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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需求为导向探寻社会养老路径

2019-03-25左少华

活力 2019年2期
关键词:家庭政府

左少华

[摘要]政府大力提倡养老社会化,是否会造成偏离兜底性保障主旨的风险?供需之间是辩证的,服务同样是应对需求,如果需求有限,而服务过多,是否会浪费资源?政府作为养老事业发展的主导者,应当深入结合国情与民意进行老龄化社会的治理与服务的供给,这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国有着与西方不同的养老观念,必须在社会化趋势下紧密联系自身实际,不能做“面子工程”。养老作为社会问题必须得到严肃对待,首要是保障基本生存需求,其次在普惠性福利,最后是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这最后一步也是最为高级的转变,将养老由社会治理的难题转变为促进社会发展的方式。我国应当着力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以家庭为主体、以社会化为目标。

[关键词]社会化养老;多层次需求;政府;家庭

从问题导向人手,对待老龄化难题,首先应了解养老的需求情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供给一度成了前提保证,服务的多元化与高质量必然没错,可是如果忽略中国养老的现实,势必造成养老事业发展的偏颇和资源的浪费——毕竟政府的兜底性保障压力大,而老人也更愿意在家养老。政府积极地介人社会化养老需要恰当的时机,方式也要可控,以承担规则的引导者与裁判员的角色为妥,不能大包大揽,防止弱化市场的良性作用,又平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当下提倡的社会化养老模式,鼓励老人转变养老认知,以顺从养老社会化的潮流。

一、中西养老模式对比下的社会化养老路径反思

(一)观念与传统的差别

西方国家有着与中国不同的养老观念,福利制度与社会养老得以存在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对于中国而言,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老人本身对于社会或者机构养老是不情愿接受的,许多情况下是无奈之选。所以我国对于养老事业,中心工作在兜底上,即对三无、五保、独居、失能、失智等困难老人进行帮扶,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加大对其他老人的帮助,这也是普惠性福利事业发展的路径。如果养老服务需求有限,那么大力宣传社会化养老模式,要么是为了顺应社会发展需求,保障供给以更好地满足老人的美好生活需要;要么是为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发展。方法要结合实际,社会化投入应当精准高效,重点工作放在维护公平上。政府的养老主旨不能偏移,必须明确自身责任,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兜底保障上,因为社会力量自身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处理好多元化服务的供需间题。

西方国家有福利制度传统,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比较完善,政府因此承担着巨大压力,急切希望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尤其需要民间资本和志愿服务的帮助,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和维护社会稳定。西方人普遍认同社会化养老方式,源于老人对子女和家庭依赖性低,年老之后也希望获得社会与国家提供的服务,即使花费不少,也愿意购买,这是消费与生活理念的原因。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养老服务社会化在西方发展的比较完善;应对问题,产生解决方式,这是社会化养老出现的源头;西方国家仅仅依靠政府自身的力量,无法满足广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承担养老重任,所以政府呼吁家庭成员主动承担部分养老责任,更通过市场化机制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来合理地、长久地解决养老难题。

国人对于社会化的服务需求本身就偏少,大部分老人更希望在家里安度晚年,大部分子女也愿意承担养老责任,所以社会化养老服务存在需求不足的情况。即使对于一些极度困难的老人而言,只要其能够生活自理,多数更愿意接受国家的生活补助,而不愿意到机构安度晚年。服务需求低,涉及经济因素,多数老人更需要医疗帮助,其本身对于高质量的和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不高,这也与中国人传统的生活方式有关。针对地方的养老服务业发展,必须先搞清楚养老服务的需求情况,不能无视实际直接照搬某些国家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按照现代化进程,中国的养老问题最终需要社会化来解决,这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当下大力提倡与宣传社会化养老模式是否會偏离重点、浪费资源?政府养老首要是保持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才能治理好社会。

(二)供需矛盾的差异

国外的养老压力源自财政的高投入和养老机构的不充足。在中国是否存在这个问题?结合市区和县域农村间的对比发现,市区政府现在对于养老的发展重心多在提供服务上,兜底性保障存在一定不足,养老机构正在大量向民营转化;而县域政府的养老重任依然落在对困难老人的兜底保障上,基本上农村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是充分的。纵观市区与县域,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限,尤其在农村;虽然城市的需求在增长,但总体依然是偏少的,尤其涉及自费情况的需求不足,直接影响到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城市养老机构的公办转民营,体现着困难群体的减少与政府兜底性保障压力减轻,但是随着物价的提高,部分老人依然面临着巨大生存压力,因而政府在市区的兜底性保障上也不能松懈,必须发挥好职能。县域养老不足在于公办机构服务水平有限。

不同的地方应该有不同的现实情况,但是公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床位空缺现象,这说明许多老人对于社会养老认同度低。因而当下大部分地区养老的供需矛盾起码是平缓的,虽然中国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水平高,可是真正的养老间题在哪?是资源不足、供给不够,还是国家投入过大、财政吃紧?恐怕都未必是,许多问题是理论上的,但中国恰恰不同于社会化程度高的西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通过供给的提升拉动消费,但是受困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老人对于服务的需求依然是偏少的,虽然现在也面临着服务供给质量低的问题,但总体而言,老人多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不买账。

西方国家由于个人高质量生活要求与福利制度的传统,导致国家财政的紧张,造成养老服务供给的不足,才会有养老服务的供需矛盾。而在中国,多数老人不愿进入社会养老,也暂时接受不了高质量的服务,所以需求有限,矛盾不突出。我国可以为了老人福利,多发展公益性事业,促进养老服务更完善,这是非常正确的,也是为以后更好地解决养老难题做准备;但一些地方政府高标准地支持社会养老机构的发展,这可能造成养老矛盾的提前到来,对于现代化建设是不利的。

(三)養老理念与模式的转换

西方国家在鼓励老人回归家庭,而我们却呼吁老人走向社会,这容易给社会治理以及政府财政造成压力。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是正确的,可是中国的养老难题解决的出路在家庭身上,如果家庭本身不再过多承担养老责任,那么政府与社会更不可能解决得了。但凡能够自理,多数老人都不愿接受社会服务,那么养老事业发展的重心应当落到更实际的地方,比如提高社保水平、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多提供老人活动场所、开展更多更丰富的老年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加大保险购买力度等。

对于发展社会化养老模式的另外解释则是:国家对于老人的福利关怀政策导向,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发展养老服务业,以使其老有所养、所依和所乐;以及为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重点在发展与提升公办或公共养老服务机构上,做老人养老的坚强后盾;在此基础上,促进福利事业发展,为更多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但有些地方政府投入过多资源在民营养老机构中,尤其打造一些高端品牌,这些都超出绝大部分老人的承受水准,恰恰制造了矛盾,使得养老资源的投放不公平、不合理。这是一些领导为了迎合社会化趋势而做的工程,如果地方养老都只侧重在建设或扶持这样几个养老机构上,一定不能解决养老难题,只会增加矛盾。

在西方自由市场经济环境下,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本身对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化有着重大助力;加之西方的民间组织、教会组织与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上起着关键性作用,社会化养老模式于此具有合理性,也成为当下我国提倡社会化养老的原因之一。对中国社会而言,传统观念还很强,家庭责任还很重,所以社会与国家的压力相对小。随着社会发展和家庭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养老问题的社会化也会成为趋势。但我们不能因为社会化养老是趋势潮流,就忽视了家庭本身具有作为养老的天然场所的责任。赡养老人作为中华传统美德,必须得到传承与发扬,家庭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不能将所有问题都推向国家和社会。在人口少、资源相对较多的西方都呼吁回归家庭,对于相反的中国来说,必须从现在起就加大宣扬中华传统美德,这样做不是为了推卸社会与国家的责任,而是为了我国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我国养老模式的探索

“十三五规划”中对于养老事业的定位就是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这是十分正确的判断。居家养老首先符合老人的情感心理需求,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思维与价值观念;其次,国家的力量不是无穷的,社会的资源也是有限的,面对如此规模的老龄人口,单靠一方或几方的力量都不足以解决难题,需要社会整体协作;再者,家庭有着天然的优势和规模,能够顾小家以保大家,通过分散问题和矛盾,实现老人的颐养天年。社区养老作为依托手段,首先是为了解决老人的养老需求问题,为了更好地使老年人有获得感。毕竟社会是复杂的,人的需求是不同的,老人也有他们的生活向往与美好追求。只有发展社会化养老模式,提供更好更多的养老服务,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社会力量的参与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分担压力,更好地提供服务,也更能够接近群众,这首先起到的是解决问题、缓解矛盾的作用;其次可以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

(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养老理念

当下地方政府多以发展社会化养老为契机,期望通过养老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进步。因此养老服务业成了朝阳产业,而社会化正是养老服务之所以能成为产业的方式与手段。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能够带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政府期望通过养老概念和健康理念的宣传,带动消费需求的提升,从而促进服务业的繁荣。现下的养老金融、地产、健康产品等层出不穷,都是在老龄化背景下产生的。社会化养老模式有现实意义,但是政府不能忘了养老服务发展的初衷,那就是使老人“老有所养、所依”,能够有尊严的、幸福的生活。

养老服务是为了帮助老人获得生活上的满足,使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有所得,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政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为了更好更快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稳定是前提,发展是动力,而人民是中心。国家兴,建基于稳定之上,建基于发展之上,立足于万众一心、共同奋斗。没有人民的生活获得感,没有稳定而小康的生活,社会必然陷人矛盾混乱中。政府主导下的养老事业,稳定是第一位的。202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现代化过程中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小康社会是惠及全体国民的,是全面的小康,不仅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不仅是城市的,也是农村的,不仅是区域的,更是全民族的。老年人是小康社会的一部分,必须得到照顾。

(二)明确各个养老主体职责

养老事业的发展,必须实现城乡、区域的协调,必须实现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的协调,那么居家养老是基础和根本,政府是兜底性保障,而社会力量则是协调发展下的完善。养老服务可以成为一个助力经济发展的产业,也应当成为良性健康发展的产业,但是我们不能偏颇,又最后陷入经济中心的怪圈,不能忘了发展养老服务的初衷。

“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不仅是家庭不能应对养老需求的被动回应,也是养老服务向更高层次跃升的主动探索。”家庭与政府的养老都有明显的对象,有一定的选择性;而社会养老服务则针对全体老人,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性福利;因此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现着由选择性福利向普遍性福利的转化过程。养老服务由家庭走向社会,是社会化的结果,也是社会发展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表现之一。所以社会化养老模式成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中国的老龄化水平在持续增高,人口规模在逐步扩大,如果都按照社会化养老模式提供养老服务,那么只以政府和社会力量必然很难应对,除非市场化的养老服务业能够得到实质性跨越发展,形成一个完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和产业链。即使如此,老人面临经济压力和人多资源少的矛盾,同样会出现西方国家的养老难题,到时的养老矛盾又要通过转移,即回归家庭来分散压力。毕竟国家的财政能力和社会的服务供应都是有限的,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不可能都寄望于养老服务业的支撑和大力推动,政府对于养老服务的投入也必定有限。

鼓励社会化养老没错,可以更好地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也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家庭、政府和社会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家庭的养老责任会被刻意忽略,子女可能更会对老人没有了关爱和赡养的意识,最终将养老间题统统推给政府。如果社会的养老服务供给存在问题呢?如果政府的福利政策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呢?势必造成社会矛盾,增加社会治理难题。所以地方政府应对养老问题,必须从实情出发,确保兜底任务的完成,适时鼓励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不能忘了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真正形成一个政府、家庭与社会三方合力、协同分担的合理养老体系,不仅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更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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