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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原因

2019-03-12李阳光

理论观察 2019年11期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对策

李阳光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犯罪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9)11 — 0101 — 04

一、引言

青少年犯罪、环境污染与吸毒贩毒并称当今世界三大公害,足见青少年犯罪危害及影响程度不断加深,对于犯罪特别是青少年犯罪的认识和分析可以从刑法规定、社会法制、伦理道德、心理状态等角度进行。各国刑法中,都对犯罪进行了详尽而细致的分析,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的情节差异,犯罪动机的不同,社会危害性程度深浅等都决定了不能完全固守刑法条文的规定一概而论地研究和探讨。因此,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除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与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对未知事物缺乏完整辨别能力、知识结构单一不完整、缺乏社会适应性等特殊年龄阶段带来的主观原因有关。因而,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具有某种特殊性特别是低龄化趋势,具有特殊性及针对性。客观环境的影响、不良价值观的引导、家庭温暖的缺失都有可能造成犯罪的发生。因此,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要认真分析造成犯罪的各方面原因并各个击破地同时依据青少年犯罪的特点、现状、等对于预防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及思考对策。

二、青少年犯罪概念及研究背景

(一)概念

1.青少年的定义

国外法律对于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不尽相同,《美国青少年犯教养法》规定,“青少年”是指犯罪时未满二十二周岁的人,“少年犯”是指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少年法院法》规定,少年是指行为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青年是指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不满二十一周岁的人。我国台湾地区则将十八周岁以下的公民分为儿童与少年,少年在生长之秩序中,介于“儿童期”与“成年期”之间,有一定的年龄范围,即心理学上常称的“青春期”,即十一二岁至十七八岁的年龄阶段定义为少年。

我国《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年龄为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我国青少年法学界关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比较公认的是已满6周岁不满25周岁。

2.青少年犯罪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界定的青少年犯罪概念认为,青少年犯罪既包括青少年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也包括青少年违反其他法律的违法行为,甚至包括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等;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则认为,严格依据刑法学角度出发,青少年犯罪专指青少年实施的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3.低龄化的界定

依据我国青少年法学界关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比较公认的已满6周岁不满25周岁的情况看,目前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年龄划分的下限置于“六周岁”比较符合我国现阶段青少年罪低龄化趋势的实际情况,明显低于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

(二)研究背景

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物质诱惑、文化断层、多元价值冲击、不良风气蔓延等都冲击和挑战着青少年尚未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犯罪心理学角度看,部分青少年认为,自己尚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即使有越线触法甚至犯罪行为,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便开始对自己的思想波动及社会危害性不加约束,最初的萌芽为何蔓延滋生从而最终使得他们走向犯罪到录;从身心教育角度看,对知识的吸收学习和身心的不断成熟要求青少年在这一时期集中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更新形成自己的世界观和看待事物的方式,在不断认识自己探索自己并学习榜样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自我的社会化升级。来自社会更多的物质诱惑、未知事物的吸引,不良媒体的教唆引导、信息化网络的渗透,使得随着社会发展进步,由于未能成熟地适应社会影响及分辨善恶切除糟粕,青少年易走上歧途。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无论是成年人的措手不及还是青少年的不从应对,都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外界的影响及师长的引导和教育,成为青少年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成长的重要保障作用。

三、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特别是低龄犯罪率上升且文化程度偏低

青少年2015 年北京市发布了《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2015 年《教育蓝皮书》),根据这份报告数据显示,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青少年犯罪年龄与20世纪90年代相较平均提前二到三岁。十四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的比率上升大约280%,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比率上升大约120%,十到十三岁的较低龄犯罪占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2016年劳教所的青少年犯共有210 人,具有小学与初中学历的占据80%左右,并且大多数有辍学经历或者文化程度偏低。

(二)青少年犯罪形式及手段具有多樣性、团伙性

青少年犯罪形式及手段逐渐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不仅是以前的抢劫与盗窃等传统犯罪,霸凌、暴力、残忍等关键词逐渐出现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而目前由校园霸凌事件累积升级引发的青少年犯罪走向低龄化,并且校园霸凌等极端行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和损害更加深远。青少年犯罪形式已经从单纯的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等伤害他人的行为演变成残忍、暴力案件,在抢劫盗窃案件中,混杂着强奸、杀人、贩毒等恶性犯罪行为。青少年犯罪同时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特征,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属于团伙犯罪,这些团伙有着一定的纪律要求和信念,一般3-8人左右,犯罪过程中通常有明确的分工配合,具有严格的纪律,预先设计逃跑方案。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体年龄逐渐降低

随着互联网事业快速发展、网络及手机游戏泛滥、智能手机等数码产品使用者日趋低龄化,都使得青少年拥有更多媒介获取多元信息,伴随着网络犯罪案件的不但增多,起日益呈现出犯罪者年龄降低的趋势。大量非法营运网吧的滋生下经营者为了盈利,罔顾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浏览色情网站、沉迷暴力网络游戏;酒吧老板允许未成年逗留甚至酗酒;商店出售香烟白酒给未成年人等等现象都使得青少年在尚未辨别本质的年纪怀着好奇与懵懂,慢慢迷失自我,沉浸在不属于这个年纪的世界里,走上犯罪道路。

四、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成因

(一)理论分析

美国社会学家罗斯于1901年出版的《社会控制》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社会控制理论。随着犯罪问题尤其是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日益严重,学术界开始将社会控制理论运用到犯罪学研究领域,特别是在青少年犯罪原因等问题的分析上,将社会控制理论进行了深入有效拓展,社会联系成为制约人们犯罪的重要因素,犯罪源自薄弱的社会联系,主要体现在依恋、投入、参与及信念。

依恋(Attachment),依恋是指个体与他人之间的情感联系,即个体对他人看法和意见的重视程度。当个体与他人关系亲密时,就会尊重和认同他人,并在意他人的看法和期待;当个体与他人关系疏远时,就会不认同或不尊重他人,更不会在意他人的看法,不会受他人的影响,就可能做出越界的行为。投入(Commitment),投入是个体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对传统目标的追求和未来成功的期盼中,即个体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花费时间和精力,致力于传统、正当的社会活动中,就不大可能从事危及其传统目标和地位的活动。这其实是一种“付出”与“收益”的比较。参与(Involvement),参与是个体对社会活动的参加,即个体花费时间和精力参与到社会活动中。青少年的活动场所主要是学校,如果青少年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学校的学习和活动中,就不会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越界的行为。信念(Belief),信念是指个体对共同价值体系和传统道德法制观念的相信、赞同和承认。青少年时期是三观形成非常的重要时期,如果无法形成正确的道德法制观念,就不会对社会规范产生接受和认同,甚至会主动去对抗这些约束和规定,最终演变为犯罪。

(二)实证分析

犯罪主体年龄的逐渐低龄化趋势,成为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又一重要特点,形成这一特点主要有如下原因:

1.家庭因素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主要场所和环境,因此佳通教育尤为重要。在社会强大的压力下,家庭教育易出现极端化,家长施压式管理、缺少倾听和陪伴、家庭缺乏关爱及不完整、家庭暴力等因素导致大量青少年出现行为极端、心理扭曲、压力多大、思维极端、暴力冷漠甚至报复残忍等极端情况。发生犯罪的青少年中,大多数孩子存在原生家庭问题,家庭教育缺失、家长暴力和家庭关系破裂是最主要的三个原因。家长无法做到对孩子耐心细致地进行身心健康的科学教育,孩子们也感受不到家庭和父母的温暖,没有家长的包容和理解,缺乏信念感和安全感,内心空虚寂寞,更有甚者流浪街头、离家出走、逗留网吧,在社会上厮混,慢慢走向犯罪深渊。

2.学校因素

在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几乎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的文化程度只有小学或者初中水平,而且多为辍学。学校同样是青少年成长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对培养和塑造青少年健康人格及和谐社会性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少年出现注意力缺陷、智商偏低、冲动易怒、寡言暴力等特点,严重影响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对老师和同学不再信任,最终出现打架、逃课甚至辍学。校园生活的开展、学习氛围的营造都会对青少年行为产生影响,学校教学价值观的偏差、及与家庭教育的脱节和缺乏互动、个别教师未能起到模范作用等都会增加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可能。

3.社会因素

社会环境复杂多变,青少年往往很难不受到不良环境的危害。第一,文化暴力和网游手游的影响。对于青少年的相关保护力度不够,有关部门对棋牌社、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监管不到位,青少年通宵上网泡吧、随意进入棋牌社,浏览色情网站、沉迷暴力游戏等,同时,社会生活中充斥着各种不良诱因和犯罪刺激。关于暴力、色情、犯罪等的影视作品良莠不齐,以及网络引导的价值观易于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引导和影响,青少年吸烟、酗酒甚至吸毒渐渐成为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直接誘因。第二,色情赌博吸毒风气的泛滥滋生影响。青少年仍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对于异性及未知事物有强烈的懵懂和好奇,在不良风气网络泛滥及滋生的环境下,青少年受到不良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认识和引导,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教育,便会沉迷并且走上歧途。

五、遏制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对策和思考

大量案件数据证明,犯罪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群体低文化已成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新趋势。如何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低龄化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结合现实情况及前述研究结论,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的对策和思考。

(一)完善的立法体系是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低龄化的根本保证

国外许多国家都采取成文法立法来规范青少年的行为,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青少年行为规范、有效预防犯罪行为发生的目的。如多个国家均在法律条文中规定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不得在公共场所内吸用及携带香烟、不得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出白酒等,从行为源头上禁止不法行为向青少年特别是低龄少年伸出魔爪。我国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定程度上填补我国青少年法律保护的空白,但法律条文中未能涉及青少年犯罪新趋势的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规定,因此,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立法及制定切实可行配套政策规定,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到有法可依,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另外,注重加强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类犯罪,做好由犯罪记录的青少年改造教育辅导工作,创造和给予他们继续学习和就业创业的机会和空间,配套做好心理辅导工作,保障所有青少年都能拥有一个和谐健康、平等友爱成长空间。

(二)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的助力

注重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活动的开展,做好良好社会舆论的营造,政法相关部门应与科教文卫、执法巡查等部门集合联动,加大校园周边的整治力度和管辖范围,加强公共场所青少年出入登记及年龄排查等巡逻检查,让青少年真正远离暴力、远离淫秽,取缔黑网吧,淫秽场所,打击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出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政府创造更多的社会学系及就业培训,给予符合就业年龄的待业青少年学习就业的机会,避免无序流动乱窜,城市地区间加强就业信息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的沟通、协调及合作,减少违法犯罪的可能和土壤。

(三)家庭与学校共同发挥育人作用

1.建立起青少年对学校和家庭的依恋

首先,构建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家庭关系等青少年的主要社会关系。老师和家长不仅要成为传授知识的教育者,也要成为聆听心声的陪伴者、友善贴心的帮助者、良好纪律的保护者以及未来人生的引路者。只有关心、认同、理解和接纳,才能真正地同青少年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及时辅导缓解不良心理的影响,赢得信任和尊重,共同成长。青少年感受到师长对自己的关心爱护、理解和认同,才能将内心的想法和愿望分享出来,才能正确对待师长对自己的教育和期许,才避免发生越界违纪违法的行为。

其次,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青少年在学校每天学习和生活,只有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才能让他们安心学习,对学校产生归属感和自豪感。家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另一个重要环境,良好的家庭氛围、健康的亲子关系,陪伴、耐心、倾听、教导,才能更加有助于青少年特别是低龄孩子得到原生家庭的关爱,身心才能健康成长。父母应当自觉地成为孩子的榜样和表率、行动的楷模和言行的良师益友。激发孩子的责任感和上进心,树立良好的自信心,家长应配合学校一起陪伴孩子、关爱孩子、教育孩子、成就孩子。

最后,学校和家长应该给予出现极端行为或犯罪倾向的青少年及时的帮助和恰当的引导。当发现青少年出现离家出走、校园霸凌、不良嗜好、自残抑郁等方面的行为时,要及时洞察窥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和背后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正确地予以教育和科学耐心的引导,辅以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心灵交流。学校应开设心理辅导室及相关疏导课程、业务活动等,辅助家长进行心理教育和正面疏导,使青少年产生安全感和归属感,把学校和家庭作为自己的避风港,能够及时正视自己的问题和困惑,学会承担责任,修正错误,珍惜幸福生活,而不是放任自流、最终走向极端。

2.加强培养青少年的投入度和成就感

学校和家长应该强化多元化发展教育,弱化成绩优劣衡量孩子的标准。全面细致地发掘青少年发展的可能性和潜在能力,强化学校和家庭的多元化联动教育,给予更多可以发展自我、获得肯定的空间和机会,改变依据成绩好坏衡量孩子成败的观念,消除孩子在同学之间的差别感,培养同学之间的依恋和尊重,增强同学之间的依恋度。家长要改变过分对比的心理,尊重孩子自己的兴趣爱好。学校和家长应对孩子进行未来规划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很多青少年学生对目前的学习目的、未来的人生规划并不明确,而只有当他们明确目标后才能对未来产生憧憬,并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学校和老师多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给予孩子凸显特长,体会成功的喜悦,从而提高他们的投入度和参与热情,避免其犯罪行为的发生。

3.增强青少年对学校活动及亲自活动的参与度

学校在保证教育任务达成的前提下,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多样的“选修”课程、心理辅导活动、公益活动,拓展青少年的兴趣爱好范围,让学有余力的青少年可以对知识体系进行全方位的拓展。为常违反纪律、家庭存在特殊情况的青少年适当安排适合他们承担的辅助教师管理班级日常活动的任务,增强参与度,培养责任感,降低犯罪概率。家长要克服工作压力,增加和孩子陪伴、倾听、交流和共同成长的机会,多组织家庭旅行、户外拓展、观看电影、绘画娱乐、访亲交友等亲子活动,培养青少年的责任感和信念感,增加家庭活动参与度,提升孩子们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单亲家庭的父母要定期沟通教育孩子的近况,积极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

4.培养正确的价值观,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

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日常重视升国旗、唱国歌等爱国教育,观看纪录片和爱国故事,也可以邀请家长共同参与。除思想政治课上对价值观进行专题教学外,还应积极组织演讲比赛、歌咏比赛、诗歌朗誦、征文书法、辩论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理想信念的教育和良好价值观的培养。定期组织青少年参加社区服务、助老敬老、公益爱心等社会志愿活动,身临其境地感受和体会。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课设置为必修课,针对各年龄段设置不同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通过主题班会、法律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巩固教育成果,组织学生到少管所、监狱参观,到法院旁听开庭、生动立体感受和体会。

六、结束语

当今社会,为了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低龄化趋势,家长必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发挥监护人的监管职责,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学校应素质教育与德育教育并重,除了教育孩子成才,还要教育孩子成人提升青少年的知法守法意识。社会应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为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指明方向,不断净化网络媒体空间,提供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只有实行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不良影响,从外部环境优化到自身培养教育综合开展,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遏制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倾向。

〔参考文献〕

〔1〕赵晏民.浅谈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J〕.法制博览,2016,(14).

〔2〕程灶火,金凤仙,王国强,张嫚茹,刘新民.家庭环境、教养方式和人格对青少年违法的影响及影响路径〔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6,(02).

〔3〕王作鑫.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

〔4〕杨希.青少年犯罪与预防〔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4.

〔5〕李亚可.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2,(01).

〔6〕杨小明.青少年犯罪及预防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13).

〔7〕商秀妍.浅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J〕.现代交际,2016,(03).

〔8〕徐伟.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统计分析及其预防对策——基于1997~2013年的统计数据〔J〕.青年探索,2015,(06).

〔9〕陈亮.互联网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特征、产生原因及其预防对策〔J〕.科技经济导刊,2016,(03).

〔责任编辑:张 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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