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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概念内涵演变

2019-03-15王江红

关键词:超文本网络文学概念

王江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院,北京102488)

1998年被公认为“网络文学元年”,实际上,网络文学及其概念的产生要更早一些。此前,人们曾使用电脑文学、多媒体文学、赛伯(博)文学、数字(位)文学、超文本文学、互联网(因特网)文学、在线文学、比特文学等,来指代这种不同于传统龟甲、竹帛、纸张等“原子”形态书写或传播介质的新媒介文学[1]。1996 年,《中国时报·资讯周报》推出了“网络文学争议”专栏,被认为是“网络文学”在我国印刷传媒中首次正式采用[2],此后,网络文学的称谓在汉语界逐渐流行。至2019 年,网络文学已走过二十余年的历程,从概念的初步确立到成长为一个在经济上、文化上都具有特殊价值的“庞然大物”[3],网络文学概念内涵也在争议中演变。

一、媒介技术崇拜倾向下的网络文学

早期,人们对网络文学概念内涵的划分多受网络这一新媒介技术冲击的影响,带有或明显或隐微的技术崇拜倾向。这种崇拜倾向在网络文学概念界定上有两类表现:一是“泛化”的媒介崇拜,即将凡是与“网络”媒介沾边儿的文学作品都纳入网络文学概念范畴;二是“窄化”的媒介崇拜,即严格限定只有利用网络超文本或超链接技术的文学作品才是“真正的”网络文学。

(一)技术崇拜倾向与网络文学概念泛化

“两分法”是早期网络文学研究中最常见的概念界定,即将网络文学大致分为传统印刷文学作品的网络化形态,和在网络上创作、传播的网络原创文学两大类。以杨新敏《网络文学刍议》、欧阳友权《互联网上的文学风景》两篇引用率较高的文章为代表,前者认为“网络文学即与网络有关的文学”,起码包括“印刷类文学的网络化”与“网络原创文学”两大类[4];后者指出“网络文学主要是‘网络’文学作品和文学信息”,其中,网络文学作品分为“以电脑为传播载体的搬上网络的传统作品”,及“专为网络创作、首次在网上发布的网络原创文学”两种[5]。两者虽在具体表述上略有不同,但其划分的根本依据都是以“网络”为核心要素:查看文学作品是否与“网络”发生某种关联是判定该作品能否归于网络文学范畴的逻辑原则。

将传统文学作品的网络化形态、网络化传播视为网络文学概念的一种,虽然在今天看来可能与“新媒介”的内涵大相径庭,但这本质上是早期新媒介崇拜“泛化”的表现。网络初兴时,上网人数少,网络普及率低,网上的中文原创资源相对匮乏,一些以搬运传统文学作品为主的网上书库或网上书站发展迅速,如“新语丝”“书路”“黄金书屋”“亦凡”“文学城”等早期上网用户争相访问的热门站点,成为最早连接“网络”与“文学”的特殊存在,对网络文学概念的生成产生直接的影响。也正是基于对新传播方式、新储存方式中“新媒介(网络)转化”这一技术因素的考虑,部分论者强调,“任何一种文学作品一旦上网,都不同程度地具备了网络的技术特征”[6],即由于网络的介入,传统文学作品的传播方式与阅读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其网络形态已不同于纸质形态。如金振邦就曾以《佛山文艺》《山花》《作家》《雨花》《萌芽》《钟山》等传统文学杂志的网络版,以及中国古代文学、现代文学经典作品上网后的“电子化形态”为例,说明传统文学作品“网络化”后,其接受方式、社会价值、艺术功能等都发生“质的重大变化”,网络文学的内涵也应含括“传统文学作品的网络化形态”[7]。

(二)技术崇拜倾向与网络文学概念窄化

超文本、超链接是网络技术的核心构成部分,因此,技术崇拜在网络文学界定中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对“超文本性”的强调。这一方面与当时国外“超文本”研究在大陆的引介、传播有关,如美国当代小说家、批评家罗伯特·库弗认为,基于超文本、超媒介技术发展而成的“超小说”,是“只有在电脑上才可阅读”的“一种新型的叙述艺术形式”[8];另一方面与中国台湾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超文本创作、讨论有关,如“全方位艺术家联盟”“歧路花园”“涩柿子的世界”“台湾网络诗实验室”等网站就聚集了一批超文本艺术的爱好者,其中的代表人物李顺兴就曾指出,“网络文学”“指含有‘非平面印刷’成分并以数位方式发表的新型文学,学术上惯称超文本文学(hypertext literature)。非平面印刷成分的明显例子包括动态影像或文字、超连结设计(hyperlink)、互动式(interactivity)读写功能等”[9]9-10。与之相应,部分研究者在“二分法”基础上衍生出网络文学概念“三分法”,将在网络上创作的作品分为两种,一种单指利用网络多媒体与超文本技术创作出来的超文本文学;另一种指那些虽在网络上发表,但形式上仍采用“传统”文学创作手法完成的作品。

研究者虽将网络文学概念内涵分为三个“义项”,但受技术崇拜因素影响,往往把其中体现出网络超文本或超链接技术的创作视为“真正的”网络文学,强调其在技术上“不可印刷”。如王位庆曾明确指出,Internet 技术是定义网络文学的“基础”,无法体现因特网高科技特性的文学不能称之为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应是“辅助多种媒体”进行“开放”“互动”创作的“文学式样”;它可以“触动不同人类感官感受”,但不可被印刷,只能在网上生存,只能靠网络技术流传、显示,“以全新的不同于传统文学方式存在”[10]。此观点为大多数早期网络文学研究者所默认,如欧阳友权《网络文学本体论纲》[11]、谢家浩《网络文学研究》[9]、徐文武《超文本文学及其后现代特性》[6]、王新萍《网络文学的界定及其特征》[12]、汤爱丽《论网络文学的交互性》[13]等多与之相似;顾晓鸣[14]、葛红兵等人还曾以“网话文”“网话文学”命名网络文学,葛红兵将充分地利用声音、图片、动画、文字等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进行组合创作的“超文本的多媒体语言”艺术视为“网话文学的高级形态”,认为网话文的语言也不同于传统文学的语言,它“在一个母本中链接着不同的子本”,形成一种“多向链接语言”,带给读者“更为广阔的欣赏视野”[15]。

出于对网络新科技的崇拜,一部分论者将这种超媒体的、超文本的网络文学标榜为与传统文学完全不同的“新文学样式”,认为它代表着网络文学的“前景”,甚至寄予其超越传统文学而成为“新世纪文学”的希望。如李涛《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比较》[16]、郭炎武《试论网络文学的特质及其对传统文学的超越》[17]等认为,网络文学的特质在于其融合了“数字化的艺术媒介”及“网络时代的文化氛围”,这使它与传统文学“真正”相“区别”,“完成了对传统文学一些局限的超越”[17];黄燕妮《论网络文学对传统文学秩序的新建构》[18]、林春田《网络文学及其发展前景》[19]、许列星《网络文学及其文化思考》[20]等认为,随着网民素质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超文本文学必然是网络文学发展的主流形态”[20];葛红兵、梁宁宁、聂道先、王一侬、滕常伟等在《网络文学与当代文学发展笔谈》中高度评价“网话文”的价值意义,认为“对于文学来说这是一场表现手段和方式的革命性变革”[15],“为文学的新生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把作品的写作和阅读带入一个全新的境域”[21],“使得文学的表现方式不单单只有平面的文字构成”[22],从而“开创了继口头文学、纸面文学之后的第三个文学时代”[23];黄鸣奋还曾预想,在不远的未来,读者可以在网络文学作品中不仅“体验到文学趣味”,而且还能“感受到科技意蕴”,“科技标准”和“审美标准”将成为评价网络文学内容的“双重影响”,“技术含量高低,早晚将成为评价作品的尺度之一”[24]。

近来,这种带有明显媒介崇拜倾向与技术决定论意味的概念界定,虽然随着大陆网络原创文学作品的丰盛而有所更改,但一些媒介理论研究者仍坚持以媒介作为第一要素,考察网络文学的形态与特征。如在首届网络文学创作研讨会(2014 年)上,有学者认为,“超文本链接或多媒体作品,也即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25];单晓曦也指出,“‘网络原创文学’是只启动了计算机网络较初级的传播性生成功能的结果,它只能体现出网络文学的一部分特点抑或只具有不充分的‘网络生成性’,属于过渡性的、不充分的网络类型;‘网络生成文学’是计算机网络三大基本生成功能都被启动后的产物,它可以较充分体现网络文学的审美独特性亦即‘网络审美生成性’,属于充分的网络文学。”[1]208-209

二、文学审美视角下的网络文学

1998 年,网络作者痞子蔡以“传统手法”在BBS 上创作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风行海峡两岸的各大网站,被认为是“宣告了网络文学这一新生事物的诞生”[26],同时也激发了无数文学爱好者在网上进行文学创作的热情。1999—2000 年间,“网易中国网络文学大奖赛”、榕树下“网络迎千禧,文学新纪元——1999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奖”大赛相继举行,两场声势浩大的赛事不但促进了网民、媒体、学者、传统作家等对大陆原创网络文学作者及作品的关注,而且为网络文学概念的确立、推广、讨论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否认网络文学概念的独立性

与新媒介技术崇拜将关注点放在“网络”相反,秉持文学审美视角的论者将定义网络文学的重点放在“文学”。有论者质疑网络超文本文学的审美价值及以网络媒介重新命名文学的合理性。南帆以“不计其数的意义会不会等于没有意义?”的追问表达对超文本文学的价值忧虑[27]。王一川、王宏图等指出,如果缺乏“独特的精神创造”,那么人们所谓的“超级文本文学”及其“文本多义性”、资源“丰富性”、“阅读开放性”等特征,就极可能变成一种纯粹依靠网络技术“随机选择、提取或组合”而成,或只是类似于“字典辞书式的资料堆积”而成的“文本拼贴”,这种“苍白无力的”拼贴“也就不大可能产生出伟大的文学了”[28];而且,“这种所谓的‘超级文本’很难被视为真正的艺术创作”,“它只会使网络文学的面目更为模糊不清,最后导致自身的消解”[29]。陈平原以网络时代的化学、哲学等学科为例,认为这些学科因其并未体现出“知识体系”的不同,也就未表现出以“网络化学”“网络哲学”命名的“企图”;同理,“文学就是文学,网上/网下的写作与阅读,不应该成为或褒或贬的理由”,“强调‘网络’的独特性,而忽略‘文学’的普遍性”“并非明智之举”[30]。

也有论者遵循“文学就是文学”的逻辑,以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传统)文学范畴和审美为参照,否认网络文学概念存在的合理性或必要性。持此类观点的以部分传统文学作家为代表,如张抗抗在评阅入围“网易中国网络文学奖”的三十余篇作品时,感觉到若将这些网络文学作品打印成纸稿,便“一时难以辨认”“网上”文学和“网下”文学的区别,因而她对网络文学“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能改变文学本身”有所怀疑,认为从“情感、想象、良知、语言等文学要素”考量,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并没有‘质’的区别”[31]。以2000年《文学报》(4月20日)、《作家》(第5期)组织的有关网络文学讨论专题为例,虽然余华《网络和文学》[32]、陈村《网络两则》[33]、张抗抗《有感网络文学》[34]、徐坤《网络是个什么东东》[35]、李洁非《Free与网络写作》[36]、李敬泽《“网络文学”要点和疑问》[37]等文章中对网络文学的褒贬态度不同,但无一例外都坚持以“文学”为“绝对标准”,不认为网络的出现改变了文学的本质。比如,同为褒扬网络文学的价值意义,陈村表示,“对许多的定义或口号没有兴趣”“技术上一定有革命的改良的因素出现,故事的背景和外延会变,但文学指向人心是永恒不变的”“人的‘文学基因’也是一代代相传的”[33];余华认为,讨论传统出版文学和网络文学的话题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它们只是网络与纸质出版两种传播方式的不同,而并非“文学本质的不同”[32]。针对部分网络文学宣扬者的“自说自大”,李敬泽曾指出,“文学产生于心灵,而不是产生于网络”,“网络文学”只不过是“网络在一种惊人的自我陶醉和幻觉中被当做了心灵的内容和形式”[37];李洁非认为,“网络写作根本不是为了‘文学’的目的而生的”,“强烈主张撇开‘文学’一词来谈论网络写作”,网络文学的概念是“一种极其机会主义的权宜之计”[36]。

在大陆网络文学发展早期,这些传统文学领域内知名作家的言论无形中影响了一些研究者。如钟友循《网络写作的生机与困境》[38]、杜家和《网络文学三议题》[39]、杨政《文学的困惑与网络文学》[40]等,尽管使用了“网络文学”的称谓,但并不认为它是一个可以独立的文学概念。钟友循解释道,“网络文学”概念的使用主要是“为了讨论问题或提出话题的需要”,仅作为探讨的“一种预设、展望、希冀”,如果“清醒地”加以分析,那么“网络文学”的概念“不但不很严谨,甚至还可以说在事实上并不存在”,与传统文学相比,“网络文学”“既没有自己的模样,也并未构成独立的品格”,因此它是“一个相当模糊,边缘既不清晰,内质也尚未真正形成的东西”[38];杜家和认为,相对于传统媒介载体的文学而言,虽然网络文学的载体发生了“革命性的”“根本的”转变,但是其“文学的艺术精神不应该发生裂变”,也“不应该急于追求自己的独特风格和流派”[39]。

(二)强化网络文学的概念独立性

与将网络文学视为一种“新瓶装旧酒”[41]的观念不同,一些论者极力排斥以传统文学的“旧”标准来衡量或界定“新”兴的网络文学,他们采取反向定义的方法,通过突出或强调网络文学在创作人群、阅读受众、内容题材、语言风格等方面与传统文学截然不同的审美特征,来实现对网络文学概念合理性、独立性的确立。

对活跃在网络上的大部分作者或读者而言,他们“不认为传统对网络文学的承认就是网络文学的成功”[42],网络文学是由他们创作、传播、阅读、评判的,也理应由他们自己来界定什么样的网络文学是“真正的”、“准确的”网络文学。王俊秀指出,网络文学“显然不能”只是“联手小说”“多媒体剧本”以及“电子化后”在网上传播的传统文学作品,“真正的网络文学必须是包含网络文化特质的个人化文字”;网络文学真正追求的并不是“技术性”,而是“感性”与“人道主义的精神需求”,是“个体生命对于理想网络的渴望”;相较于从技术上推论概念,从“网络文化的角度”“人的本体”角度出发去界定“网络文学”,“往往更接近于事实”[43],进而否定了部分传统作家与批评家对网络文学的言论。李寻欢说,网络文学的“准确定义应该是:网人在网络上发表的供网人阅读的文学”,不仅强调网络文学的创作主体“必须是‘网人’”,而且强调“最重要的是”网络文学作者的创作动机也“必须是为网上受众写作的”[44],这种对网络文学从“网人”到“网人”的内部范畴、内部循环的强调,有意或无意地剥离了来自“非网人”的评判权与界定权,表达了网民群体以独特审美需求和审美标准来定义网络文学的意图。

早期商业网站、媒体机构与出版图书出于宣传或报道的需要,对网络文学概念独立的需求、确认、使用及推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海天出版社《一“网”情深:网络文学荟萃》(1999 年4月)、知识出版社《第一次的亲密接触》(1999 年11月)、三联出版社《进进出出——在网与络、情与爱之间》(2000 年1 月)、时代文艺出版社“中国网络原创作品精选”(2000年1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网络文丛”(2000 年1 月)、漓江出版社《’99 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2000年1月)、河北人民出版社“网络文化丛书”(2000 年1 月)、中国社会出版社“网络人生系列丛书”(2000 年4 月)、花城出版社“网络之星丛书”(2000 年4 月、2001 年4 月)、上海文艺出版社“中国新锐网络文学作品选集”(2000 年9 月)、长江文艺出版社“网络作品精粹”(2000年10月)、海峡文艺出版社“网络迷情”系列丛书(2000 年11 月)、时代文艺出版社“首届中国网易网络文学大赛获奖书系”(2000年12月)等图书,都是打着“网络文学”的旗号,以在网络上筛选的、由网民创作的文学作品为主要卖点。虽然有人主张不管是“网络原创作品”,还是传统作家在纸上创作的、“以网络为题材”(描写网民生活或网络生活)的作品,“都应该称之为网络文学”[45],但基于对独特审美趣味的有意区分,传统作家以网络为题材进行创作的作品往往被部分网民排斥在网络文学范畴之外。如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网络文学丛书”(2000年1月),选录了李敬泽、李洱、邱华栋、夏商等在传统文坛内较有名气的作家作品,尽管他们中有人在网络上开辟个人主页或站点,但由于丛书入选的作品大多不是网络原创,因此被部分网民认为有“‘挂羊头卖狗肉’赚吆喝的嫌疑”[46]。

有研究者指出,在网络文学的多重内涵中,“以传统的创作手法而只为网络创作的作品,这类东西最多,也最能成为网络文学的代表”[47]。为与网络上的超文本文学相区分,他们更倾向于使用“网络原创文学”的概念,如邝炼军《网络文学:自由的挑战》[48]、王永贵《在理想与现实之间——网络小说主题初探》[49]、刘熹《论现阶段的网络原创文学》[50]、郭毅《网络文学存在的意义》[51]等,着重分析“网络原创文学”除载体新颖之外,因创作人群与题材内容不同而迥异于传统文学的审美趣味、审美特征,强调网络文学在情感交流、情感表现、语言表达、叙事结构等方面所独具的“一些明显新的特质的文学形态”[52],强调其“独特的价值观:不为名,不为利,只为了可以向更多的人表达自己的理念和情绪”(少君)[53],认为正是这些“独特”之处确立了网络文学的文学价值,使它成为可以与“传统文学”并立的概念。

三、生产机制变化下的网络文学

网络是一种技术,也是一种生产工具。与媒介崇拜倾向下的网络文学定义不同,生产机制视角下的网络文学概念内涵由对网络所表现的技术特征的强调,转向对网络所引起的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强调,即相较于新媒介变革所带来的单纯的文学文本的样式变化,更侧重考察新媒介变革作用于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后所带来的文学生产机制的变革,据此定义、使用网络文学概念。

(一)强调自由生产的网络文学

网络给文学带来了什么?技术主导论者倾向于论证由超媒体、超文本、超链接技术所带来的文学表现方式与文本形态的改变,认为“依托互联网的网络文学”,具有“多媒体特性”[54];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网络给文学带来的诸多礼物中”,“自由”“宽 容”“开 放”“公平”等特性,“正在改变 网 络写手的写作习惯、写作方式以及思维方式”,是网络给文学带来的“一次新的契机、新的希望”[55]。

网络首先带来的是发表机制的改变。出于对网络所代表的自由、随意、平等、共享、无门槛、无功利等文学生产理念的肯定,一些论者将网络文学视为“全民写作”“全民文学”的理想状态。如陈村的“卡拉OK 说”所形容,“Internet 的出现,更给它一个从作者直接抵达最多读者的路径,给它走出专业人士的圈子而扩展为‘卡拉OK’式演唱进而领唱的机遇”,等到“上网成了最平常的事情,以后的孩子怎么都看不懂,把文字弄到网上发表,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33];王朔也认为,网络打破了体制、编辑、评论家、出版商等一切的束缚,使每一个人都有了“自由表达自我的机会”,都可以进行“自由创作任意发表的文字活动”,其中“任意发表”是“无比重要”的,它使网络文学恢复文学“原初时的天真模样”,代表着文学的“本来”与“未来”,成为一种“真正的文学”,不仅可以产生出“伟大(传统)作家”,而且也解放了“全体有书写能力的人民”[56]。在此意义上,网络文学概念的内涵近于“网络时代的文学”,指向在网络技术普及与网络理念渗透下,文学生产方式进入网络时代后的整体面貌。

其次,网络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读者-作者”关系。与依靠超链接功能进行的网络接龙小说创作不同,生产机制视角下对网络交互功能的强调由单纯技术上的操作互动转变为文学生产上的内容共生,使网络文学成为一种“作者—读者”合作共构的“集体文学”。王晓华认为,“互生性”是网络文学的“诞生机制”及“根本特征”,网络文学的诞生过程其实是网络“作者/读者不断交换身份的过程”,因此,“成功的网络文本”是由作者与读者“集体创作”的,“完整的网络文本”是由作者与读者的“原创帖和回帖”共同组成的[57];邵燕君曾强调她对网络文学“有一个非常狭隘的定义”,即事先完成的作品“在网上发表和传播”都不能称为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及其意义“一定是在网络空间中”由“作者和粉丝的大量互动”而“生产”的[58]。李俊指出,正是因为网络文学“从根本上让作者、作品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平等交融起来”,使读者可以自由地参与、“体验”“互动”,甚至“决定文学的生死存亡”,所以才使“‘网络文学’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59]。在这层意义上,网络文学成为一个动态的、多向的生产关系,而“网络文学文本”除包括作者创作的主体文本之外,还包括由读者参与的大量衍生文本或外延文本,因此,如果说超文本文学在技术上是“不可印刷”的,那么在网络空间中由“作者-读者”合作共生的网络文学文本在技术上是“可印刷”的,但在内容上却是“不可印刷的”,被印刷的部分只是那些“被从互生关系中强行切割出来的部分网络文本”[57]。

另外,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化,尤其是移动网络终端的广泛使用,网络内容的生产与传播渠道愈加多样化,网络文学有时也用于指代在各类网络平台上生产的各种文学作品的总称,囊括了博客文学、微博文学、微信文学等等。如,由梅红等人编写的《网络文学》(2010 年版)教材中罗列了“网络小说”“网络诗歌”“网络散文”“博客文学”等种类[60];其《网络文学》(2016 年版)则“删除原博客文学一章,增加社交媒体文学”[61]1,将博客文学、微博文学、微信文学作为“社交媒体文学”的代表形态,强调“我们可以完全拒绝网络小说,但我们不可能没有接触过社交媒体文学,天涯社区、百度贴吧、QQ 空间、博客、人人、微博、豆瓣、知乎……每一个社交媒体的兴起都代表着浩如烟海的文学作品与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61]205。

(二)强调商业生产的网络文学

陈村在“榕树下”网站被售前曾出于对网络文学商业化的忧虑,感叹网络文学的发展“已经过了它最好的时期”,“它的自由,它的随意,它的不功利,已经被污染了”[62]。且不论这种判断的对与错,就实际情况而言,商业化进程的确大大改写了网络文学的发展轨迹,尤其是VIP 在线付费阅读机制的确立与推广,几乎重新圈定了中国网络文学的概念边界。

网络文学在持续的商业化生产与运作下已逐渐成长为一个互联网领域的产业概念。一方面,当前的网络文学是以商业文学网站创作为主的,众多标有“网络文学”的调查报告也大都从商业文学网站为主要调查对象,如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发布的《2017 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指出,其研究的网络文学范畴“主要包括文学创作者以互联网为展示平台和传播媒介,以文字为表现手段,创作发表的供网民付费或者是免费阅读的文学作品”,但其主要的数据来源一为“面向全国20余家主流网络文学相关企业进行作者、作品、读者相关数据采集”,一为“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基于40余家国内主要网络文学企业数据统计”[63],可见,由企业生产、运营的网络文学基本上构成了当前网络文学的主体。另一方面,影视、动漫、游戏、音频、话剧、周边、园区等多种商业开发模式对网络文学的介入,使网络文学的“网罗”功能由网上向网下大范围铺展,并进一步催生了从产业链角度定义网络文学的“网络文学IP”、“网络文学+”概念,成为“政策制定和从业者共谋的时髦和策略”[64]。这在由相关企业、组织或官方机构举行的一些以网络文学为主题的活动中十分明显,如第一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第二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网络文学IP 路演、首届中国网络文学周等,及“江苏网络文学谷”、“重庆市网络文学创作基地”等,其所使用的网络文学概念在内涵上更偏向于文学文本之外,由网络文学与影视、游戏、动漫、音乐、金融、体育、科技、教育等不同领域融合而成的一个产业集合概念。

另外,VIP付费阅读机制的确立有赖于网络小说的发展,而该机制的普及又大大刺激了网络小说的进一步繁荣,使网络文学在商业化进程中发生了体裁比例上的巨变。目前,未特意标明“网络诗歌”“网络散文”等具体含义的网络文学概念,大都在体裁上默认地指向网络小说,尤其是在商业文学网站连载的玄幻、武侠、仙侠、都市、军事、历史、游戏、科幻、悬疑、体育等长篇类型小说。以漓江出版社策划的“网络文学年选”系列图书为例,《’99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2000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2001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2002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2003中国年度最佳网络文学》等选本,囊括诗歌、散文、随笔、评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等多种网络创作体裁;而《2015 中国年度网络文学》(男频卷、女频卷)、《2016中国年度网络文学》(男频卷、女频卷)、《2017中国年度网络文学》(男频卷、女频卷)等,虽然仍以“网络文学”为名,而实际入选篇目与体裁已是清一色的网络长篇小说。另如阅文“中国原创文学风云榜”、“猫片·胡润原创文学IP 价值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名单”、“中国网络文学20 年20 部优秀作品”、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2017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等榜单或报告中的网络文学概念,实际上也都是等同于网络(长篇)小说的。因此,在近年来相当一部分的学术研究中,其所谈论的网络文学主要“指首发于网络、在线连载的超长篇通俗小说”[65],或“主要是指随着付费阅读商业模式的建立,在网站发表的类型小说”[66]。

四、小 结

二十余年来,网络文学在不断地探索与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作品与经验。总体上看,在网络文学概念演变过程中,其初兴时因新媒介出世所带来的技术震撼与冲击随着网络的普及有所减弱,而技术普及后所带来的审美习惯与生产机制变革等因素在内涵界定中所占的权重逐渐增加。可以说,从口头歌舞,到龟甲竹帛,到纸张印刷,再到电子网络,文学一方面会因媒介的载体差异而触发某种形式上的改变,另一方面又会在人的参与下,在新的媒介形态和生产关系中不断地寻找、调整到某种适宜其生长的新风格、新机制、新样貌。网络文学便是一个在网络空间或网络时代中生长着、变化着的文学概念,它生于“网络”,属于“文学”,同时也变革着、扩充着“文学”:它将网络的媒介特征、网民的审美情趣、时代的生产关系等因素经由一系列的创作、发展与筛选过程,积淀成、融合成或内化成某种新的文学艺术手法、题材内容、审美风格及体裁样式。当前,网络的技术开发与生产机制仍在进行着新的探索与实践,网络环境下的人与文学也在智媒时代发展着、变化着,网络文学的未来有着许多的可能性与丰富性。因此,无论是总结已有发展历程、梳理当前发展状况的需要,还是展望未来发展前景、引导未来发展的需要,网络文学概念的内涵、演变及其“名”“实”之间的关系等,都有进一步清理、区分、细化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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