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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客观性原则在中国的演变和发展

2019-03-20姜美辰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传播力研究 2019年32期
关键词:客观性新闻学原则

姜美辰 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客观性原则作为一个新闻概念来自于西方新闻界的客观的新闻学(objective journalism),指的是对事实进行准确的报道,禁止在报道中公开地采取立场。现在新闻学界对新闻传播的客观性有了较统一的认识,即除了报道必须是事实外,在形式上必须通过使用直接引语叙述事实等手段,通过“用事实说话”显示新闻本身的倾向性。此外,新闻客观性作为一种道德准则,体现在新闻工作者实践过程中的自我规范与自我约束。就像郭镇之在《客观新闻学》中提出的客观性是一个360 度旋转的人眼,是脱离了所有个人偏见、情感和观点的观察。

《客观新闻学》中有写道:尽管客观性的新闻理念有局限,尽管它并不完美,却是一个可行的“规定原则”,是“一个不会死的上帝”。新闻的客观性原则自诞生就伴随着新闻实践中的基本矛盾。“客观事实”与“主观意见”在新闻报道的实践中是无法绝对的分开;事实发展本身是一个过程,人对于事实的认识也不是一蹴而就;新闻实践过程中又充满和复杂的现实因素。因此,“客观性”作为一个理想主义的指标,总是受到批判,又永远存在着,永远处于矛盾中。

在我国,新闻客观性的发展无疑是曲折纠结的。既有客观性理念的蓬勃发展,也有客观性在我国的衰落。新闻实践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曲折前进,最终形成了现代我们所认同的较为稳定的新闻客观性要求。本文从新闻史料中寻找支撑,来探讨新闻客观性原则如何产生发展并一步步成为新闻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我国新闻客观性的萌芽

从我国新闻事业发端之始,报纸便带有一抹强烈的政治色彩。从《论日报渐行于中土》到《论报馆有益于国事》,报纸作为知识分子阶层议论时政,宣传思想或推进变法改革的工具。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和政党交错的局面,使得单个政党报刊难以形成大势。且在华商业报刊及民间报人的不断出现,为客观性的萌芽提供了土壤。《申报》在办报之初就言明:“一切可敬可愕可喜之事,足以新人听闻者,靡不毕载。务求其真实无妄,使观者明白易晓。不为夸张之词,不述夸张之语。”汪康年作为较早的民间报人,在洋务派权贵和报禁的压制中坚持报刊的品格。报纸讲“报品,报德”是自律,讲监督政府和社会是他律。“处今之时,合同志结团体,力纠政府之过失,以弭目前之祸”不仅是《京报》的办报目的,也是汪康年对报刊的监督作用与客观中立的体现。《申报》上刊登的我国第一篇连续连续性报道“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报道时间长达三年。报道的内容涉及案情的细节,司法过程与揭露官场陋习,引起了民间的热烈讨论。最终,《申报》借助民间舆论的力量促成对此案的平反昭雪。虽说《申报》的办报目的是为了盈利,但其保持中立,不偏不倚的办报方式实为开中国客观报道的先河。但在历史的大背景下,国内充斥着民族矛盾和党派矛盾,内外交困。报纸作为开民智,宣传新思想与政见的舆论阵地,不可避免的带有浓烈的政治宣传色彩。

二、新闻客观性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的深入时期

五四运动之后,掀起了向西方学习的思潮。有志学者在这一时期学习西方的新闻思想,为我国新闻学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如徐宝璜的《新闻学》对“有闻必录”的口号进行批判,对假新闻及广告新闻、有偿新闻等进行谴责,首倡将“事实”与“意见”区分开来;邵飘萍认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事实乃最易于证明是非之故”“反较诸凭空臆断之言为有力。”且记者应该是独立于事件之外的旁观者。“无论处于何种境遇,皆当确守第三者之高垒而勿失,故惟以真理与事实为标准,不知有友亦不知有敌。”“第三者”就是对新闻要保持客观中立,新闻工作者要坚定事实和客观不动摇的精妙概括。辛亥革命之后,虽然袁世凯发动了“癸丑报灾”,报纸数量锐减,却也涌现出一批民族报人。以新记公司接办《大公报》最为代表。1926年,其在复刊号上发《本社同人之志趣》一文中,提出了“不党、不私、不卖、不盲”的“四不”方针,体现了《大公报》的客观性新闻追求、经济独立、言论允许与服务公众的精神。这一时期是我国新闻学在理论和实践发展取得较大进步的时期。但在1927年后,党派矛盾逐渐尖锐,报纸作为论战的工具,对言论管控增强,客观性思想与实践发展的空间就被压缩了。

三、新闻客观性的衰微与反思

中共新闻理论的形成与发展时期,就是客观性逐渐衰微的时期。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中国落地生根并飞速成长,其本身的理论支撑从当时的政治角度来看与新闻客观性原则是相悖的。新闻倾向性与阶级性是党在历史背景下开展革命斗争的呼声。延安整风运动与《解放日报》的整风改革,确立了全党办报的方针,奠定了中国特色无产阶级新闻理论的基础。“报刊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对当时新闻事业的概括。报刊上的每一篇文章都要表现鲜明的政治倾向与立场观点,学术界将客观性看作资产阶级的新闻思想加以批判。1948年《人民日报》关于自然灾害造成农业减产的报道被中宣部批评为“客观主义”。报道本身的确有些瑕疵,但批判者认为报道只表现了灾难的阴暗面而未宣传战胜灾害的“巨大成绩”这一理论也是站不住脚的。后续《人民日报》发表批评自己“资产阶级客观主义新闻思想”的举动更显得空洞僵化。

在“报纸是阶级斗争的工具”的背景下,刘少奇在1948年《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指出新闻报道应该坚持“真实、公正、客观。全面”的“八字方针”无疑是在喧闹的革命风潮中的冷静言语。“八字方针”既坚持了党性,又体现了客观性原则,为我国新闻事业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用事实说话”是对当时新闻事业现状的一种反思。以刘少奇、胡乔木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在使媒介自身报道事实的职责和为我党充当宣传家的职责结合起来后为新闻界找到了独具特色的新闻报道模式:“用事实说话”。但“用事实说话”本身是对客观报道的嫁接,与如今新闻职业化的要求并不相同。

四、新闻客观性的复苏与不断发展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新闻界也趁着实事求是的风潮对新闻客观主义与大跃进,大革命时期的新闻工作进行了反思与总结。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指导下,新闻客观性研究不断取得新进展。我国学者吸取以往宣传活动中的经验教训,对客观报道实践中的问题不断展开研讨辩论推动了客观性原则在我国的复兴。例如1998年《羊城晚报》诉讼事件,引起了新闻学界关于新闻真实与客观的辩论。上海《新闻记者》刊登贾亦凡、顾向东《羊城疑案”谁与评说》打头阵,此后程天敏、陈力丹、贾亦凡等几位学者先后就新闻客观性原则展开了一场讨论,共发表文章20 多篇。同时,国内学者纷纷著书立说,对客观性和新闻真实做了分析探讨,结合西方的新闻思想,丰富了我国新闻实践的方法和要求。与此同时,对于新闻的倾向性、新闻的平衡和公正、新闻与党性原则的结合等本质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不仅丰富了客观性原则的内涵,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理念添砖加瓦。

现代的新闻实践中,新闻客观性一方面作为一种职业理念与道德理想,另一方

面作为一种业务层面的新闻报道形式,业界对于客观性的理解与应用已逐步趋于稳定。但如今新技术与新媒体的广泛应用,造成了一个海量的“信息市场”,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与报道充斥其中。尤其是在“后真相”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时。当公众不再重视事实,人们在不断强化自身意见的茧房中渐渐丢失对社会事件的冷静客观看法。新闻工作者要在鱼龙混杂的信息中向受众还原一个真相,提高媒体的公信力,重提坚持新闻的客观性原则就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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