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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刑科题本里人与猪的故事(上)

2019-04-02常建华

寻根 2019年1期
关键词:嘉庆猪肉

常建华

清朝刑科题本记录了民间死人案件,其中保留了案发时的各种信息。我在阅读嘉庆朝刑科题本时,注意到案件涉及的职业、生计、场所、过程等方面,往往出现家畜之一的猪,人们的生产、生活中,伴随着紧密的人猪关系,呈现出传统社会的生活样态。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闰六月,河南息县瓮圣泽身死一案,凶犯瓮维梓纠集张小猪、张小狗等人犯案。张小猪、张小狗的姓名,就反映出民间取名贱名好养的特点。

山西绛州民许木义等共殴牛士耀身死一案,李合儿向在盐店承揽巡盐,因张拯将其辞出,嘉庆十六年(1811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夜,李合儿纠邀尹猪娃等向张拯寻殴,致将巡夫牛士耀殴伤身死,并将张拯殴伤。(原藏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第5322包,南开抄件,以下引抄件不俱注)尹猪娃这一名字,也是如此。

嘉庆十六年十月,陕西蒲城县民人王猪儿因借当殴伤同曾祖堂弟王小学儿身死案,据王猪儿供:年三十岁,蒲城县人,父故母嫁,并没弟兄、妻子,佣工度日。猪儿,应是“猪”的儿化音。

南方也有以猪为名者,嘉庆五年(1800年),广东潮阳县民人林阿定等致伤揭阳县民袁阿丙身死一案就提到揭阳县有名为袁阿猪的。

猪肉是美味,也充当礼仪用品。古时祭礼,牛、羊、豕三牲全备为太牢,只用羊、豕二牲叫少牢,可见猪的重要性。猪作为礼仪用品传承至清,民间也是如此。嘉庆九年(1804年)三月,浙江龙泉县民方启浩因争山场事致死五服族侄案,据方启浩供:“小的故族方帼选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向周允相转买吴鼎成土名茶坞山一片,葬有曾祖方尚潮坟冢,方成发们祖上于雍正年间向吴惟彪买得茶坞山一片,山界毗连。乾隆五十年(1785年)间,有房族方富孙要在这山内葬母,小的们不肯,他曾宰猪一口在小的祖坟前祭奠,并给方启胜银二两八钱,立契给他安葬。”“房族”方富孙为了葬母,宰猪一口祭奠于祖坟前。

婚娶的彩礼也能见到猪的身影。湖南新化县民张哲庭等殴伤刘伯生身死案,张哲庭出外佣工,妻子张刘氏开店,有城步县人伍见和与她通奸。嘉庆四年(1799年)六月初间,伍见和密请周若山做媒,向张刘氏父亲求娶张刘氏为妻,许送财礼银七两,小猪三只,要张刘氏父亲写立婚书。张刘氏父亲说丈夫穷苦,张刘氏终身无靠,就允主婚,不必写立婚书,将来丈夫问,自有话回答。初九日,伍见和把银、猪送来。初十日早,伍见和接张刘氏到他寓所成婚。这里,小猪成为聘礼。

人们以猪肉为美食,一些案件就起因于猪肉的争执。江苏萧县民刘知因索物刃伤父亲刘志玉一案,据正犯刘知供:“父亲因小的不务正业,把小的同妻女分居另爨,每月给米三斗。小的因不敷过度,常向父亲索讨吃用,父亲曾责打过的。嘉庆十九年(1814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父亲在家用菜刀宰割猪肉,小的走去向父亲索分,父亲不肯还斥骂他。小的就拿了一块猪肉要走,父亲上前用刀背打了小的胳膊两下,小的跑出门外,父亲拿刀赶到马棚边,小的没处躲避只得逃人马棚,钻过系马横木桩下,父亲也从桩木下钻进,举刀砍来,小的转身用手一格,把刀子格回碰在父亲背后的横木桩上,不料刀口反击以致伤着父亲脑后。”已分家另过的儿子抢分父亲的猪肉,父亲追子夺肉,导致儿子误伤父亲。

分肉产生的矛盾还发生在婆媳之间,致使夫妻反目成仇。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七月初九日,湖北发生的刘重远戳死伊妻李氏案,“缘刘重远雇工力作,买肉款待工人,并嘱伊妻李氏留肉与母食饭。迨早饭时,刘重远走至厨房,取刀装犁,见母食饭无肉,即斥伊妻不孝”(郑秦:《清代“服制”命案——刑科题本档案选编》,第138页)。李氏也回以嚷骂,刘重远气愤,用刀吓唬李氏失手,致伤妻子,不治身亡。丈夫买肉款待工人,而妻子舍不得给婆婆吃,想必猪肉较贵,还不是普通食品。

不仅猪肉受人欢迎,人们也喜欢食用猪油。湖南武冈州民程学兴因口角打死僧慧远一案,嘉庆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晚,僧慧远同程学兴来向青周开的歇店投宿,二十九日早,僧慧远量出苞谷一斗叫程学兴出去换肉,因肉已卖完,程学兴换得猪油一斤回店。僧慧远斥他无用,两下争闹,被向青周劝住。虽然没有换得成肉,换来的猪油也是为了食用。还有四川太平厅杨光亮因索欠致死义父继子案的事例,嘉庆十一年(1806年)六月二十五日挨黑时候,王如玉在杨光明门首歇凉,杨廷茂的义子杨光亮来向杨光明讨取猪油银子,两下争闹。可见杨光明买过猪油。

直隶平泉州蒙古族喇嘛波尔格都因债务纠纷致死冯新德一案,嘉庆十二年(1807年)九月二十二日,波尔格都到冯新德铺里赊了二斤烧酒、二十块豆腐,共欠大钱一百八十文,原约定第二日还钱。二十三日午后,波尔格都在哈齐溝荒场里放马,冯新德拿着木棍赶了猪走来,就向波尔格都讨要欠钱。冯新德赶的猪,估计是供铺里食用的。

由于猪肉是美味,猪肉也作为报酬。福建政和县客民蓝添来因争船客致伤郑添有身死案中,长汀县人蓝添来,三十四岁,父母俱故,并无兄弟、妻子。在政和撑船度日,与船户郑添有素识无嫌隙。嘉庆十八年(1813年)四月十六日,他们的船只同泊政和河下。中午时候,有客人罗仪文先向郑添有雇船运烟赴郡,许给番银四圆,郑添有嫌少不允。罗仪文遂向蓝添来另雇定。看见蓝添来船只坚固,“议定船价番银四圆,铜钱二百文,并另贴猪肉二斤”。可见,这“另贴猪肉二斤”,是为了供蓝添来食用。

上述福建、直隶等地的事例发生在民间普通人身上,可见猪肉是日常生活中的食物。

猪肉既可供自家食用,也可贩卖得钱,农家养猪是普遍的事情。嘉庆十五年(1810年)七月,江西东安县陈掌仔因谋佃土地纠纷致伤朱的仔身死一案,养猪的元瑾六因陈掌仔两耳聋废,用手作势将在旁猪只及烟袋上所吃之烟向其指点,陈掌仔会意。这其中“猪”隐喻“朱”姓,被暗示者果然心领神会。

浙江桐庐县民人毛如俊因代工钱致伤胞弟命一案,嘉庆二年(1797年)正月内,毛如俊至桐庐县地方烧高登庭柴炭,言明每烧炭一担,给工钱二百一十文,毛如俊又转雇毛如贞等相帮工作,言明每名每日工钱六十九文。毛如俊以银已换钱置备搭棚家伙,将所剩之钱二千五百八十文交毛如贞收明,余均种山获利归还,毛如贞不允,令将所置家伙变卖偿还工钱,毛如俊不依,欲将公养猪只宰卖还钱,两相争闹,毛如俊即在陈光起厨桌上拾取柴刀出门欲往宰猪,毛如贞赶至毛如俊背后揪住发辫喝骂,发生斗殴。毛如俊、毛如贞兄弟共同养猪。

专门养猪为业的也有。嘉庆九年六月,陕西宁羌州客民傅洪太因纷争卖猪钱打死杨登贵案,四川铜梁县人傅洪太嘉庆四年来宁羌州范家湾佃种杨登贵地土。当年二月,杨登贵用钱一千文买猪一口,交傅洪太出食喂养,言明肥大卖钱除本获利均分。到六月初二日傅洪太把猪卖了两串零三十文钱,叫杨登贵来家分钱。傅洪太除了一千文本钱,只分给杨登贵钱四百文,他要分钱六百三十文。杨登贵不依,要他均分。

吉林宁古塔客民李经晏将雇工陈天佑殴伤致死案,山东宁海州民李经晏,年五十岁,父母俱故,弟兄三个,大哥李经玉、二哥李经贤。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他们兄弟至宁古塔城西租地耕种。嘉庆十年(1805年)二月十九日雇李祥写账,四月内雇张德山做饭,雇姜岳喂猪,家中事务是李经晏经管。据姜岳供:“我是山东海阳县民,年七十八岁。本年三月内雇给李经晏放猪。六月初四日晚,我放猪去后,李经晏如何殴打陈天佑我不知道。”(杜家骥主编:《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第3册,第1402页。本文以该书为基本资料,不俱注)可见地主专门雇人放猪。

直隶承德府丰宁县旗下家奴王可英因钱文事扎伤良人身死案,王可英是镶黄旗一旗人家家奴,住在头道沟,三十九岁,父母俱故。嘉庆十一年七月十六日晌午时候,王可英“因猪走失,拿了一根镰刀木柄到村上找寻”。王可英是养猪者。

上述事例较多出现在新开发地区,似乎当地将养猪作为重要的经营模式。

养猪人很害怕猪被狼吃掉。陕西蓝田县民人赵帼银殴伤胡金贵身死一案,蓝田县人赵帼银,六十五岁,父母俱故,并没有弟兄妻子。嘉庆十二年八月,胡金贵同他女人刘氏、两个儿子赁住赵帼银空窑,分种赵帼银十亩多地,言明每年收得粮食均分。胡金贵不断借用赵帼银钱、小米、大米以及谷,都约麦后清还。到收麦后,胡金贵未将应分的五斗麦子和借的粮食钱文还给赵帼银,赵帼银屡次讨要,胡金贵反和他争吵。赵帼银想打他一顿,使他害怕退地并还粮食钱文。想骗他黑夜同走,乘便殴打。七月初四日一更时,赵帼银拿扁担一根到胡金贵窑里,谎说稻田内有一口猪被狼咬坏,叫他同去抬回分食。胡金贵听信,因天热就赤身一同走到河滩,赵帼银叫他到田边摸猪。赵帼银趁他弯身就用扁担打他脑后一下,胡金贵扑跌倒地。赵帼银谎说稻田内有一口猪被狼咬坏,应当是以平时此类事情较多为依据的,如此才会导致他人相信他的谎话。

宰猪为生者不少,宰猪者提供上门服务。浙江诸暨县人章漋宝,年三十五岁,宰猪度日。案发时,他“从邻村宰猪回来”,可见是到邻村为人杀猪。

有的宰猪者有合伙人一同经营。嘉庆十七年(1812年)七月,河南罗山县客民霍隆漳等谋杀湖北黄冈县民张怡顺案,霍隆漳被张怡顺屡次刻薄,愤恨难过,起意杀害泄愤。他知道程焰阙先与陈开科合伙屠杀,因私卖猪肉,被张怡顺挑唆拆伙,也与张怡顺有仇。

有的宰猪者雇佣帮工。嘉庆十六年五月,福建客民汪屁为索讨工钱致伤雇主李汉阳身死案,李汉阳宰猪生理,雇汪屁在店帮工,每月议定工银三元,并无写立雇字,彼此平等称呼。

经营猪肉買卖的事例不少。有的连宰带卖,就地摆摊,广东翁源县民梁大华因索欠打死胡陈举案,梁大华“平日宰卖猪肉生理”,嘉庆八年正月内,胡陈举赊欠梁大华猪肉钱一百三十文,屡讨未还。闰二月初六日,梁大华在老珠塘炉厂外摆卖猪肉,见胡陈举挑炭来厂发卖,向讨前欠,胡陈举无钱求缓,产生争执。看来他是想卖肉给工人。贵州安顺府民鲍兴武等共殴文祥致伤身死一案,鲍兴武与文祥同场居住,文祥素恃强横欺压乡里。嘉庆七年六月,鲍兴武堂弟鲍兴位借过文祥银三十六两,立有借约,嘉庆八年(1803年)三月,鲍兴位凭中杨老幺将银全数归还。文祥寻鲍兴位讹索,并称如不给银定将鲍兴位杀死,鲍兴位纠约堂兄并刘起贵等各执器械行至场上,文祥见鲍兴位等即举刀赶砍。刘起贵之兄刘起达、刘起富在街售卖猪肉,恐弟被伤,各执挂肉木上前,将文祥刀子架住。嘉庆十五年(1810年)六月,浙江嵊县客民郑泰条等共殴客民王泽东身死案,郑泰条原籍仙居县,迁居东阳县地方,在嵊县地方宰猪挑卖度日。王泽东的侄婿陈锡方陆续赊欠他肉钱七百八十文,屡讨没还。嘉庆四年七月,福建台湾淡水厅客民李葵因索欠肉钱打死杨表案,据凶犯李葵供:年四十六岁,原籍南安县人,嘉庆三年(1798年)来台宰卖猪肉生理,与杨表素识无嫌,杨表陆续赊欠他肉钱一千零九文,屡讨不还。

有的开肉店经营。嘉庆十四年(1809年)五月,江苏高邮州民殷茂林故杀缌麻表弟张桂林身死案,殷茂林开肉店生意,欠了猪客钱文,他大概是买猪宰杀出卖。

当时的店铺经常赊账,有时会闹出纠纷。安徽霍邱县民左荣扎死王敦化、左白土扎死王德化案。王光辉开油店,左荣开猪肉店,王光辉与左荣彼此交易,各有欠账。嘉庆七年(1802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午后,左荣带了账簿向王光辉算账,王光辉外出,左荣与他儿子王德化结算,王德化说左荣欠他油钱,每斤要作六十八文,左荣说油价每斤只卖六十文,要王德化减让,王德化不肯。左荣说油价既要六十八文一斤,你赊我的猪肉也要七十文一斤,王德化生气把账簿拿过,撩在门外水泥里。左荣不依,产生争执。

江苏江都县民孔登魁踢伤吴添磬身死一案,嘉庆五年二月里,卜广子向吴泰万赊猪二口,讲定价钱四千八百文,陆续还过钱二干六百二十文,下欠钱文屡讨没还。六月二十二日,吴泰万带儿子吴添磬、工人景绍先前往索讨,卜广子无钱恳缓。吴泰万要拿他店内猪肉作抵,于是发生争斗。江苏宜兴县民储会招戳伤张会书身死一案。嘉庆六年(1801年)三月初五日,储会招向张会书的父亲张岳年买得毛猪三只,除付现钱净欠钱七千文,立有票据,期到本年底加利归还。

买猪赊欠的事例还有,山西孝义厅客民杨范书勒死妻子吕氏移尸图赖案。安徽桐城县人朱守先,客居孝义厅莱玉河种地度日。嘉庆二十一年三月,杨范书带他女人、儿子到莱玉河寻工。因是同乡,借朱守先空地搭窝棚居住。十二月里,杨范书赊买朱守先小猪一口,连陆续赊吃苞谷共算钱一千五百文,原说等猪喂大还钱。二十二年十月,朱守先听说杨范书把猪卖了,前去讨要,杨范书只给钱九百六十余文,余钱推缓。朱守先因他猪已变卖,钱不清还,彼此争吵。四川名山县民彭红应因债伤妹夫蒋世奇身死案,据凶犯彭红应供:嘉庆二十一年正月里,蒋世奇欠他猪银一两八钱,讨过几次,总没给还。

猪是较贵的物品,民间借钱买猪也有。山西紫阳县客民张启贵等殴踢宋彭氏身死一案,嘉庆十年正月,蒋元富买猪少钱,借了四川巴州人宋步训女人银戒指三个抵押。四川彭县民人曾家伸砍伤梁李氏身死一案,嘉庆十二年正月初六日,梁世益妻子李氏因买小猪,向曾家伸借钱二百文。三月初六日下午,曾家伸向李氏索讨欠钱,致相争吵,李氏被曾家伸砍伤身死。

集市是人们取得生产与生活资料的重要场所,人的生活离不开集市,赶集是重要的生活内容,贩猪、杀猪、买卖猪肉往往在集市进行。

集上也是贩猪场所。嘉庆七年三月,河南卢氏县民张建月因索欠被邻村人吴小保殴伤致死案,“张建月赶猪赴集”。

集上宰猪的事例,如河南洛阳县民马寅因欠钱纠纷殴伤杨振甲身死案,据凶犯马寅供:他屠宰营生,从集上宰猪回家,见父亲被杨振甲揪住发辫往下按,遂用屠刀砍伤杨振甲,不料杨振甲伤处溃烂死了。

有的到集上买猪卖肉。嘉庆十二年十月,广东龙门县廖茂淳在咏清墟买猪一只,雇余亚三一同抬回,许给的钱财未交。十二月初六日上午,余亚三复来索讨,廖茂淳无钱求缓,余亚三不依,致相争闹。广东的集市称作墟。广东增城县民刘亚著因索欠纠纷伤朱亚耸身死案,嘉庆十九年九月初十日,广东增城县朱亚耸向刘亚著买猪一只,十二月二十四日午后,朱亚耸挑肉赴墟售卖。

赶集因为猪肉发生纠纷的也有。四川涪州人陈谷治,年二十八岁,陈谷伸是其同高祖堂兄。嘉庆八年十一月里,其兄同侄子把田业卖与陈万纲,是陈谷伸作中,许他中资钱二千文没有交给。十二月二十九日,陈谷治赶集,在汤敬贤店前与陈谷伸、陈谷举弟兄会遇,陈谷伸向陈谷治要钱二千文,陈谷治回说没有。陈谷伸说陈谷治现在有钱买肉,就把陈谷治买的猪肉拿走,陈谷治拉住不放,陈谷伸拿去柴棒打伤陈谷治。

猪的买卖有时要经过牙行。江西进贤县帮工周达仁因索讨牙钱踢死李帼明案,嘉庆十五年六月内,李帼明凭牙行周帼俊卖猪四只,欠周帼俊牙钱二百文未偿。八月初三日,周帼俊令工人周达仁向伊兄索讨,致相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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