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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破碎之后, 不该让天使再流泪

2019-03-18马名扬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9年1期
关键词:家事小文纠纷

马名扬

可能缺少管教所以不守规矩,可能没被爱过所以不懂得爱。别忘了,这些生活在破碎家庭里的孩子,他们也是天使。

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天使。他们纯洁得如同一张白纸。大部分孩子,也都是父母心里的宝贝,从小不曾缺衣少食,稍微长大一点儿,就开始培养各种兴趣特长,报英语班、舞蹈班、钢琴班,在父母的殷切期望下健康成长。

而有些孩子,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完整的父爱或母爱,还没有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去过一次游乐场,还沒有被爸爸妈妈一起在校门外接过放学,就已经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家庭破碎了,爸爸妈妈永远不可能在一起,甚至成了见面就打骂的仇人。

这是他们无法选择也无法回避的人生。

但是,我们应该可以做一些事情,来尽量保护这些小小的天使。

他们被伤害,有时也伤害他人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简案组组长夏志勇发现,在当地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有不少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来自于单亲家庭,2016年的数据竟是100%。这是谁的过错?当然不能把一切责任归咎于成长在单亲家庭的孩子身上,应该说是父母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比如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的小郑。她只是个17岁的女孩子,未成年便和男友同居,怀孕后在居住的出租屋的卫生间里生下了一名婴儿。她由于缺乏常识,看到婴儿不哭不动,以为是死婴,便将婴儿从窗口扔下楼,最后经鉴定,婴儿是足月生产的活产儿,系高空坠伤而死亡。

17岁本该是读高中的年龄,她怎么会和未成年男友在外同居?又怎么糊里糊涂地当了妈妈,还因过失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原来,在小郑小时候,她的父亲负债累累,逃离了家庭,而母亲体弱多病。爸爸逃走后,隔三差五就有人上门讨债,家里每天都接到讨债电话。高中时,小郑实在无力支付学费,自动退学,进入了社会。小郑和男友一起住在出租屋内,仿佛有了自己的一方天地,一个“温馨家园”。由于她缺乏性知识、生理知识,母亲也没有和她同住,导致她怀孕了也不知道,生下孩子之后又犯下了这样的罪行。

不负责任一走了之的父亲,无力教育女儿的母亲,使得未成年少女过早踏入鱼龙混杂的社会环境……当说到这样的孩子,象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萍法官感慨道:“生了孩子就要负责,就要教养,而不是生下来不管。”

在另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小宁入住了某宾馆的房间,因为没有交付当天的房费,宾馆老板便切断了房间电源。小宁因此怒火中烧,喊上小袁等人一起在晚上进入宾馆,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管,对该宾馆内的玻璃门、液晶电视等随意打砸,造成该宾馆重大财物损失。庭审的时候,法官问小袁,为什么小宁喊他去毁坏他人财物他立刻就去了。小袁的回答是,为了哥儿们义气。而当审判员要求小袁的父亲教育小袁时,原本温和的小袁突然爆发:“我不要你管!我没有你这样的爸爸!”眼神冷酷无情,然后扭头不看父亲。

原来小袁是来自离异家庭的孩子,他很恨他的父亲。审判员语重心长地告诉他:“不论你来自什么样的家庭,有什么样的父母,这些都是不能改变的,但是唯一能够改变的就是你自己。你来自离异家庭,得不到完整的爱,但是你不能把自己的情绪转嫁到他人或者社会上,否则,你不仅会伤害他人,更会使自己陷入绝境。希望你今后可以做一个自强自立的男子汉!”

夏志勇法官说:“有些孩子因为父母离异,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就在社会上和‘哥儿们在一起,很重视彼此之间的义气。‘哥儿们说要打架,他们就去聚众斗殴。”

这些孩子在家庭中没有得到足够的温暖与爱,可能也曾被父母的冷漠无情伤害,而到了社会上,他们追求温暖与爱的方式却是错误的、偏激的,甚至做出了伤害他人的行为。

即使法理与情理两难,也想给孩子一个安稳的童年

2015~2017年,象山法院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2274件,年均受案758件,共审结2206件,分别占民事案件收案和结案总数的11.6%、11.7%。在这些家事纠纷中,虽然整体呈现多元化分布,但离婚纠纷仍占主体。3年中,象山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1881件,占家事纠纷受案总数的83%。为了更好地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院采取的结案方式以调解和撤诉为主。3年间,共有13件家事纠纷上诉,上诉率1.34%,涉信访案件在5件以下,均得到平稳解决,服判息诉情况较好。

总有人坚持认为,结婚与离婚是两个人的私事。其实并非如此,结婚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而且会带来新生命的诞生。离婚是一个完整家庭的破裂,也势必对孩子造成影响。而孩子的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正如张萍法官所说:“家庭不稳定就会引发少年儿童的问题。它不仅仅是会导致少年儿童的犯罪率提高那么简单。有的孩子,首先他自身受到了伤害,心理上扭曲,然后物质、教育方面都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所以,对于她而言,能做到的就是:“每次我审理离婚相关的案子,没有孩子和有孩子,我们的角度和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没有孩子的话,顶多就是财产的分配问题。有孩子的话,就很两难。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孩子。”

在小文2岁的时候,爸爸嗜赌,妈妈和爸爸离了婚。那时,妈妈坚决不肯要她。所以虽然爸爸有赌博的恶习,还是得到了小文的抚养权。而当小文14岁的时候,妈妈突然出现,起诉到法院要求夺回女儿的抚养权。

这12年来,其实小文并没有被养在爸爸身边。因为她的爸爸参与赌博,债台高筑,穷困潦倒,又犯下了一些其他罪行,有一段时间在监狱服刑,不可能有能力照顾她。爸爸的一个表姐从小文2岁时便收养了她,把她完全当成自己的女儿养。2岁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是没有什么记忆的,她从小就称呼自己的大表姑为妈妈,表姑夫为爸爸,而自己的亲生爸爸则是表舅。她对自己的身世一无所知。

让小文感到有些困惑和恐惧的是,有时会有一个老婆婆跑到学校去找她,口口声声说:“我是你的外婆啊!”大喊大叫,引人注意。她觉得很害怕,就把这事告诉了“妈妈”,表姑为了让她不受影响,只能安慰她说:“这个老婆婆小时候照顾过你,所以她还记得你,是因为想你才来看你的,你不要害怕。”

当生母到法院起诉的时候,按理说,一个孩子有亲生的父母,肯定不能让其他亲属抚养,父亲又在监狱服刑,无疑这个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可是,谁来考虑孩子的感受呢?对她那么好的“妈妈”“爸爸”还有“姐姐”都不是亲的,她的亲生父亲正在坐牢,母亲又是一个十几年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去学校找她让她怕得不得了的婆婆真的是她外婆,孩子一下子能接受这个事实吗?

法院决定,应该把孩子放在第一位考虑,针对此事请教了妇联的干部和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的意见是,最好现阶段不要告诉孩子这些。因为,14岁的女孩子,本来就处在生理和心理发生巨大变化的青春期,心思很多很敏感,也正是性格容易叛逆、行为容易出现一些问题的时候。这个时候告诉她这样一件事,很可能是无法接受的,会受到非常大的冲击。

为了保护孩子,当然是让表姑继续抚养她。但是她母亲不肯听从法院工作人员的劝告撤诉,甚至以一些极端的行为相威胁。虽然情况如此艰难,但法院也没有停下做工作的脚步。法院使用了调查员的制度,让所在的街道去调查生母家是什么状况,有没有能说上话的邻居。结果,她和邻居没有来往,没有人可以做工作。

法院又动员寻找她所有亲戚,看有没有公职人员可以劝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找到一个任公职的表亲,请他去做工作。最终,小文母亲同意撤诉,小文的表姑同时承诺,等到小文成年,心智成熟,进入大学读书后,就告诉她真正的身世。

经过这一系列的波折,小文终于可以和以前一样,过着熟悉而稳定的生活。

他们的成长,需要小心翼翼维护

离婚等家事问题纠纷,往往隐藏着长年积累的亲情、爱情纠葛,容易引发极端情绪,张萍法官曾经接手过这样一个案子。一对夫妻从外地到象山打工,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女方依旧在象山,男方带着一个孩子赴其他省打工。因为两人长期分居,女方要求离婚,而男方坚持不肯离婚,把自己的不良情绪都发泄在了年仅5岁的小儿子身上,录制自己打儿子的视频发给女方看,甚至扬言:“你跟我离婚,我就把你儿子打死!”

在法庭上,看著那么小的孩子不停地哭泣,在场的人没有不动容的。

还有的十二三岁的孩子,没有父母的管教和照顾,不读书,在社会上流浪,很快染上了很多恶习。“我们也在想办法尽可能保护这些孩子,但是,能做的事情有限,这需要全社会来关注。”

为了更好地处理这些有关家庭、婚姻和孩子的纠纷,象山县妇联、象山县人民法院2015年5月在原“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基础上联合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将组织构架扩展为“一庭(家事合议庭)、一室(心理咨询室)、一站(家事调解站)”。家庭的不稳定涉及的人员众多,审理家事案子必须要考虑到少年儿童权益的维护。社会上各种由家庭引发的恶性案件屡见不鲜:孩子拿刀杀人;母亲跳楼自杀……作为家事法庭的法官,尤其注重避免这种恶性事件发生,因此需要进行多方面化解矛盾的探索。

在家事调解站中,还布置了母婴区和儿童娱乐区域,提醒涉诉当事人尽量避免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对儿童的伤害。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沙盘,为当事人心理疏导做好充足准备。在庭审的时候,柔化庭审对抗的模式,将家事纠纷庭审设在圆桌法庭,用“夫”“妻”来替代“原告”“被告”。为当事人准备调查问卷,组织观看家庭温暖的宣传片,唤醒他们的美好记忆。

如果最终判决离婚,对于涉及到抚养、探视的离婚案件,法院会定期利用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案件回访,帮助化解离婚后子女抚养探视的难题。

这些只是法院能做的事情。然而,只有当事情严重到需要法院来解决时,法院才能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护到这些受家庭破碎影响的孩子。在其他时候,这些孩子需要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一起看到他们,注意他们的存在,考虑到的感受。

或许,当一对夫妻的感情确实破裂的时候,我们无力挽回,但是最重要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前的教育与预防。比如,当男女决定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应该普及婚前教育。我们要知道,一个人的家庭角色在婚姻前后会发生怎样的转变,要懂得为人妻、为人夫、为人父母的责任与要求。

当决定离婚时,夫妻双方也要尽可能照顾到孩子的感受。除了上文谈到的因不愿离婚而虐待孩子的事件外,在离婚时更多的纠纷是夫妻双方争夺抚养权,同时也有少数夫妻双方都不愿抚养子女的情况。当父母在进行这些争执的时候,多考虑孩子的感受,才能真正得到一个最温情的结果与答案。

毕竟,孩子们是无辜的。如果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感受不到爱,那么当他们长大后,也更有可能不具备爱的能力;而如果社会能给这些孩子足够的关注与爱,他们则可以拥有更柔软的心灵和更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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