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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功能语言学视阈下的言语行为分析
——以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为例

2019-02-21樊葳葳

绥化学院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公爵夫人公爵言语

王 孟 樊葳葳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罗伯特·勃朗宁广为传诵的戏剧独白之一《我的前公爵夫人》写于1842年,大致模仿了古老而强大的埃斯特家族的费拉拉第五公爵阿方索二世(Alfonso II)(1533-97)的生活。1558年,公爵与死于1561年的美第奇家族科西摩一世的14岁的女儿露克丽吉娅Lucrezia de'Medici结婚,当时人们怀疑她被毒死了;四年后,他娶了首都因斯布鲁克的蒂罗尔伯爵费迪南德的女儿。[1][2]这首诗讲述了公爵与蒂罗尔伯爵的使节之间的一次虚构的相遇。据罗伯特·布朗宁的研究者布里斯托(1991)[3]所说,批评家们对《我的前公爵夫人》尤其是主人公公爵独白的动机分析有很大的不同。有些批评家认为公爵为人精明,另一些则认为他愚蠢无知且行事说话疯癫。在《经验之诗》(1957年)中,兰巴姆[4]认为公爵的动机被偶然激发后暴露出来,而雷德[5]在一篇关于戏剧独白(1984年)的文章中,认为公爵的动机完全是有目的性的。

一、理论基础

(一)系统功能语言学。系统功能语言学这一语言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体系由英国著名的语言学家M.A.K.Halliday教授[6]提出和创建。作为一种动态的、开放的普通语言学理论,系统功能语言学多维度的语言研究范式为诗歌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韩礼德认为语言具有概念功能、人际功能、语篇功能,这三大元功能在文本语篇中可同时发挥作用。因为在文本中出现的人物及现实的读者甚至是作者往往通过连贯的话语进行交流、传递信息等。故而,本文将基于诗歌体裁本身的特点,从三大元功能入手来解读英语诗歌的语言本体,以此客观地阐释《我的前公爵夫人》中语言的不确定性与言语行为。

(二)言语行为理论。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分析哲学家约翰·兰肖·奥斯丁(1962)[7]在他的作品《论如何以言行事》中首次提出的观点,他认为语言具有行动的力量。他将这类言语称作施为言语,又将施为言语分为言语行为,施事行为和取效行为。赛尔[8]在奥斯丁言语三分说的基础上,提出了新言语行为理论。他将言语行为重新划分为发话行为、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其中根据话语意图又将以言行事行为细分为五大类:指令类,阐述类、表达类、承诺类和宣告类,进一步完善了言语行为理论。然而奥斯丁在判断有效施为言语的同时,将文学言语排除在外,认为其为无效的施为言语,这一观点引起许多学者的讨论。Van Dijk(1976)[9]认为文学与语用学之间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Marry Louise Pratt(1977)[10]曾充分地论证了文学语言和普通语言并无二样,用来研究普通语言的理论当然可以用于文学批评中。

二、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下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的言语行为分析

韩礼德认为语言系统具有三大元功能: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本文将从三大元功能出发,对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进行言语行为分析,旨在验证语言学和文学结合的可行性。

(一)概念功能下的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的言语行为分析。概念功能指语言对人们在社会现实中各种外在和内在经历加以表达的功能,及物性是其语义系统之一。及物性系统将人的经验和经历分成若干个不同的“过程”,同时还识别出相关的“参与者”和“环境成分”。及物性系统将人的各种经历分成6个不同的过程:(1)物质过程表示做某件事的过程;(2)心理过程指人的心理活动,表示“感觉”、“反应”、“认知”等内心经验;(3)关系过程,反映事物之间归属的关系过程;(4)行为过程,指典型的心理和生理行为动作,诸如呼吸、做梦、咳嗽、呻吟、哭、笑等活动;(5)言语过程,通过讲话交流和传递信息的过程,均带投射性成分;(6)存在过程表明事物的存在状态,常用事件词有如英语中的come about,happen,have,be,exist,occur。[11]在《我的前公爵夫人》没有涉及存在过程的言语,因此下文将基于其他五种过程类型进行分析。

1.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物质过程言语行为分析。在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中,将物质过程主语分为一个参与者和两个参与者,便于清楚地分辨不同人物参与的动作。只有一个参与者进行的物质过程全诗一共有15个,其中9个与公爵夫人有关,这9个物质过程由公爵之口暗示公爵夫人言行不当。有20个有两个参与者参与的物质过程。其中有三个(puts by,draw,gave)物质过程是公爵发出的行为,要么是围绕着绘画的窗帘产生的事件,要么是在下达命令(处决公爵夫人)。而在大部分的物质过程中,公爵夫人通常被视为事件的行动者。如(miss,exceed,set,made),公爵夫人对世界采取行动,据称是贬低公爵及其九百年来家族的荣耀;且有8个物质过程暗示公爵夫人行为不当,水性杨花。值得注意的是,诗中第29行和第45行之间没有不及物动词,但有9个及物动词与公爵夫人所谓的不当言行相关,在公爵精明巧妙的自叙下,将公爵夫人塑造成一个举止轻浮的女性。

2.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心理过程言语行为分析。整篇诗歌出现了12处心理过程,其中有6处属于公爵夫人的心理活动。如Too easily impressed;she liked whatever She looked on,and her looks went everywhere,公爵借 impressed,liked 之意阐述前公爵夫人太容易被取悦,目光偏爱到处观看。公爵施行一系列阐述类和表达类言语行为,这正是公爵的虚伪之处,旨在向议婚使者展示前公爵夫人举止轻浮,水性杨花的形象,以此来说服使者相信其前妻的不轨行为给他带来的伤害与公爵想要娶伯爵侄女的原因和决心。实际上正是由于他强烈的占有欲和嫉妒心理杀死了公爵夫人,“我下了令:于是一切微笑都从此制止”。[12]

3.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行为过程言语行为分析。全诗中共有5处行为过程,其中3处(look,looked,smiled)与公爵夫人相关,2处(stoop,stoop)属于公爵。一方面公爵夫人太容易被感动,以及她对众人一视平等,脸上时而泛起的红晕与微笑引起公爵的不满,公爵又为极度的虚荣心所支配,不愿“屈尊”(stoop)去公开指责公爵夫人那些微不足道的 “轻浮举止”,以免显得缺乏贵族“宽宏大量”的气度,有失自己“高贵”的身份。另一方面,公爵夫人把公爵赐给她胸前佩戴的珍贵赠品同“白骡”和“樱桃”之类卑微的东西等量齐观乃是对他光荣家史的莫大侮辱,挑战了公爵的底线。公爵使用两次“stoop”,嫉妒与虚荣心越来越强,直到爆发。

4.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言语过程言语行为分析。全诗出现的10处言语过程中,有2处与公爵夫人相关,其中最有意义的是感谢(thanked),剩余8处和公爵有关,最能反应公爵性格的是惩罚(blamed)。 通过这些表达类和宣告类言语行为揭示公爵夫人的单纯善良以及反讽了公爵的老谋深算,以此向议婚使者暗示自己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势,彰显其尊贵的地位。

5.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关系过程言语行为分析。全诗出现的17种关系过程中,8种与公爵夫人存在归属关系。关系过程表明事物的性质特征和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事物所处的环境,在所有过程分析中,关系过程在语篇中呈现的数量占第二。“Was courtesy,she thought,and cause enough/For calling up that spot of joy.She had/A heart-how shall I say?-too soon madeglad”,该诗句中,was,had,made连接了三句关系过程,中间一句是对前后两句环境的说明,更能体现出公爵夫人的友善乐观的心境。而与公爵相连的关系过程,如“Is ample warrant that no just pretence/Of mine for dowry will be disallowed/Thoughhisfairdaughter’sself,asIavowed.”,公爵刻意通过承诺类言语行为向议婚使者说明自己只是钟情于伯爵女儿的美貌,实际上却对嫁妆垂涎三尺,暗示公爵的虚伪与精明。

(二)人际功能下的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的言语行为分析。韩礼德基于交际行为理论对人际功能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研究。“语气”(mood)和“情态”(modality)是人际功能的两大组成部分。从词汇语法角度看,“主语+限定成分”的语法结构构成英语中主要的语气成分,可表示陈述、祁使和感叹等语气。除了语法结构,人际功能也可由情态动词、情态状语、称呼语等来表达。

整篇诗歌共有24个诗句,从人际功能的角度来分析,首先,诗的“叙述者”都是公爵,他是在向议婚使者提供信息。其次,正如人们在“戏剧性的抒情诗”中所预期的那样,从语气上看,该诗大部分小句都为陈述句,有4个疑问句和1个命令句表达公爵对公爵夫人的不满以及最后下达指令谋杀了公爵夫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总共24个词条中,有9个在态度上标记的词汇项和10个否定项。在诗的中间部分(第22-41行),有着明显的标记,从相当温和的态度子修饰语(如too和quite)到明显温和的插入语(如good!)。同时全诗也出现了消极否定的词汇项目,如officious fool,disgusts 和全诗中最具消极意义的单词,stoop。总体来看,否定语态贯穿整首诗,它们表明勃朗宁正在把公爵塑造成一个充满愤怒和怨恨的人,一步步走向疯狂,甚至无法控制自己。

(三)语篇功能下的英诗《我的前公爵夫人》的言语行为分析。语篇功能是指语言中存在着一种机制,将口头或书面的话语组织连贯成为统一的语篇,这种机制把实际的语篇区别于一系列不连贯的随意的无意义的句子。

根据韩礼德的观点,长串的并列从句是自发英语口语的典型,但也可以在书面英语中找到,书面英语多采用插入式小句复合体结构。[13]《我的前公爵夫人》中有三个相当长的并列从句链:5-13、13-21和35-43行,在第一个小句复合体中,公爵主要使用的是原因和条件从句(可将其括在一起作为因果条件),而在第二个从句中,公爵主要使用的是细化和投射,在第三个从句中,公爵正试图向这位重要的客人即议婚使者阐述论证他的论点,因此公爵主要使用的是附加从句和条件从句。在第二句小句复合体(13-21)中,值得注意的是投射子句和附加子句的使用频率。公爵首先在附加子句中运用阐述类言语行为,宣称画上的公爵夫人是潘多尔夫的作品,借此表明其高贵的身份及艺术鉴赏力;然后,公爵陈述前公爵夫人或因潘道夫为其作画而脸颊泛红晕,间接地暗示使者其前妻跟潘道夫有奸情。然而这些描述通常应是无所不知,拥有上帝视角的作家的领域,却由公爵之口说出,可见视角并不可靠。第三个从句复合体显然是公爵独白的关键部分,由八个并列或从属从句组成,主句靠近链的末端。由于这段是故事的高潮,再加上公爵利用句子的复杂性把主句移到句子末尾的事实,以及在强烈的消极和愤怒(not,disgusts,forsooth,nor,stooping,stoop,Never)下伴随指称关系混乱等其他特性,可以认为勃朗宁将公爵刻画成一个高度狡猾,焦虑,精神上处于失控边缘的人。这种说法也被之后公爵的表达类言语行为所验证,他态度鲜明地表达了他讨厌公爵夫人有辱门楣的举止并对其做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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