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的功能及实现机制研究
2019-03-21刘文萃
现代商贸工业 2019年7期
摘要: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自主治理形式,食品行业协会是食品安全社会性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主体之一。从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理念和原则出发,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中,食品行业协会自律监管扮重要角色,可以发挥导向、约束、激励、凝聚等积极功能。但“徒法不足以自行”,食品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在学理层面正向功能的发挥,有赖于良好的实现机制为前提和基础。鉴于此,应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协会的惩戒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信用机制以及声誉机制等相关制度建设。
关键词:协同治理;食品行业协会;行业自律;自律监管;社会性监管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7.077
1行政规制、行业自律监管与食品安全治理转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涉民生福祉、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之一,也是体现和衡量一国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领域之一。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基础性的公共秩序,政府是最重要的治理主体。但近年来,伴随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监管复杂性和难度空前提高,全球范围内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传统单纯依靠政府行政规制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管理念与监管模式,面临严峻挑战。仅仅依靠政府行政监管体系的“单边行动”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事实上,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转型,旨在突破传统政府主导的“单中心”治理模式, 引入行业组织、媒体、消费者等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协同治理”理念,日渐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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