照点会引起主体感知的偏差以及多元参照点对个体公平感知的影响。本文参考谢晓非等[20]571-579提出的双参照点理论框架,认为决策主体在风险决策过程中同时存在个人与社会两种重要的参照点。

首先,社会比较理论认为人们在生活中定义自己的社会特征时,往往是通过与周围他人的比较,在一种比较性的社会环境中获得其意义。这是一种“横向比较”,主体会将自己的付出与回报同其他人做社会比较,只有相等时,才认为是公平的。社会环境对主体风险决策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承包商作为“社会人”,其决策情境要考虑到社会背景,即承包商对于合同参照点的公平感知具有社会属性,故有必要引入社会参照点[21]534-545。杜亚灵等[32]165-174也证实了合同条款与交易所处的市场环境会共同影响承包人的公平感知。大部分研究参照点效应的文献均选取他人或竞争者的状态作为社会参照点,而结合建筑市场的特征,若仅选取单个或少数其他承包人作为社会参照点,会影响比较的结果[33]。鉴于此,选取行业平均利润水平作为社会参照点具有相对性与间接性。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受到建筑市场环境的影响,承包人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平均利润水平越低;反之,则越高。因此,社会参照点对合同参照点与公平感知之间关系存在调节效应,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合同风险分担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假设2a.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合同风险责任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假设2b.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合同风险补偿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其次,研究表明行为个体的经验、现状和期望都能够作为参照点影响其决策结果。当决策者以自己作为参照对象时,时间维度是有意义的,因为自己过去的信息是可获取的,并且对未来的期望也是能够预测的。这是一种“纵向比较”,主体会将自己当前的付出与回报同自己过去的付出与回报做比较,只有相等时,才认为是公平的。Herz等[34]证实了行为主体过往的市场经验是公平感知的参照点。相较于此,更多的学者选取决策者的现状作为个人参照点,因为现状往往是主体决策的基础,也是影响主体感知的重要因素。Yates和Stone[35]1-25将现状参照点定义为个体目前所处的现实情况,如个体财富水平、绩效等。谢晓非和陆静怡[20]571-579将个人参照点定义为决策者的损益状态,何贵兵和于永菊[36]408-412也指出,决策者的现状主要是指当前的财富水平。本研究结合谢晓非等[20]571-579和何贵兵等[36]408-412的观点,将承包人当前的财务状况作为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的个人参照点,具有绝对性与直接性。承包人当前的财务状况对合同参照点与公平感知之间关系存在调节效应,据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合同风险分担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假设3a.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合同风险责任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假设3b.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合同风险补偿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

综上,在个人以及社会多元参照点体系下构建作为参照点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担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影响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合同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理论模型

二、实验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的选择

若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推断承包人的心理感受,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数据收集和计量方法的影响,从而使研究结果失真。随着实验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以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交叉研究的需要,实验研究方法也逐渐被引入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尤其是涉及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的交叉学科,通过实验研究方法往往能够对相关理论进行验证。实验研究方法最大的优势在于实验过程的可控性,即研究者可以在人为控制其他变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单独改变某一研究变量来观测由此引发的心理学效应,从而评判某一理论的预测准确性或者比较不同理论的适应性[37]。承包人的公平感知是一种心理反应,通过对市场环境的简化模拟和对市场因素的可控设置,可以实现较好的内部效度。因此,本研究采用情境实验的方法以获取更为有效可靠的心理感知数据。

(二)被试的选择

研究以某大学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为被试。学术界对采用学生群体作为被试样本一直存在争议,然而已有大量文献表明,尽管学生与专家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与更广泛的心理现象相关的结果往往没有显著差异[38]。很多实验研究表明,采用大学生群体作为被试的实验结果与专业人士的实验结果并不存在本质差异[39]。鉴于此,情境实验被试选择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的研究生,他们均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接受过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不存在思维定势,因此他们对实验中所呈现的相关因素及其意义的知觉和判断会更接近现实情形[40],面对不同情境做出的感知判断与有经验的承包人的感知结果符合度较高。实验总共施测了304人,回收有效数据282份,有效回收率为92.8%。被试中男性为54%,女性为46%,被试平均年龄为28.6岁。

(三)实验材料

1.情境变量设定

在不发生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感知和行为可能受到诸多要素的影响,这样会使研究信度降低,故本研究引入情境实验方法对承包人的心理感知进行测度,以获得更为有效的数据。情境的主体内容由笔者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结论、情境实验的相关材料并结合对专业人员的访谈而编订。Zhang[1]2将建设工程的风险分为环境和行为两种:环境风险指物价波动、不可抗力等自然、社会和经济性的风险;而行为风险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一般来说,合理风险分担的情况是:行为风险由行为主体承担,环境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担。但是由于发包人的优势地位,他们往往会过度地自我保护而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从而拟定相对严苛的风险分担条款。情境设置时,将市场环境进行简化并将合同条款的合理化水平控制在“合理”和“严苛”两个相对值上,以便清晰、准确地获取不同被试者的心理感知。

实验以某房屋建筑项目为背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形成的单价合同。合同条款拟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模板,对风险责任、风险补偿条款进行约定。据此,形成对情境的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情境实验中参照点相对值的操控

情境实验中操作的两个自变量分别为风险责任条款(合理、严苛)和风险补偿条款(合理、严苛),两个调节变量分别为社会参照点即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高、低)和个人参照点即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良好、亏损)。鉴于实验的研究目的,每种情境中只嵌入社会或个人参照点中的一种作为调节变量,每种调节变量下对应2×2×2=8 种情境, 最终形成 16 种刺激情境。

2.无关变量控制

现实环境中,除合同条款本身外,合同类型、竞争环境等因素均会影响承包人的心理感知。为使被试聚焦于合同条款本身,设计无关变量的控制方案,如表2所示。

(四)反应量表

反映量表的内容由3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考察被试者的风险偏好,风险偏好会依赖于不同的参照点影响主体对于结果的评价,因此在实验中需要对承包人的风险偏好进行测量。实验参考Ederer和Manso[41]等的风险测量问卷,测量被试的风险倾向。

第二部分是考察被试在体验情境刺激的基础上,对不同程度的参照点的感知。风险责任条款采用两个项目加以测量(“发包人是否应该对清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变更导致的损失是否由发包人负责”),并且在实验材料的设置中保持两个测量题项在同一合理化水平上。设计题项为:“请您对上述工程招标文件中该项目合同风险责任分配条款予以评价”。风险补偿条款采用两个项目加以测量(“主材价格波动超过约定时发包人是否予以价款调整”“工程量增加发包人是否予以价款和工期调整”),并且在实验材料的设置中保持两个测量题项在同一合理化水平上。设计题项为:“请您对上述工程招标文件中该项目合同风险补偿条款予以评价”。均采用Likert 5点记分,1表示非常不合理,5表示非常合理。这些题项源自杜亚灵等[32]165-174开发的中国情境下承包人公平感知量表。此部分最后还有一个过滤项目:“您认为哪一个合同条款比较合理”,用以判断被试是否认真作答。

第三部分是因变量,即被试者的公平感知。本研究将公平感知限定为承包人对合同风险分担机制的心理感知。参考周浩等[42]对公平感知的情境实验研究,设计题项为:“您认为该合同设置的风险分担款项是否公平”。采用Likert 5点记分,1表示非常不公平,5表示非常公平。

表2 情境实验中的无关变量及其控制措施

(五)实验程序和控制

正式实验实施之前,研究者针对情境材料进行了预实验,目的是考察如下两个问题:(1)实验情境是否接近现实;(2)实验情境是否确实会引发公平感知。邀请了24名专家进行预试验,并根据专家意见对实验材料进行了适应性修改。预实验结果表明,针对“我能很容易地将自己融入情境中(1表示非常不同意,6表示非常同意)”这一描述,91.67%的被试者选择了“非常同意”“比较同意”“同意”,这为实验材料的现实性提供了依据。

正式实验时,明确告知被试本实验采用匿名方式,实验结果仅用于科学研究,请被试不要有所顾忌。实验材料中的引导语将被试引入到现实工作情境中,假设他们就是专业的承包人,在仔细理解项目背景的前提下,填写相关问题。

为避免被试者的自身差异给实验结果带来的影响,实验中每位被试随机接受16种情境中的一种,并注意保持每种情境下被试人数的均衡。被试完成实验后,由研究者收回实验材料,并赠送被试者一份小礼物作为答谢。问卷收回后,剔除风险偏好程度较高的数据,每种情境的最终有效被试平均为15人。通过SPSS21.0对收回的数据进行分析。

三、数据分析与结果讨论

(一)实验操作检验

本研究首先检验了对自变量的控制是否成功。针对风险责任条款的操作,t检验的结果显示,合理的风险责任条款下,被试的合理性知觉显著高于严苛的风险责任情况[M责任合理=4.33,M责任严苛=1.99,t(240)=29.43,p<0.01];针对风险补偿条款的操作,t检验的结果表明,合理的风险补偿条款下,被试的合理性知觉显著高于严苛的风险补偿情况 [M补偿合理=4.01,M补偿严苛=2.16,t (240)=25.41,p<0.01]。 这些结果说明被试感知到的风险分担条款的合理性与其所接受实验处理的方向是一致的,故本实验对自变量的操作符合预期。

(二)研究假设检验

1.合同参照点的主效应检验

各个实验情境下因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Analysis of Variance)对数据进行处理,结果表明,风险责任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主效应显著,合理风险责任条款下承包人公平感知显著高于严苛风险责任条款下的情况 [M责任合理=3.49,M责任严苛=2.71,F(1.238)=20.49,p<0.01],假设 1a 获得验证;风险补偿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主效应亦显著,合理风险补偿条款下承包人公平感知显著高于严苛风险补偿条款下的情况[M补偿合理=3.48,M补偿严苛=2.73,F(1.238)=20.76,p<0.01],假设 1b 得到证实。

由于本研究自变量均为类别变量,因此采用两因素方差分析即可分析风险责任条款与风险补偿条款之间的交互作用。结果表明,风险责任条款与风险补偿条款之间的交互作用不显著[F=(1.238)=1.34,p=0.076>0.05]。

2.行业平均利润水平的调节作用检验

由于本研究的调节变量为类别变量,因此可采用方差分析对实验数据进行处理。通过验证多参照点与合同风险分担条款的交互作用来检验多参照点的调节作用。研究表明,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责任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不显著(F=0.42,p=0.52>0.05),假设2a不成立;而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补偿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显著(F=7.18,p<0.01),假设2b得到验证,其调节效应如图2所示。进一步比较显示,在严苛的风险补偿情境下,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高时的公平感知显著低于低利润水平;而合理的风险补偿情境下,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高时的公平感知高于低利润水平。也就是说,在行业利润水平高的条件下,风险补偿条款合理性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正向关系更显著。

表3 各实验情境中因变量的平均数与标准差

3.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的调节作用检验

研究表明,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责任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显著 (F=9.06,p<0.01),假设3a得到验证,其调节效应如图3a所示。进一步比较显示,在严苛的风险责任情境下,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时的公平感知显著低于财务状况良好;而合理的风险责任情境下,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时的公平感知显著高于财务状况良好。也就是说,在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的条件下,风险责任条款合理性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正向关系更显著。

数据分析表明,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补偿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显著 (F=23.03,p<0.01),假设3b得到验证,其调节效应如图3b所示。进一步比较显示,在严苛的风险补偿情境下,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时的公平感知显著低于财务状况良好;而合理的风险补偿情境下,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时的公平感知显著高于财务状况良好。也就是说,在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亏损的条件下,风险补偿条款合理性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正向关系更显著。

图2 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补偿条款的调节作用

图3 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分担条款的调节作用

(三)结果讨论

1.合同风险责任和风险补偿条款的合理性能够有效提高承包人公平感知

数据分析显示,假设1a和假设1b通过。情境实验结果表明,建设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在竞争性环境下签订的工程合同具有参照点效应,合同风险分担条款作为参照点,是一种心理刺激源,会显著影响承包人公平感知。这与严玲等[4]1561-1569、Zhang等[1]8-9等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合理的风险分担会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本实验研究将合同风险条款进一步具体化,即发现,风险责任条款、风险补偿条款设置得越合理,承包人公平感知越高。

首先,风险责任条款的合理性是指风险分配要合理,不能将过多的风险都转交给承包人。合理的风险责任条款可以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促进合作行为。如果承担了过多的风险,承包人极有可能在报价阶段索要相当高的风险补偿费用。然而风险是不可预见的,也是不可控的,即使收到了一定的补偿费,承包人仍会因为承担了过多的风险而产生严重的不公平感,进而减少合作行为。承包人具有“经济人”和“社会人”的双重属性,对承包人来说,“不仅需要一个好的合同,更需要一个公平的合同”;现阶段的建筑市场,由于发包人的优势地位,他们往往会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人以降低自身成本,这样会使承包人的公平感大大降低。杜亚灵等[5]65-70在社会资本视角下揭示了合理风险分担对项目绩效的影响路径,认为合理的风险责任条款可以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促进合作行为,从而提升项目绩效,本研究的结果与之一致。

其次,风险补偿的支付结果是否公平对承包人的心理影响也很大。风险补偿条款的合理性是指缔约方对于承担的风险能够得到与之相匹配的补偿,是一种事后调整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条款象征着一种利责对等,是承包人对合作收益的心理预期。正如严玲等[4]1561-1569所述,合理的风险补偿条款能够有效地提升承包人的公平感知,诱发其积极履约行为。公平感知是履约行为的重要诱导变量,若风险补偿条款设置得不合理,承包人感知自身权益受到不公平对待,很有可能会相机采取消极履约行为,从而使项目绩效降低。

2.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补偿条款具有调节作用,繁荣的市场锐化了承包人公平感知

研究结果显示,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补偿条款的调节作用显著。行业平均利润水平高时,承包人对风险补偿条款的合理性变化更敏感。Yates和Stone[35]1-25的研究证实了人们往往会参考期望标准来对结果进行评判。当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较高时,承包人的预期收益也随之提高,会定下一个较高的锚定值。若发包人拟定了较为严苛的风险补偿条款,导致合同的利责分配与承包人的预期产生偏离,低于预期的部分会被视为个体损失,承包人因此会感知到强烈的不公平感。也就是说,此时承包人公平感知对风险补偿条款合理性的变化更为敏感。当行业平均利润水平较低时,承包人的心理预期利润也会下降,反而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公平感。从心理感知的角度来看,人们更容易接受向上调整,而难以接受向下调整,这也与Fox和Dayan[43]的研究结论相一致:个体通常会对损失更为敏感。

而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风险责任条款的调节作用不显著。通过对实验被试的回访发现,不管行业环境和利润水平如何变化,如果让承包人承担过多的风险责任,即使被给予了足够的风险补偿,承包人还是会有显著的不公平感。这一结果也呼应了Nasirzadeh[44]的观点,合理的风险责任分配是发包人实施合同治理的首要策略。

总而言之,繁荣市场条件下,承包商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选择权,往往不愿意接受严苛的风险分担条款;反之,在市场萧条的情况下,承包人别无选择,对严苛的合同条款有更大的容忍度,而即便采取了合理的风险分担,承包人公平感知也没有显著提升。可见,繁荣的市场和较高的利润水平将会锐化承包人公平感知。

3.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责任条款和风险补偿条款都具调节作用,亏损的企业财务状况会锐化承包人公平感知

研究表明,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责任条款的调节作用显著。处于亏损状态的承包人对风险责任条款的合理性变化更为敏感。相较于损失,获益状态下风险规避要少一些[45]219-226。若经济状况良好,人们会倾向于在社会收益中寻求并承担风险;而经济状况恶劣时,人们会选择规避风险,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安全性。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是发承包双方合作的基础,建设合同缔约及履约过程的实质是发承包双方的博弈过程,双方都在寻求一个最优的风险分配格局。但最优状态往往很难达到,通常是围绕最优状态建立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风险责任划分区间。当承包人财务状况处于亏损状态时,会表现出明显的风险规避倾向,这个可接受区间的范围就会缩小。一旦超越了这个区间,承包人就会觉得已经超过了自己的接受底线,不公平感会显著提高。

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对风险补偿条款的调节作用亦显著。处于亏损状态的承包人对风险补偿条款的合理性变化更为敏感。合理的风险补偿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要价格与其所承担风险之间的一种权衡结果,是一种利责对等模式[32]165-174。根据马斯洛的层次需求理论,当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时,“先生存后发展”“安全第一”是首要的管理理念。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价款体现了承包人可以得到的货币形式的回报。故若当前财务状况恶劣,承包人会特别重视合同价款,对风险补偿条款约定的权益结果也相当敏感。综上所述,个人参照点对风险责任条款、风险补偿条款均有调节作用,这也印证了Hill等[45]219-226的观点,交易者经济状况恶劣时,参照点效应更显著。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时,承包人对严苛的合同条款接受度较高;反之,若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承包人往往很难接受严苛的合同条款,对风险分担条款的合理性变化极其敏感。可见,企业的亏损状态会极大锐化承包人公平感知。

四、研究结论与管理启示

与以往研究相比,本研究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于探讨了多元参照点体系下合同风险分担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从契约参照点理论的角度,探索并阐明了合同风险分担条款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机制。以往的研究都是将合同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合同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本研究在科学地认识与识别承包人公平感知参照点的基础上,将合同打开,探究了风险责任参照点和风险补偿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发现合理的风险分担条款能显著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清晰地阐明了构念之间的因果机理,打开了合同作为参照点的机制“黑箱”,是契约参照点理论应用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一个创新,丰富了契约参照点理论的相关研究。(2)在契约参照点理论范式的指导下,拓展性地应用双参照点视角,突破以往仅聚焦于合同参照点的研究习惯,同时关注社会和个人两种参照点,揭示出二者对风险分担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已有文献虽已探讨过风险分担条款与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关系,但这些研究往往忽略了建筑市场环境的复杂性,聚焦于单一的合同条款,实践意义有一定的局限性。本研究引入多参照点理论,证实了承包人公平感知参照点不仅包括合同风险分担机制,还包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和承包人自身财务状况。这是多参照点理论在建设工程领域的验证性和拓展性的探索,不仅为公平感知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更拓展了多参照点理论的应用范围与层面。

本研究主要有以下管理启示:(1)在繁荣的市场中更应该追求风险补偿条款的合理设置,有效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促进其积极履约。合理风险分担条款能够有效激发承包人公平感知,但是本研究证实了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承包人心理感知的影响,因此,发包人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应充分了解当前市场景气程度,根据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对合同进行差异化处理。(2)合理划分风险责任并给予恰当的风险补偿,提升承包人公平感知。个人参照点会调节合同参照点与承包人公平感知之间的关系。本研究表明,无论承包人财务状态如何,合同中设置合理的风险分担条款会极大提升他们的公平感知,有利于激励承包人积极履约行为继而提高项目绩效。(3)完善发包人合同价款支付制度。承包人当前财务状况与发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有很大关系,发包人及时有效地支付合同价款能使承包人处于良好的财务状态,从而弱化承包人对风险分担条款公平感知的敏感性,提高双方合作效率。

本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仅从类别变量的角度考察了多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本研究仅将各类参照点水平划分为合理或严苛、高或低、良好或亏损,而未讨论不同程度的各类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因而可将合同参照点、社会参照点和个人参照点设置成动态的连续变量,深刻揭示参照点对公平感知的作用机理。(2)样本的局限性。本研究的实验被试大部分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有必要将以研究生群体为被试的研究过程推广到具有更多管理经验的专家群体,以提高结论的普适性和应用性。(3)仅从社会和个人两方面考察了不同情境下合同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研究还可将多参照点体系扩大,探讨更多的参照点对承包人公平感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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