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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困难及对策

2019-02-26杨红艳

云南畜牧兽医 2019年2期
关键词:粪污资源化养殖场

杨红艳

(元谋县农业局,云南 元谋 651300)

随着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元谋县畜禽养殖业在市场经济带动下迅猛发展,饲养规模逐年扩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增多,养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养殖整体效益显著。畜禽养殖业实现了稳步增长,有力地推动了元谋县高原特色畜牧业跨越发展。然而受多种因素制约,大多数畜禽养殖场缺少合理规划布局和粪污处理设备设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畜禽养殖粪污对生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如何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运用,杜绝污染事件发生,实现生产发展、生态环境友好的目标是目前元谋县畜禽养殖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笔者多年从事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工作,现结合元谋县畜禽养殖现状,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查和思考,并提出具体对策措施,与同行探讨。

1 元谋县畜禽养殖业概况

2017 年元谋县存栏牛、猪、羊、禽分别为 7.46 万头、21.15 万头、19.55 万只和 67.33 万羽,其中规模化养殖牛、猪、羊、禽存栏分别为2830头、1.19 万头、0.47 万只、2.28 万羽;散户养殖牛、猪、羊、禽存栏分别为 7.18 万头、19.96万头、19.08 万只、65.05 万羽。2017 年元谋县出栏牛、猪、羊、禽分别为 0.23 万头、22.92 万头、10.55 万只、80.62 万羽。

2 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2017 年底全县共有养殖户 3.96 万户(含散养户),测算年排污量为 73.3 万t。全县共建有沼气池 3.2 万口(25.6 万m3),实施种养结合养殖粪污有机肥还田资源化利用面积达 1.6万hm2,全县 10个乡(镇) 85 户规模养殖场(户)已完成养殖备案,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全县规模养殖场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

3 目前元谋县畜禽粪污利用存在的问题

3.1 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不配套

经调查核实,元谋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起点低,养殖户环保观念不强,污染防治与养殖规模不相适应,随其衍生的环境污染时有发生,除羊街镇滇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乡元谋华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万头猪场建设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外,其他适度规模养殖户在建养殖场时由于受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建设养殖圈舍时没有长远考虑粪污治理问题,仅注重应对市场风险和怎样降低生产成本,不愿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上加大资金投入。养殖场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容量小,种养结合措施滞后,清粪工艺落后,干湿不分,雨污不分,沼气池、沉淀池、清粪机、干湿分离机运用率低,整体上缺少工业化治理和利用,粪污综合治理难度加大。现列入农业农村部网上直联直报系统备案管理的畜禽养殖户有84户,直联直报系统列入考核有58户,通过县农业、环保部门对规模养殖场粪污配套设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规模化养殖综合利用情况开展考核验收,经综合评定,有42户合格,合格率72.4%。

3.2 养殖污染物防治方面的困难

2018年以来,虽然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元谋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元谋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提供了保障措施,先后依法关闭了元马镇能禹瑞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刘某生猪屠宰集散养殖场、老城乡老城村委会丙间村、花园村移民安置点集中养殖场,促进了畜禽养殖污染物防治工作的开展。但是面对广大农村传统分散养殖方式,养殖污染物防治任务仍然艰巨。散养密集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落后,重点是生猪饲养圈舍缺少整体规划设计,养殖设施简陋,没有规范设置化粪池、粪便堆集发酵场地、沼气池等,圈舍大多环境卫生条件差,粪污及时收集不畅通,少量存在直接排放现象,大多村社缺少完整的养殖污水、生活污水排放设施,雨季污染更为严重,造成农村养殖环境整治难度加大。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排放处理不规范,部分规模养殖场选址建设规划随意,达不到环评及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雨污分离混乱,粪污处理设施如沼气池、污水沉降池、污水净化池设置与粪污排放量和处理量不相配套。例如元谋县目前年饲养生猪200头以上的104个规模养殖场中,只有60%的规模养猪场建设了相应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猪场产生的粪、尿及污染物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其他猪场的粪便处理和利用都不够规范。

3.3 畜禽养殖粪污等主要污染物综合利用方面存在困难

元谋县虽然有耕地面积2.86万hm2,冬早蔬菜种植是主导产业,畜禽养殖业所产生的粪便,通过实施种养结合,粪污有机肥还田资源化利用面积达1.6万hm2。全县建设有3.2万口沼气池作为畜禽粪便处理基础设施,但是受各种因素制约,为追求高产高效农业生产,化肥使用率高,缺少对有机肥生产研发,大部分农家肥只经简单发酵处理后即用于种植业,总体综合利用率不高;农村散养集中的村舍畜禽粪污收集困难,部分直接排放,污染治理困难;适度规模养殖场因要应对市场风险,兼顾养殖成本,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投入也较少,使猪场的粪便处理和利用都不够规范。

3.4 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业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元谋县没有一家有机肥加工厂,同时各部门执法监督管理难形成合力,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不够全面深入,畜禽养殖户粪污治理意识不强,对全县畜禽养殖规模及污染状况缺少调查研究和危害性综合评估,粪污综合治理进程缓慢,依法养殖用地登记备案管理有待加强。

4 对今后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建议

4.1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依法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环评内容和要求。指导和督促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配套适宜的养殖粪污消纳用地,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运输、利用设施,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养殖用地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分类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境保护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4.2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技术指导,依托全国统一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在线监管、实时监控,对上报信息不实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纠正或处罚,做到及时知情、精准管理、精准服务、严格执法。规模养殖业主要配合监管,切实履行定期直报信息的义务,保证直报信息客观真实。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县域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

4.3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向养殖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贮存设施要做到防雨、防渗、防溢。同时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谁产污,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谁污染,谁受罚”为原则,由畜禽规模养殖业主向县级环保部门签订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承诺书;凡畜禽粪污处理利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造成环境污染的畜禽养殖业主,由县级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或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4.4 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

根据全县耕地、林地、草地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因地制宜,种养结合,推广“畜+粮、畜+蔬、畜+果”等模式,进一步完善畜牧业发展规划,将种养循环发展纳入规划内容,引导产业布局和畜牧业发展。加强规模养殖场选址指导、服务和管理,建立由乡(镇)组织,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环保、规划机构共同参与的六方联合踏勘选址机制,增强规模养殖场选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4.5 促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基础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引导和支持果蔬、花卉等种植基地使用有机肥,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各乡镇针对本行政区域内不同规模养殖场的特点,逐场督促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

4.6 提升种养结合水平

以果、蔬、粮为重点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改造和施用有机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开展养殖场进果园、进菜园、进粮田、进林地“四进”行动,配合沼气工程大力发展“畜-沼-田”“畜-沼-林”“畜-沼-果蔬”等适度规模养殖、小区域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粪污低成本利用。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设施,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4.7 提高沼气利用效率

因地制宜,深入实施农村沼气工程项目。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促进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优化沼气工程设施、技术和工艺,引导大型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生活中加大沼气利用比例,提高沼气利用率。支持大型粪污能源化利用企业建立粪污收集利用体系,配套与粪污处理规模相匹配的消纳土地,促进沼液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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