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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 *

2019-03-15马建青

关键词:马克思现实意识

马建青

(哈尔滨工程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01)

“历史”概念与历史唯物主义具有重要关联,因为历史唯物主义在最直接的意义上表现为一种历史观。可以说,对“历史”概念的理解是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前提,也是通向历史唯物主义的入口。作为一般的历史概念,历史具有双重含义:在客观层面表现为过去发生的行动和事件,在主观层面表现为对事件的叙述和解释。诚如黑格尔所言,“历史这一名词联合了客观的和主观的两方面,而且意思是指拉丁文所谓‘发生的事情’本身,又指那‘发生的事情的历史’。同时,这一名词固然包括发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不包括历史的叙述。”[1]56可以说,作为一种独特的现实秩序的历史构成了某种意识或自我意识的前提,它通过历史事件的历时性展开为某种意识的形成提供潜在的或现实的质料;反过来,历史也以某种意识为前提,它通过意识活动将自身的范围划定出来,并将自身确立为意识的对象。沿此思路考察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的客观面相和主观面相以及二者的统一性,对于纠正将历史唯物主义片面地解读为历史目的论或经济决定论具有重要意义。

一、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

无疑,历史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的。按照恩格斯的理解,唯物主义肯定物质相对于意识的优先性或第一性,认为物质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物质。这种观点运用到社会历史领域表现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2]525从逻辑上来讲,“生活决定意识”成立的前提是对“生活”实在性的肯定。这也就意味着,马克思自觉地肯定了某种历史实在,即社会历史存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外在性。在谈到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马克思明确指出:“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着它的独立性……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3]25-26此一论断直接表明了马克思的实在论立场,即“实在”是在“头脑之外”的,具有“独立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2]544-545在这一论断中,人们过去的活动及其结果(包括物质生产财富、制度、交往关系、习俗、文化等)“预先规定”了后人从事历史活动的现实条件。而“预先规定”这一表述内在地包含着一种实在论的观点:已然过去的历史是“既定的”、客观的、相对独立的,人们无法脱离开这种社会环境,而只能在它所提供的客观条件或前提下从事一定的活动。在讲到观念与实在的关系时,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4]22在这一判断中,认识的对象被马克思还原为在“头脑”之外的某种“物质的东西”。可以看到,这些论述都以不同的方式言说了一个基本事实:实在是外在于且不同于思维的某种东西。不得不承认,在19世纪注重事实的时代氛围的影响下,马克思自觉地在思维和存在之间暂时性地划定了一个相对的界限,以便于阐明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并澄清新唯物主义和全部旧哲学的区别。如此来看,肯定实在论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思想沦为科尔施所讲的“庸俗的社会主义”或葛兰西所讲的“宗教的残余”。在一定程度上,采取实在论立场是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如此做法也不意味着马克思是一个二元论者,毋宁说这只是马克思在做理论思考时不得不做出的理论设定。实际上,当人们在思维层面唯物主义地或唯心主义地对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做一考察时,也就自觉或不自觉地设定了思维和存在的异质性和对立性。这种思维和存在的二元分立是思维得以展开的逻辑性前提,尽管思维的结果可能是二者的统一也可能是二者的对立。虽然黑格尔声称存在仅仅表现为精神的存在,精神即是存在所趋于的精神,二者内在地是统一的,但是这种讲法的前提依然是对思维和存在二者异质性的肯定,即精神具有“普遍性”和“单一性”,存在具有“特殊性”和“杂多性”。

对于深谙辩证法并极具现实感的马克思来说,将历史实在孤立地进行考察是被严格禁止的,尽管他不得不在理论上策略性地对历史实在独立地有所言说。对马克思而言,历史实在尽管表面上表现为某种独立于人并影响人甚至决定人的活动的客观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发现一个所谓的可以直观的实在。现实地看,历史实在是人的现实活动的产物,并始终表现为人的现实活动的力量以及生产出来的各种社会关系。历史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人们世世代代物质活动共同生产出来并积累起来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2]529因此,历史既非唯心主义所想象的“天命”或“目的”所展开的过程,亦非旧唯物主义所直观到的与人无涉的自在存在和自然过程。历史与人的活动在本然的意义上是统一的,历史就是人的活动。“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295任何割裂二者进而形而上学地考察历史的做法都不可能获得关于历史的真理,结果不是“曲解”人类的历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的历史。针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马克思给予了批判。如果按照旧唯物主义的理解,历史实在仅仅表现为感性直观中的客观存在,正如看“樱桃树”便只是“樱桃树”而已。而如果按照唯心主义的理解,历史实在多多少少表现为理性精神光照下的显现,正如将历史看作是天意的或目的的展现。这两种做法都误认为历史实在是一种曾经存在而僵化了的既往,自然也就无法发现历史实在所潜藏的全部革命性力量。如果说历史实在表现为人的现实活动的全部产物,那么历史实在只有基于社会现实并通过社会现实获得理解。在马克思看来,现实和抽象、具体和一般、部分和整体是相互关联且互为中介的。这意味着任何一个事实都以“准单子”的方式连接和显示着整体,反过来,只有在整体中孤立事实的本质关系才能显现出来。进一步来说,“事实概念本身就是由社会现实这个总体概念决定的”[5]33,“历史是什么”这个问题,只是“社会历史现实是什么”这个更宏大且更为根本的问题的一部分。因此,当马克思论证社会现实的前提无非是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及其所创造的物质生活条件并揭示基于这种现实活动的历史规律时,他也就回答了“历史是什么”这个只有立足于现实才能回答的问题。只有将历史交付给包含了丰富内容的人的社会现实,历史实在才不至于在头脑中表现为单纯事实的集合,才会摆脱它的盲目性;也不至于表现为想象中的抽象概念对事实的宰割,才会摆脱它的神秘性。诚如恩格斯所言,“我们要求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但我们认为历史不是‘神’的启示,而是人的启示,并且只能是人的启示。”[6]520

对于作为历史实在的“历史”概念的正确理解,只有在历史辩证法的视野之中才是可能的。一方面,历史实在首先是“历史的”实在,是人的现实的感性活动的结果和产物,而非与人无涉的自在之在;另一方面,人的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生产一定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的感性活动,是表现为一定的“实在”结果的现实活动。二者在马克思那里始终是内在地统一起来的,因为人创造环境,环境也创造人。通过历史辩证法的审视,基于坚实的现实基础之上的历史概念展现了一个丰富的、多样的、历史的经验实在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既有对历史实在的微观呈现,比如对不同社会形态中人的生存样态的详尽描述,也有对历史实在的宏观展现,比如对历史过程的客观规律的探求。

二、作为历史叙事的“历史”

历史实在成为主体的认知对象总是要经历一个主观化的过程,总是要依赖于一定主体的介入。没有一定的叙述体系或解释机制,历史实在只是无关痛痒的、碎片化的僵死之物而已。历史学家用知识、价值、体验、理念等诸多主观要素编织成一个客观之网,以此来打捞历史实在,并在当下将其建构为对当下和未来持续生发意义的历史性文本。20世纪的历史哲学研究也告知人们,过去不可能以纯粹的形式存在,而是只有在灵魂深处引起回响才成为可言说的。E.H.卡尔指出:“没有事实的历史学家是无本之木,没有前途;没有历史学家的事实是一潭死水,毫无意义。”[7]115科林伍德更为直接地说“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以此表明历史研究始终内含着思想介入和价值构建的维度。在此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也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了马克思的特殊的历史叙事。总体来看,马克思的历史叙事表现为科学叙事和哲学叙事两个维度。

对于思辨的历史哲学在想象中通过抽象的概念来削足适履地阉割事实的做法,马克思是严厉反对的。在他看来,既然历史具有实在性和现实性,就应该回到社会现实,将社会现实在理论中展现为“具体的”现实。“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2]526但是,社会现实包含了极其庞杂和丰富的内容,甚至可以说广泛地包含了一切的社会存在。如果只是抽象普遍地审视所谓的一般现实,那么将遮蔽具体现实的社会和政治意蕴。反过来,如果只是沉醉于形形色色的现实碎片,那么将无法在更高层面对历史做一俯瞰,自然也就无法洞悉历史的全部秘密。针对此问题,马克思在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过程中发展出一套科学的方法,以使实在具体转化为思维具体,同时又保留了实在具体的现实广度和深度。这套方法主要包含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在马克思看来,“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4]21-22也就是说,历史科学所叙述的对象从一开始就已经是批判地占有大量素材并对之科学地加以研究的结果。虽然科学研究的起点相对来说是任意的、偶然的,但如果没有大量的科学研究,也就无法知晓什么应该作为叙述的必然起点。而没有一个必然的起点,叙述也就无法展现事物自身的必然性,而沦为对实在的直接反映或理论沉思。关于这种叙述方法,马克思将其表述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黑格尔认为,感性具体决不是真正的具体,而只是一种没有内容的抽象,只有在理论思维中再生产为抽象的具体,才能成为具有丰富内容的真正的具体。虽然黑格尔的辩证法被马克思做了颠倒,但仍是马克思在思想成熟时期给予偏爱的一种重要方法。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3]25现实世界直接地表现为一个混乱的整体,仅仅依靠直观是无法穿透和把握的。这便需要采取一种迂回的战术,即通过抽象的方式来把握具体。尽管作为思维结果的具体表面看起来似乎又回到了抽象的起点,但它不再是那种混乱的模糊整体,而是具有了丰富规定性的具体。可以说,通过抽象的过程,现实在各个维度和层面上得到了理论的再生产或再现。由此,作为现实的整体得到了确定和理解。无疑,这种抽象不是脱离了社会现实的纯粹的理论活动,而是基于现实并揭示现实秘密的辩证方法,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而且,“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3]26,因为更为具体的范畴只有在更为发达的社会形式中获得更为充分的发展。依据这种方法,马克思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斗争等在资本主义这种发达社会形态中获得最为充分发展的范畴出发,并通过揭示这些范畴的历史性的具体规定性对资本主义和历史发展做了科学的解释,即解释了资本主义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实证科学”“历史科学”,而非一般的历史哲学。

尽管马克思一直在和哲学的历史观做斗争,尽管科学叙事(或叙述方法)明显地在他的历史解释中占据支配地位,但哲学叙事仍潜在地参与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建构,成为历史解释的隐性逻辑。因为,对于马克思来说,历史解释的工作不仅是要描述僵死的事实,而且是要赋予历史以活生生的意义。西美尔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发现历史为了符合我们的建立在存在一种意义观念基础上的认识范畴,所必须具有的意义的一种尝试。”[8]238深受启蒙运动影响的马克思,继承了启蒙思想家所发现并在自然法框架中乐观论证的理性进步观,认为历史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进步,进而趋向于实现人的解放的过程,尽管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断言进步也就意味着在逻辑上设定了某种在历史中尽管表现不同却始终同质的存在,如果没有同质体,也就谈不上由低到高的发展或进步了。这种同质体是以共产主义形态表现和实现出来的人的类本质。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便提出了人具有不同于动物的类本质,即“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此时,马克思眼中的历史是哲学上的人的异化和复归的历史。虽然他后来转向研究社会历史现实,但始终未抛弃早期形成的人的类本质观念。实际上,人的类本质构成了他解释历史的观念和价值前提。在很多场合,马克思直接或间接表达了历史发展是为人的自由的实现开辟道路的观点。马克思指出:“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这些特殊个体的力量,他们的优越性,也就在这里。”[9]125这一论断明确了人的本质是通过各个时代的人的现实活动来为自己服务的,哪怕这些活动看起来是与人的本质的实现背道而驰的。如果把人的本质的实现作为历史解释的基点和语境,那么历史便可以持续不断地释放出意义。过去的一切都不是徒劳的,而是隐含着人的实现;当下的异化处境是值得忍受的,因为它指向了人的解放;而尚未到来的未来也并非不存在,而是悄然在过去和当下生发作用。即使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也是富有社会历史意义的,因为它有助于实现人类的历史使命。诚如马克思所言,“英国不管犯下多少罪行,它造成这个革命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10]683显然,马克思早期的异化史叙述图式再次出现。借助这种图式,马克思在现实的基础上描画了一幅人的异化与拯救的历史图景。无产阶级集中表现了人的异化处境,而这种异化处境将推动无产阶级积蓄力量进而革命性地将这个异化的世界颠倒,实现自我的拯救乃至人类的拯救。在一定程度上,马克思接受了自苏格拉底以来经由基督教哲学特别是黑格尔哲学传承下来的“目的论”基因,将历史放置在某种终极因(人的本质)的“光照”下进行考察,从而将历史碎片连接成一幅“历史的讽刺”(恩格斯语)画。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将这种哲学的叙事等同于唯心主义的哲学叙事,因为前者立足于科学的研究和叙述之上,而后者却始终未能摆脱想象的牢笼。

科学叙事和哲学叙事固然有别,但二者是相统一的。科学叙事表现了马克思思想的科学性或实证性,而哲学叙事表现了马克思思想的革命性或价值性,二者共同构筑了马克思思想的强大生命力。马克思不仅要把关于历史的故事讲真,而且要把它讲好。讲真才能为人类的解放提供切实可行的现实道路,讲好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无产阶级的革命能动性。

三、作为历史意识的“历史”

作为现实的“历史”与作为叙事的“历史”,即历史客观面相和主观面相的统一性关系是马克思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也就是历史现实如何走向历史叙事,而历史叙事如何切中和把握现实。而这一问题能否成功解决,在更大层面上依赖于持有一种什么样的历史意识。可以说,正是在一定的历史意识的审视下,历史实在以某种样态显现出来,历史叙事以某种形式发挥作用。也正是通过一定的历史意识的中介,历史实在与历史叙事合成为历史本身。按照吕森的观点,“历史意识是将时间经验通过回忆转化为生活实践导向的精神(包括情感和认知的、审美的、道德的、无意识的和有意识的)活动的总和”。[11]63而历史意识并非是纯主观的,而是既指向和涉及客观的过去,也指向和涉及超越客观过去的意义创造,因而表现为“物性与意图”“经验性和规范性的合成”的“实现过程和结果”。[11]65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关于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的观点,最终指向的是促使他走向过去并在其中进行意义创造的历史意识。关于这种历史意识,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首先,朝向人的历史性的历史意识。虽然以往的历史理论对“我们从何处来、我们身在何处、我们去往何处”这个人的历史性问题给出了属于自己的回答,但这些回答要么是未经反思地承认人就是如此这般地的存在,要么是错误地认为人是由某种外在力量(古代的自然、中世纪的上帝、近代的理性法则)创生的。如果认为历史乃是人的现实活动创生的不断变化的过程,那么真正的历史意识,必然是关于人的历史性问题的自觉意识。基于此种理由,马克思认为:“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4]704对于“人的一般本性”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对于“变化的人的本性”,即人的历史性问题的回答。对于“我们从何处来”这个问题,马克思认为,人不是自然、上帝、理性的产物,而从根本上是人通过自己的现实的活动创造出来的。在批判黑格尔时,马克思肯定地指出:“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205对于“我们身在何处”这个问题,马克思认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现实的人正处于资本主义阶段,这是一个处处发生着异化的苦难世界,是一个需要通过革命活动加以扬弃的世界。对于“我们去往何处”这个问题,马克思认为,历史的规律以及人的现实的活动必将把我们带往每个人都能自由全面发展的世界。关于人的历史性存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向度并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是经由人的现实活动中介并始终贯穿着人的历史性生成的过程。

其次,具有深刻批判性的历史意识。如果说历史表现为人的历史性的创造和生成过程,那么任何存在都不可能是永恒的,而只能是以暂时性的形态表达自身。众所周知,马克思将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剥除了它的神秘外壳,发现了它的“合理内核”,即“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4]22通过辩证法,马克思发现,曾经在历史上存在过的一切社会形态,都只能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适应的限度内维持自身,并在维持自身的过程中潜在地发展起否定自身的要素,而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无法调和时便轰然倒塌,并让位于一种更为先进的社会形态。这个规律同样适用于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用以确立自身的全部要素正侵蚀着它,并在它之中将共产主义实现的要素培育出来。它用不了多久便会走向表现为自己否定面的共产主义。马克思相信,社会形态的辩证运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具有铁一般的必然性,尽管并不适合于所有的民族或国家。通过否定的辩证法,历史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在马克思那里被连接成一个服从一定客观规律,并表现为通过矛盾运动来不断否定自身的“有机体”的运动过程。过去通过否定自身的方式将自己延伸至当下,而当下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将自己延伸至未来。于是,全部僵死的实在被提升为对人的实践活动具有导向功能的活生生的力量。

最后,立足于当下现实的历史意识。如果历史表现为现实的人的历史性,那么它也就必然涉及人的历史性的开出这一根本问题。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并不像后现代主义理论家所批判的持一种未来主义的立场,试图用未来为历史正名,而是坚定地持一种当下的立场,致力于对资本主义秩序的现实否定。因为马克思不仅致力于解释世界,而且致力于改变世界。如果要改变世界,就不能立足于已成既往的过去,或者像卢梭一样逃避到所谓的“黄金时代”中。虽然回到过去的“深井”可以唤醒一些沉睡的力量,但这些力量的发挥终究还需活生生的承担者。同样,若要改变世界也不能立足于尚未到来的未来,或者像黑格尔一样让作为绝对精神化身的未来先行到场。虽然让未来提前在场可以激发生者的勇气,但从当下到未来的路途依然是晦暗不明的。“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2]527“现实的世界”就是每个人现实地拥有的共同的当下,即资本主义的异化世界。这个当下已然成为每个人不可脱离的生存境遇。无论愿意与否,每个人都必须与它照面并与之打交道。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取决于当下的每个人的决心和行动。我们必须赋予其意义。马克思并未停留于抽象的人道主义诉求,而是始终致力于寻求历史真理和革命主体,以期现实地改变世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激化,日益具有自觉革命意识的无产阶级将通过自己的行动解放整个社会。当下犹如一个转化器,将过去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开显未来的力量。

在马克思那里,这种作为主体将过去转化为现在,并超越现在的全部精神活动总和的历史意识,虽然并不总是那么明显,但它从根本上指导和规范着马克思的历史写作。作为总体的历史意识,因为其具有具体性,因而能将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具体地、现实地连接并统一起来。在朝向人的历史性的历史意识的观照下,历史实在表现为由人的历史性活动所构筑的社会现实,而历史叙事表现为基于一定历史条件并朝向人的历史性意义生成的解释方式。由此,貌似相互对立的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表现出同一性,都表现为人的历史性活动的对象和结果。在具有深刻批判性的历史意识的观照下,历史实在不再是某种僵死的自在之物,而成为不断将自己的丰富内容呈现到意识面前的历史之物;历史叙事也不再沉溺于只有在形而上学视野中才表现出来的彼此独立的单个事实,而能通过批判的力量和辩证的方法具体地、历史地切中流动的历史。正因为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具有同样的辩证结构,因此二者的沟通才成为可能。在立足于当下现实的历史意识的观照下,全部历史现实不再是无意义之存在,而成为与人之当代境遇和未来图景密切相关的重要资源,同样,历史叙事也不再是某种如兰克所讲的“如实直书”的方法或策略,而成为改变当下和开显未来的重要武器。由此,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皆获得了具有强烈价值指向的生存论意蕴。不妨做个比喻,历史意识犹如一道光芒,其所照亮之处,原本不可见之物不仅变得可见,同时也带上了这道光赋予它的亮度和色彩,于是,全部被照亮之物在光的作用下被统一起来。历史现实和历史叙事是被照亮进而获得统一性之物,而历史意识便是那道让不可见之物可见的光芒。

四、结论:具体、总体的“历史”概念

质言之,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在客观层面表现为具体的社会历史现实,在主观层面表现为科学与哲学相结合的叙事体系,在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层面表现为规定历史书写的特定历史意识。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是马克思考察历史的逻辑起点或理论立场。作为历史叙事的“历史”表明了马克思解释历史的具体方法。作为历史意识的“历史”表明了马克思从总体上把握历史的结构性意识。三者的逻辑关系是: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是作为历史叙事的“历史”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也为后者提供质料或内容;作为历史叙事的“历史”是作为社会现实的“历史”的理论或抽象形式,也为后者提供解释工具;作为历史意识的“历史”是支配和规定社会现实以何种方式转化为叙事体系和叙事体系以何种方式接触现实的总体性意识结构,使二者在更高层面上实现统一。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立场、方法和意识的统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体性和总体性的统一。

19世纪主要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历史观。德国历史主义认为,历史的内容只可能是那些过去已然发生并客观存在的单个事实,因而历史研究不是要在历史事实之外寻找不属于历史的内容,而是要把那些已经发生的客观事实如实地描述和记录下来。对于这种沉溺于具体事实而无法自拔的历史主义,马克思向来是不屑一顾的。马克思称兰克为“手舞足蹈的矮子”,因为他的历史研究无非是“收集趣闻轶事和把一切重大事件归为琐碎小事”。[12]423在马克思看来,问题不仅在于搜集和研究资料,而更重要的是从总体上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叙述历史事实,以便从中揭示历史的发展过程和发展规律。只有这样,才能打破事实拜物教所造成的意识形态禁锢。而肇始于柏拉图的形而上学,经由近代理性主义哲学的强化并在黑格尔的思辨体系中完成的历史哲学认为,历史是超历史的绝对精神展开自己的历史,因而历史的全部内容在其现实性上仅仅表现为这一精神的映像。对于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马克思持续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固然在总体的层面表现为某种异在于人的力量,但就其根本来说是人的力量,因而是通过人并为了人的现实的力量。因此,考察历史就不能游离于历史之外,而应该回到历史,在历史的具体现实中寻找历史之谜。可以说,传统的历史观要么沉溺于历史的具体性即碎片化的事实,要么迷恋于超历史的总体即想象的绝对者,而无法科学地解决历史的总体性与具体性的关系。而马克思通过将实践和辩证法范畴引入历史领域,赋予了“历史”概念以具体的总体的内涵。一方面,历史是具体的,总是由客观事实构成的;另一方面,历史是总体的,总是表现出一定的结构、规律和趋势。考察历史既需要尊重“顽强的”事实,也需要总体性方法和意识的在场。没有总体,具体只能是形而上学眼中的碎片;而没有具体,总体只会沦为思辨哲学的抽象。可以说,马克思的“历史”概念极具辩证的灵活性,可以自如地穿梭于历史的具体性和总体性之间,并通过人的现实活动将两个方面历史地统一起来。由此,马克思成功地解决了历史领域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偶然性和必然性、规律性和能动性之间的分裂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正因为“历史”概念始终关涉具体的现实,历史唯物主义才可能持续不断地向社会历史进程开放,同时,正因为“历史”概念始终指向科学的总体,历史唯物主义才能始终保持其解释历史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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