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减排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
2019-03-21刘颖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
世界环境 2019年1期
■刘颖 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018级博士研究生
2017年,新一轮波恩气候谈判启动,国际社会开始拟定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详细规定。国际碳减排形势的变化,要求中国在原有碳减排规制的基础上做出更大努力,应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加大对碳减排的法律规制力度。
从现存的有关碳减排法律制度来看,中国能够起到碳减排效果的法律数量、种类很多,法律效力参差不齐。其中包括环境保护基本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能源节约和循环相关法律,以及少量且效力较低的碳封存和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由于二氧化碳本身具有难测量、难计量、控排周期较长、环境影响因果关系难论证等特点,中国有关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法律多以间接方式控制总量为主,缺乏对碳排放的直接规制,碳减排法律整体体现出明显的“软法”特征。
为推进国际层面碳减排义务内化,中国碳减排法律制度完善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一、构建碳减排专门法
进行碳减排专门立法可为任何涉及碳排放的行业提供统筹的宏观指导和法律规制,是对二氧化碳减排法律规制力度的直接提高。碳减排专门法律的构建能够迅速弥补碳减排专门立法空白,满足碳减排专门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同时为后续具体制度的单独立法预留空间,并自由灵活地对接碳减排市场制度。
二、推进能源基本法构建
中国能源领域一直缺少处于核心地位,能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保障能源安全、协调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具有统领、约束、指导、协调作用的能源基本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