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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林下资源 拓展增收渠道
——关于庆阳市林下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03-20

甘肃林业 2019年1期
关键词:林权林地林业

林下经济是充分利用林下生态环境与空间,从事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林业休闲旅游等经营活动,开辟农民增收渠道的有效手段。庆阳市总土地面积4067.85 万亩,人口263.6 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1.46万人。全市林业用地2072.49 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0.9%,共有林地1399.83 万亩 (集体林地1184.97 万亩),森林覆盖率27.48%,活立木总蓄积2394.55 万立方米。至2011年底,1184.97 万亩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后,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农民增收、林地增效和大地增绿”的战略目标,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开辟了农民增收新渠道,初步形成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生态旅游、林产品开发四大类型,十种发展模式(林-药、林-菌、林-禽、林-畜、林 -苗、林-草、林-经、林-菜、林下生态旅游、林产品加工),使林下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自2012年以来,林下经济总产值累计达到17.51 亿元,完成林权抵押贷款31023.5 万元,流转林地78.90 万亩,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146 个,新建家庭林场26 个,全市林下经济示范点达到71 个。

一、主要工作

(一)立足实际,谋划林下经济。各县区依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全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对林下经济工作进行了规划和部署。镇原县从四个方面规划林下经济工作:一是制定下发了《镇原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林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产业布局和具体措施;确定了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景观利用相结合的立体经营模式。二是加快林权流转工作,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转包和出租林权,采取组建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形式,使林地向有经营能力的林业生产大户适度集中;全县累计流转林地面积9.5951 万亩。三是整合林业项目,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2014 在庆阳陇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潘杨涧林场、甘旭果品专业合作社实施省级林下经济示范项目,完成投资57 万元,养殖肉鸡11 万只,间作套种药材1000 亩。四是加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贴息贷款工作力度,为甘肃绿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和庆阳陇大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300 万元;为甘肃绿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林业贴息贷款1000 万元,年财政贴息40 万元。环县、华池、庆城等县立足庆阳北部植被薄弱的现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抽组专人编制了五年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把林下芍药、山地核桃、沙棘确定为林下经济发展的重点。

(二)探索实践,发展立体种植。各县区围绕“打生态牌、走生态路、发生态财”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群众开发林地资源,探索发展“林-草-药”、“林-果-菜”“林-药-蜂”等立体复合种植模式。合水县立足丰富的山地资源优势,探索确立了“政府引导、农民实践、抓点带面、示范推动”的工作方法和“山、林、路综合治理,上、中、下立体开发,中、长、短效益结合,种、养、加科学配置,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思路,重点在林业循环经济发展上下功夫。在太莪乡王家峁万亩林业经济综合示范区,总规划10000 亩,按照“核桃树盖顶、文冠果缠腰、油松垫底、中药材填空”的思路,在平缓地修水平沟,栽植核桃树,陡坡地修鱼鳞坑,栽植文冠果、油松、侧柏,林间空地种植各类中草药,充分利用了林地空间。庆城县在高楼乡高楼村林地、荒地栽植核桃2000 亩,发展经济林;在土桥乡南庄村对退耕还林地的山杏进行嫁接改造1000 亩,优化山杏品种;在驿马、白马、蔡家庙、太白梁等乡镇大力发展林下种草1 万亩,延伸产业链;在庆城镇教子川村1.5 米油松林下栽植芍药1000 亩,林间养蜂208 箱,亩均收入达到1.2 万元。

(三)挖掘优势,发展空间养殖。坚持多层次、多方位,盘活林地,立体布局,综合开发,发展“林- 草-兔”、“林-禽(畜)-鱼”等林下空间养殖,最大限度挖掘林地的潜力,拓展农民的增收空间,凸显林地的立体效益。搞房产开发的王元生,投资1500 多万元,流转林地150 多亩,在宁县新庄镇雨落坪建起新雨林下经济示范点,栽植大树2.6 万株,林下种草88 亩,林下养鸡1.2 万只、猪 5000 头,林中开挖鱼塘1280 平方米,养鱼3.6 万尾,集种植养殖、观光旅游于一体。环县曲子镇刘旗村南北沟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林地3965 亩,林下种植中药300 亩,林下养生态鸡10000 只。合水县益禾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投资1820 万元,新建畜舍20 栋,流转林地种植饲草500 亩,引进肉驴400 头,采取“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年实现产值2500 万元。正宁县西坡乡政府筹措资金35 万元,为西坡乡高红村南桥自然村村民购置蜂箱1720 个,购置土蜂1720 窝,依托林地资源发展林下养蜂,年可生产蜂蜜15000 公斤,实现产值180 万元。合水县腾飞林下野猪养殖场占地面积220 多亩,修建猪棚1000 平方米,林下放养区达400多亩,现存栏野猪近300 多头,年出栏商品猪、仔猪280 多头,年纯收入40 万元。

(四)招商引资,发展生态旅游。依托集体林地资源,充分利用林下空间、自然条件、森林景观,在扩大营销的同时,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高特色餐饮水平,发展集生态游览、休闲度假、采摘观光为一体的森林生态旅游业。庆城县在搞好周祖陵森林公园开发与建设的同时,借助景区这个平台大力发展农家乐和森林人家,投资100 多万元建成高原风情休闲山庄,集餐饮、娱乐、观赏为一体,年创收入在100 万元以上。宁县盘克镇宋庄村白吉湖生态旅游度假村计划投资3600 万元,利用5年时间,分三期建成水上游乐、休闲垂钓、养生健身、森林观光、农业采摘五大主题旅游区块。润辉渔业养殖场地处华池县乔川乡徐背台村后畔雷沟淤地坝,是乔川乡通过外引内联的方式,引进民营投资商徐生财新办的一个以垂钓为主,休闲、体验、娱乐、养生等功能为辅的垂钓中心,整理滩涂地200 亩,平整建设用地300 亩,建立养殖、现代农业和休闲娱乐三大园区。镇原县翟池华宇生态有限公司采取招商引资等办法,筹措资金800 万元,在镇原县上肖乡“翟池”发展林下森林旅游业,建成翟池旅游区18 万平方米,周边栽植油松雪松槐树等各种树木600余亩,开设游泳、垂钓等多个水上游乐项目,旺季每天可接待游客400 多名。

(五)延伸链条、发展加工产业。随着林下经济快速发展,一批懂经营、有文化的新型农民相继将眼光投向林产品加工利用,他们依托我市林产品资源富集优势,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兴建林产品加工利用企业。环县回生果品加工厂引进全套最新生产设备,大力发展以杏为原料的杏产品开发,生产的胃康蜜杏、甘草杏、鲜杏脯等产品供不应求。西峰区木林森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产活性炭的企业,年加工杏壳皮30000 多吨,生产高级活性炭4000 吨,年产值2000 万元以上。镇原农民刘小平投资1160 万元创建甘肃绿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占地面积8965 平方米,建有当代较先进的活性炭生产装置和脱苦杏仁四条生产线,主要产品有果壳黄金碳、空气净化炭、南梁牌脱苦杏仁等,年收购杏核9200 吨以上,农户通过杏核户均增收1586 元。

二、发展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责任性和主动性。要把林下经济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突破口,充分发挥各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交通部门要负责修路、水利部门要负责供水、电力部门负责供电、金融部门负责贷款、司法信访部门负责纠纷调处,各行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发展林下经济的合力。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一次林下经济工作推进会,部署下达任务,研究解决问题,高位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扩大宣传,引导推进发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林下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要让林下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模式类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电视台要在每周的黄金时段开播林下经济专栏,播出当地林下经济的发展典型;组织有关人员赴林下经济发展好的海南、广西、重庆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成功经验。陇东报也要开辟林下经济专版,紧紧围绕特色林果、野生林产品采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林产品加工等方面培育和推出一批林下经济发展规模的大户、合作社、家庭林场。

(三)积极扶持,加大资金投入。政府部门要出台林下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制定促进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扶持政策,搭建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网络平台;要在项目资金方面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项目,市财政要在加强林区的道路、水电等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每年拿出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鼓励林下经济典型企业和发展大户;各县区财政每年也要列支100 万元以上的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四)深化服务,拓宽融资渠道。要坚持“财政扶持一点、林权抵押贷款支持一点、保险理赔补偿一点、集合社会资金解决一点”等原则,采取“多渠道注水”的办法,融资发展发展林下经济。要在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小额抵担保贷款和启动民间资金上下功夫,筹措更多的资金发展林下产业。还要加快林权担保收储平台建设,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体系,帮助广大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解决林下经济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五)培育龙头,巩固示范成果。要坚持“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巩固一批”的原则,组织、培养、发展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名牌产品,发展一批林下经济示范点,真正实现林下经济示范点持续稳定发展,确保林下经济示范点稳中有增。各级林业部门每年都要召开两次以上的林下经济现场观摩会,组织县区、乡镇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最大限度地发挥典型引路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引导农民走出一条“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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