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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亿光及其经销商赔偿日亚化320万元

2019-03-20

中国知识产权 2019年3期
关键词:损害赔偿经销商专利

1月28日,日本LED大厂日亚化学工业发布消息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9年1月10日作出判决,认定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侵害日亚化所持有的中国第97196762.8号专利(即YAG专利)。该判决是针对日亚化于2016年3月向亿光中国所提起诉讼的结果。日亚化指出,亿光中国为台湾LED制造商亿光的子公司,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亿光中国应向日亚化支付100萬元的损害赔偿和25万元的合理诉讼费。另外,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经销商需向日亚化支付50万元的损害赔偿和20万元的合理诉讼费。亿光中国和其经销商总共应支付给日亚化的总额为320万元。对此,亿光回击表示,日亚化中国YAG专利ZL97196762.8已于2017年7月29日期满失效,对公司现有产品毫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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