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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

2019-03-21文丨

遵义 2019年6期
关键词:家暴受害者法院

文丨■ 金 益

越来越多家暴受害者敢于求助

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每年有9.4万女性因无法忍受家暴自杀,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被家暴……真实发生的家暴事件,远比我们在新闻上看到的、从他人口中听到的多得多,也惨烈得多。

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家暴不是“家务事”。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有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向家暴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比如:刘某常年外出打工,在酒桌上听人说:“咱们在座的人中,有人在外辛辛苦苦,可挣的钱都让媳妇在家养男人了。”刘某便怀疑妻子不忠,他将妻子锁在屋内整整三天,要求妻子交代出轨事实,拒绝父母及子女的劝解和看望,多次用打耳光、拽头发、皮带抽、泼冷水、言语威胁等方式虐待妻子,并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因为《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力实施,刘某的妻子敢于对他的家暴行为说不。最终,当地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

为免遭儿子拳脚相向,四川自贡一对七旬夫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忍受多年家庭暴力后,浙江杭州一女士终于鼓起勇气向有关机构求助;小孩肌腱撕裂被送急诊,医生怀疑孩子遭遇家暴,选择报警……

三年来,人们对家暴的重视程度、认识的正确程度都在改观,不再将其作为家庭内部的事情,而是作为法律问题对待,相应的法律措施、救济措施、责任追究已经慢慢显现作用。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审查5860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发出371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反家庭暴力法的成效主要体现在预防和认定,认定是两个层面,一个是事实要件,一个是证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黄海涛说,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相比,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不再要求有伤害后果,从身体伤害扩大到语言伤害等。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专门的程序救济措施,对于预防家庭暴力有重大作用。此外,多部门联动可以为司法救济提供一定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基础。

“一些基层法院不惧被申请人的威胁恐吓、打击报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李岳阳由衷为法院反家暴工作点赞,三年来,随着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持续发出,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无论是家暴投诉数量、家暴严重程度还是长期案件的解决情况,都得到了改善。

家暴维权有了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年来,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妇联等相关部门还加大了各种培训力度,对反家暴的研究更加具体。

《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在制度建设方面,湖南公安机关出台了《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对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更为具体的依据;在工作机制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反家庭暴力工作,成立反家暴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反家暴联席会议;很多地方陆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家暴宣传,如云南德宏州检察院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犀鸟家园”,运用多媒体互动性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反家暴知识普及和能力提升……

“我们积极联合反家暴法中涉及的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是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合力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有益探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六庭副庭长张爽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将联动作为反家暴机制关键词,为推动反家暴工作的深入开展,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山东省辖区内各地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搭建联动工作平台,建立反家暴防控网络。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刘群介绍:“我们与妇联组织建立一站式服务对接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安全庇护、法律援助、社工陪护、心理状况测试与辅导、施暴人行为矫治、保护令履行监督等案外拓展服务。”

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如何落实执行?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审判员童广峰对每一份签发的保护令都负责到底,“我们会给当事人一个一个打电话,对保护令的实施结果进行回访。建议赋予法院执行监督职能,进一步避免执行不作为情况出现。”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影路法庭庭长郭天鲁说:“我院审判员在制作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把跟踪问效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年,全国各地积极主动开展延伸保护工作,在有效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如何让反家暴法发挥更大作用

从明星蒋劲夫暴力殴打女友到深圳虐童事件,家暴又开始频频成为热点。三年来,虽然《反家庭暴力法》让很多家暴受害者看到了希望,但是为何还有很多家暴受害者仍然难以获得保护?

“对反家暴法的研究是没有止境的。”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教授孙晓梅说,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是反家暴漫长征程的一个新的开端,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完美无缺,反家庭暴力法同样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社会性别问题专家冯媛建议,加强反家暴数据收集和分享,公安机关定期发布涉家暴报警、出警、出具告诫书、进行其他处置的信息,检察院和法院定期发布有关家暴案件的起诉、审判和保护令的数据。

对于社会公众,冯媛认为,每个人都应知道自己有权中止家暴,敢于和善于遏制暴力言行和协助受害者,比如,积极协助报警,不责备受害者。还有一旦出现家暴的苗头,当事人要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目前很多地方积累了一些反家暴工作的成功经验模式,应更广泛地复制推广,发挥后发优势,使反家暴工作整体上一个新台阶。”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欧阳艳文建议,应让潜在的家暴受害者认识到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还具有“权力控制”的实质和反复发生、循环升级的特点。要留意伴侣、未来结婚对象有无家庭暴力的倾向,比如控制欲特别强、边缘型人格障碍、很强的分离焦虑、是否具有暴力家族史等。

关于儿童遭遇家暴的问题,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明舜认为,必须在提高公民的人权意识方面下功夫,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人权,反对子女是自己私有财产的陈腐观念;必须在强化强制报告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上下功夫;必须在严惩侵害儿童家暴行为上下功夫;必须在积极探索儿童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相衔接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长期从事妇女权益工作的律师吕孝权表示,法律和社会大多数时候更关注被害人救助,其实针对加害人的工作,也是反家暴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已被各国实践广泛证明。比如,提供强制治疗的机构至少一个月向法庭报告一次,包括学员是否已经停止施暴行为、沟通模式是不是互相尊重、对自己的行为有没有反省等等。如果施暴者不遵循法令,法院就下逮捕令,追究相关责任。

多位专家认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反家暴法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一些实施细则,比如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公安机关妥善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反家暴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等。并加强反家暴法的相关培训,提升反家暴队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法、技巧。

对于《反家庭暴力法》,未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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