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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民宿亟待规范

2019-04-01黄天闻

法庭内外 2019年3期
关键词:住宿许可证民宿

黄天闻

新闻背景:

有媒体报道重庆公寓楼一年里冒出300多家“网红”民宿,昆明也被曝出多个小区存在民宿扎堆的现象。同时,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在网上民宿预定平台上数以万计的房源中,不少也是开在小区里。而与此同时,小区业主因“民宿扰民”集体维权、民宿经营者被抓进派出所、民宿被要求限期整改……各种新闻事件层出不穷。

2018年6月,重庆渝中区财信渝中城的业主们一纸诉状将小区内的城市民宿告到公安局;7月中旬,一位民宿主因民宿合法性存在问题,被警察带到了北京市安定门派出所;7月底,成都乐天圣苑小区数百位业主因城市民宿泛滥而集体向物业维权;7月31日,成都成华区万年派出所发出通知,由于涉嫌住改商,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对万年场附近观城小区12栋住宅不同楼层的7家民宿进行了通报,并给予取缔处理。

居民小区内开设“民宿”与民宿内涵本身相背离

民宿,根据国家旅游局去年首次发布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是指利用当地闲置资源,由民宿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因此,民宿所提供的,除了单一的住宿功能,更有让游客融入当地、主客共享的生活体验方式,通过参与生活让游客更真切地感受当地风土人情,这是旅游消费升级下具有特殊人文内涵的个性化旅游产品。

而在居民小区中开设的“民宿”,则是以住宿为主要目的,且主人鲜有参与接待与互动,因此仅仅是借用了“民宿”的概念开展的经营行为。其中除了类似宾馆旅舍提供一般服务的外,越来越多的是长期挂在网上平台专门进行出租,有的还蹭上了“共享经济”的热度摇身一变成了“共享住宿”,有的业主甚至改变房间原有结构进行变相群租;更有甚者,一些“民宿”运营的背后实际上是大量专职运营民宿的“二房东”。这涌现的种种乱象,显然都与追求人文风情的民宿产业的初衷相左。

民宿仍属于特种经营行业范围

尽管国家对发展民宿总体持肯定与鼓励态度,但并非没有基本的要求和门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旅馆业属于特种经营范围,营业需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民宿仍然属于该范围。此外,民宿经营还应当取得常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而在现实中,小区居民住房作为住宅用房,未经房管部门进行房屋性质变更,不得擅自改为对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性用房。而即便完成“住改非”, 这些小区居民房受房屋规模、建筑结构等限制,难以达到住宿业相关法律要求,不能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而不能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实际上,绝大多数小区中的“民宿”长期处于无证经营状态,属于违反特种许可行业管理、擅自经营住宿服务的违法行为,这些“民宿”无营业执照,没有纳税、消防审批,存在严重的消防、治安、反恐等方面的隐患,同时也扰乱了小区内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

消费者选择民宿需要注意些什么

无证的“民宿”究其本质就是无证的“黑旅店”。作为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充分认识到在无证旅店中住宿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及人身财产都存在较高风险。

当前通过网络平台经营的无证的“民宿”,其法律性质更类似于短期房屋租赁,消费者与房屋业主或经营者之间形成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而正规的民宿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的是住宿服务或者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前者经营方主要义务为交付合格房屋给消费者,提供的是实体的物;而后者经营方提供的是一项服务,对于房屋内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保障具有更高的保护义务,且相关条款约定通常也更为明确。而在第一种情况,一旦发生人身财产方面纠纷,消费者的举证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民宿时首先应优先考虑具有旅馆或民宿类《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服务提供者。

其次,现在越来越多的旅游者会在旅游期间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来分摊风险,但是如果在入住无证“民宿”期间产生的损害,在部分旅行意外保险产品中有可能认定为不属于保险条款中住宿酒店旅馆的范围而拒绝理赔,消费者应当事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或选择正规民宿,避免无法获得理赔的情形出现。

此外,如果是在网络平台找“民宿”,应尽量选择大型、正规平台。但是,除少数民宿直营平台外,更多的平台充当的是中介方性质,利用“民宿”概念来打“短租”的擦边球。因此,即便是选择大型平台,消费者也应当务必仔细阅读平台服务合同条款,看清楚是否约定了平台对于“入住”期间产生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责任,或是否有入住保障计划等服务项目。如果没有该约定,一旦发生意外或者纠纷,消费者很有可能只能找房屋的业主或诉讼请求赔偿。

而消费者一旦发现违规经营的“无证”民宿,可以向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处理,公安等部门应当对于无证的“民宿”及时查处,及时关停,并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该类擅自经营行为当事人依法进行拘留、罚款。政府部门在加大市场整顿和查处力度的同时,也应当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尽快制定和出台民宿准入标准,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引导和规范民宿行业发展。

延伸阅读: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民宿管理经验

“民宿”这一舶来品,在国外的发展已经经历了较长时间,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进行规范民宿、防范扰民的探索。无论是推动立法还是设立行业协会,这些域外经验或许值得一阅。

英国的民宿(Bed & Breakfast,译为“住宿+早餐”)已有很长的历史,为了持续规范该行业发展,英国政府印制了一本名为《粉红书:旅游住宿经营法规》的小册子文件集,详细介绍了英国经营民宿的各种规定,要求每一位民宿经营者进行学习。法国政府限定民宿房间最多不得超过5间,并对民宿的占地面积、设备配备、清洁卫生情况、环境等都有严格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评鉴,以此保证民宿业良性发展,并且要求为旅客们办理保险,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财务安全。此外,英国、法国等国家都成立了民宿行业组织,在配合政府制定行业标准、落实准入制度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日本,为了鼓励和规范民宿经营,日本《住宅住宿事业法》2018年6月正式施行,要求民宿的所有者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报,违规者将予以惩罚,并将每年的经营天数上限为180天。但与此同时,日本民宿的无证经营泛滥,给周边居民带来的诸多不便也频频被媒体曝光,为此,大阪市政府组建了“取缔非法民宿小组”,通过走访房东取缔非法民宿,而东京都涩谷区的政府则采用设立“民宿110”热线的方式接受民众举报,对民宿进行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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