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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菜单的出现是法律缺失的表现吗?

2019-03-08刘萦

祖国 2019年2期
关键词:价格法天价菜单

刘萦

摘要:经济学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我国价格法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和增强政府对价格调控能力,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种经营性收费或事业性收费有一定的规范和调整作用。但近来一份高达40万的天价菜单引爆了整个社交圈,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多种媒体争相报导,大众也对此表示讶异和担忧。天价菜单的制定价格是否合乎规范,法律的约束又对这类事件的出现起到什么作用,引发人们的思考。在这一背景下,本文主要从天价菜单出发,探讨和解读我国法律的表现和作用。

关键词:天价菜单 法律

走进一家餐厅,人们通常会留意环境、服务、菜品、价格等方面。毋庸置疑的是,一般综合环境很好的餐厅,像环境优雅、服务态度棒、精品食材、顶级厨师等,相对地,菜单价格会更高。这时,价格更高是可以被接受的。然而这个“高”,需要有一个相对的标准,不至于高到让人望而生畏,感觉莫名地被“宰”了。当花费40万吃一顿的天价菜单出现在公众面前时,除了让人惊叹,更多的则是担忧。

一、“天价菜单”事件的由来

2018年9月19日,一份总价高达40万人民币的菜单在各类社交平台上爆红,迅速引起了大众的广泛讨论。

这份“天价菜单”出自上海长宁区西郊5号餐厅,当天8人就餐,20道菜,消费高达40余万。其中个别菜品单价就令人瞠目结舌,譬如,堂灼野生大响螺要1.36万元,鳄鱼尾炖汤1.68万元,8两的长江蟹?2.24万元,鲍汁扣花胶4.64万元,野生大黄鱼近12万元。单从这些菜品名称和食材就已经足够让普通民众不敢奢望,这顿饭的服务费也高得惊人,将近3.8万。据说,当时就餐人员中有来自迪拜的客人,而餐厅总经理兼主厨孙兆国表示,这样的价格在迪拜根本不算什么。

事件发生后,长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到涉事餐厅西郊5号餐厅调查情况,基本证实40万天价菜单。现如今,舆论基本平息,调查结果也没有公布,难免给人无限遐想。天价菜单是否牵扯政府监管问题,是否存在市场宰客现象,是否有贪污腐败,是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是否定价不合法等问题?诸多问题浮现,引众人热议。

中国财经网(2018)表示,即使这份菜单价格合法,所显现出来的社会消费观念和财富观仍然需要政府积极引导。税收政策对餐饮领域的奢侈消费的监控管理还存在空白,需要从法律上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谁造成了“天价菜单”

法律对价格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在食品价格上对商家或经营者的定價行为的具体指导缺乏解释,还存在一定的缺失。虽然在政府公共网站上,对各类商品的价格及其涨跌幅进行了调查和说明,但是这些数据对应的商品信息都是比较常见的内容,而对餐桌上的奢侈品几乎没有任何涉及。

40万“天价菜单”里面的菜品,例如,野生大黄鱼、长江蟹、鳄鱼尾等,都是普通人餐桌上几乎见不到的食物。这些食材如何定价,餐厅使用这些食材又是否合法,定价过程是餐厅自主进行还是依据了政府的相关条例等,都留下了疑问。面对天价菜单,其产生原因有哪些,分析如下:

首先,餐厅所有者——孙兆国,是著名厨师,从业30多年,还是法国美食协会会员。名厨掌勺,餐点价格更贵,理所当然,这一点可能是原因之一。

其次,餐饮食材相对稀少,常人罕见,而且餐厅回应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新鲜食材,运输费用等成本摆在纸面上,也是天价菜单的催化剂。

再次,餐厅老板回应当日晚宴是迪拜王子请客,属于私人定制,身份特殊,而且有经济实力。

然后,对于明码标价的菜单价格,法律规定不明细不清楚。也没有相应的参考文件,价格制定仿若天马行空,随心所欲。

最后,有钱人挥金如土,奢侈的消费观作祟。“有钱就是任性”,不在意公众价值观念,传导不正向的消费观。面对天价菜单也面不改色,极尽奢华,正如“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在天价菜单面前,监管人员调查后数日仍没有结果公示,难免让人唏嘘执法监管“有气无力”。

三、我国现有法律对价格的监管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作用主要发挥在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共同服务等方面。在经济学角度看来,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而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除此之外,价格跟市场的关系深厚,价格应该主要受市场的影响。政府照理说应该不予置评,“听之任之”。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资源配置作用是多维度多方面的,对经济还是需要一个大方向的把控。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则是对价格实现政府作用的一个表现。如果没有政府监管,可能会出现市场的恶意垄断,市场价格混乱等现象,给公民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05)法律规定,政府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此法在“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价格法》规定了总则、经营者价格行为、政府定价行为、价格总水平调控、价格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从不同层面给予一定的法律规范。列举一两点内容,以做评析依据。对经营者来说,权利包括,“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等。对政府定价行为来说,有“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等。对价格监督来说,“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等。可以这样说,《价格法》对商品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划分,对条文的内容和制定相对笼统和模糊,对饮食价格制定有参考指导作用,但缺乏具体的说明。而且,法律的制定日期也相对久远,内容可能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的统计数据,9月11-20日期间,包括农产品在内的流通领域9大类共50种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有一半呈上涨趋势。但是在这些农产品当中(稻米、小麦、玉米、棉花、生猪、大豆、花生等)都是比较大类、常见的产品。

在面对天价菜单的问题时,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如何评判,执法人员如何检查,留下了一定空白。

四、如何应对“天价菜单”

天价菜单是对市场价格的恶性破坏,也传导了不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需要政府加以遏制和规范。

第一,法律是头等大事。我国市场广大,经济发展带动社会变迁,衣食住行都在发展改变。法律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天价菜单、旅行宰客等事件的多次出现都在呼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立法需要跟进市场需求,让经营者明确商品价格制定的权利和责任。例如,在《价格法》中对商品进行分类阐述,为遏制不良定价、天价等的出现,在餐饮领域对较少见的食材价格或相对奢侈菜品的价格进行定价区间规定。同时,也要明确执法机构的取证、公示和调查职能,不论是何种形式的处罚要足够深刻,可能对天价菜单的老板罚200块,根本没有威慑作用。

第二,媒体是最佳助攻。新闻媒体的曝光,公众的舆论如今有着非常强大的作用,能揭示社会问题,引导社会风气。所以未来媒体需要进一步发挥自身功能和社會角色,曝光不当的社会现象,引发人们思考,遏制社会丑相。譬如,及时跟进社会问题处理,跟踪天价菜单事件的后续处理结果,让公众知情,更让公众守理。

第三,引导正向的消费观念和价值观念。天价菜单的出现引爆了舆论,大部分人表示惊讶,也有人觉得羡慕。这种“有钱”的想法对公众有一种歧途导向。政府需要进一步宣传“俭以养德”的思想,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五、结语

如今,“天价菜单”话题的热度随着时间流逝逐渐降温,但它揭示的种种社会问题值得大众深思。40万的晚宴对于常人不敢奢想,由于高级厨师掌勺、罕见食材、身份特殊的贵客等诸多因素,它的出现可能是合理合法的,但也不能否认这些定价钻了价格法规定的空白,而且宣扬了一种不健康的消费理念。这需要政府与时俱进,加强立法,完善价格法,对法律条文进行必要补充。还需要执法机构及时执法,高效处理,及时公示。此外,媒体的社会监督,维持公平正义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还需要全社会建立正向健康的消费观念和价值理念,共同构建和谐法治的社会。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DB/OL].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2018-09-25.

[2]中国财经.40万天价菜单背后,人们到底在担忧些什么?[DB/OL].财经网,2018-09-21.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作者单位:辽宁省东北育才双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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