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农民用水合作制度创新路径
2019-03-21李武
节水灌溉 2019年3期
李 武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南宁 530006)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近年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尤其是2018年入夏以来的台风天气,对农业生产构成巨大威胁。《新京报》8月24日报道,受台风“温比亚”影响,山东寿光等地洪灾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就达92亿,触目惊心。其中深层原因之一在于:农田水利年久失修,作为农田水利主体的农民用水户,难以形成合作的集体行动,最终造成田间水利工程(沟塘渠堰)“有人用、没人管”的困境。
公共政策视角下,基于政府统筹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两个层面,专家学者探讨治理与创新问题。
(1)基于政府统筹治理的层面。一种观点认为以市场机制为主的制度创新,可以增强农民节水意识,保证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Kumar等,2013;Bassi等,2014;李义松等,2015;尹小娟等,2016)[1-4]。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用水合作制度的创新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胡亮等,2015)[5],只有政府统筹下的创新,才能实现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共赢(何寿奎等,2015;孙良顺,2016;邢夏洁等,2017)[6-8]。
(2)基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层面。首先是组织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方面的创新研究。王娟丽等(2015)[9]认为,不同情景下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绩效各有优劣。奖励资金的引导、产权激励等制度创新,能够促进农民用水户的内生性自主合作管理(鲁立,2015;张海燕,2015;张新文等,2017)[10-12]。其次,针对组织发展路径的研究。杜威漩(2017)[13]强调推进农田水利“建”、“管”、“用”的协同共治与协调发展。闫冠宇等(2015)[14]认为,农田水利制度创新,要引导农民用水合作走向自我管理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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