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的总体构想
2019-03-13吴文光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吴文光
(大理州民族宗教委员会,云南 大理 671000)
2012年7月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启动以来,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把示范区建设融入全省发展大局,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民族地区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民族团结进步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以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强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示范区建设已经成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2016年12月中共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列为全省“十三五”期间五大奋斗目标之一,2018年1月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云南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到2035年实现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
围绕到2035年全面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目标,需要构建《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用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的评估结果来回答云南建成的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什么样的示范区。
一、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的意义
构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评估指标体系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有效保障,也是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的客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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