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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暨“海疆书香”工程建设探索

2019-02-20刘显世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海疆长廊边防

刘显世

(山东省图书馆,山东济南 250100)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暨“海疆书香”工程,是“边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边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始于2012年,由国家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组织,其牵头实施单位是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13年,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组织实施了“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山东省被列为“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建设点,计划在已建的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基础上,以提升山东省海疆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目标,运用互联网与移动通讯等技术手段,为海疆地区基层群众提供随时随地的数字文化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将数字文化资源送进千家万户。

山东省作为海洋大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海岸线全长3300多公里,占全国大陆海岸线的1/6,居全国第二位,包括19个县(市、区),有1100万沿海群众,80多万海岛居民和海上渔民。山东省海岸较长、岛屿众多,沿海地区和岛屿常年驻有官兵和武警,且渔船民数量大,海疆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多样、任务繁重,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覆盖辐射能力还处于较低水平。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山东省边防总队也强力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但沿海一线偏僻地区,特别是部分海岛由于交通和通讯不便,公共文化服务相对滞后,驻岛官兵和群众的文化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和陆疆相比,海疆地区更为复杂,尤其是东部南部沿海地区,集最富庶和最贫困于一体。虽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但大量沿海渔村和海岛的自然环境、经济条件恶劣,公共文化服务很难落实到基层,缺乏统一的体系与制度建设,服务效能低下”。[1]

山东省边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以“海疆数字文化长廊”为特色,以海疆书香工程为亮点,试点工作已于2014年8月启动,逐渐探索出了一条军地共建、融合发展、文化固边的新路子,目前已建成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41个,海岛数字文化驿站126个,海上流动数字文化驿站40余个,年服务200万人次,基本满足了海疆人民的文化需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已成为山东省公共文化建设的品牌工程。

1 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保障

在工程实施之初,山东省文化厅(现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和山东省边防总队(现为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已将其视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沿海部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联合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意见,签订了共建共享协议,建立了协作共建、军民共享的工作机制,服务平台共建,服务规范统一。同时多次召开全省现场会议部署工作,确保顶层设计的客观、科学、准确,为工程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五年的努力,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山东省文化厅和山东省边防总队的共同领导下,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暨“海疆书香”工程建设已初见成效。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工程的顺利进展起到领导和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保障、机制保障以及设施保障三个方面。

1.1 政策保障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对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对巩固海防、稳定海疆、实现文化固边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其文化信息资源建设是政府责任,应由政府主导。[2]政府对工程的政策保障是工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工程自启动以来,山东省文化厅和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联合下发了三个规范性文件,部署“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暨“海疆书香”工作,主要包括:2013年8月的《关于推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暨“万里海疆·万里书香”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3],明确了工程建设的意义,工程建设的五个内容,包括共建“边防数字服务平台”“蓝海书香阅览室”“基层文化共享学习中心”“海洋信息数据库”“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三项建设原则“警地共建、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并将工程分为“试点探索、完善推广、总结提升”三个阶段;2014年10月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暨山东省“万里海疆·万里书香”建设的意见》[4],指出工程的建设重点在于搭建海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提升配置,打造乡镇示范点;建设数字文化驿站;搭建书香阅读阵地;2015年7月,山东省文化厅单独面向青岛、烟台、威海、东营、滨州、日照、潍坊市文广新局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暨山东省“万里海疆 万里书香”建设的意见》[5],提出要加大与边防部门沟通对接力度,重点打造一批不同模式的基层试点,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联合地方文化界开展活动,此文件确定了一些建设标准,如乡镇示范点面积应为300平方米左右,配备20台计算机、移动数字加油站、平板电脑、图书期刊及体感互动设备、投影仪及幕布、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音响设备、摄像机、刻录机,实现WIFI信号全覆盖;数字文化驿站面积约为150平方米,配备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一体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平板电脑等。三个文件相辅相成,逐步深入地推进并规范了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另外,2015年8月,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下发了《关于发布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服务设备暂行管理规范以及公共文化一体机配备标准的通知》[6],对边疆数字文化长廊所用设备的管理和应用进行了规范。以上各类文件对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的建设在政策方面给予了保障。

1.2 机制保障

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得益于健全的工作机制。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引领下,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成立“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好资源推送、技术支持、服务指导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联席会议机制。各级文化部门与边防总队密切合作,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总结讲评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谋划推进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建设观摩座谈会,总结推广“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经验做法,确保“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落到实处。二是综合保障机制。协调各级文化部门将“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纳入地方文化建设整体规划。积极向驻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专项经费和政策支持,全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考核评比机制。建立“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考核评比机制,每年由省文化厅和边防总队组成联合考核组,对沿海各地市“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多次开展联合调研检查,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的部门协作联动,并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激发工作积极性。四是宣传推广机制。设计推出“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品牌标识,并组织开展“海疆书香齐鲁行”媒体采访宣传活动,在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对“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文化品牌和社会影响力。

1.3 设施保障

根据《2016—2020年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实施方案》,[7]“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的建设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数字文化驿站以及海上流动数字文化驿站。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需配备数字渔家乐、移动数字加油站、摄像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平板电脑等设备,可实现数字文化资源的在线访问、下载、上传、离线播放,为所辖区域内的数字文化驿站提供资源更新服务以及地方特色资源采集功能,可以通过摄像机采集沿海地区人文地理、风貌民俗等资源,展现沿海人文特色。数字文化驿站应配备数字渔家乐、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一体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和平板电脑等设备,方便基层群众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数字终端随时随地获取数字文化资源。在网络条件较差的地方,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和平板电脑离线播放数字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服务。海上流动数字文化驿站应配备数字渔家乐,方便渔民、乘客、工人、部队官兵利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等数字终端随时随地获取数字文化资源。

据工程前期试点建设内容测算,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数字设施设备预算为5.4万元/套;数字文化驿站2.4万元/套;移动数字文化驿站0.4万元/套。资金来源通过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与山东省分中心(山东省图书馆)签订协议,以专项拨款的方式支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山东省分中心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在资金使用、工程投招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实施。山东省分中心于2016年、2018年调拨407台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入站终端设备,2016、2017年调拨20台公共文化一体机和1台数字文化加油站以及186台数字渔家乐设备发放到基层数字文化驿站开展服务。各级文化部门同边防部队共同协作,提供场地、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地方企业、居民也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援了工程建设。

2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模式

在“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过程中,山东省文化部门与边防总队紧密合作,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在实践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工程建设的“双线模式”和“立体模式”,成效显著。

2.1 “双线”建设模式

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的“双线”建设模式是指文化部门和公安边防部门结合实际,优势互补,在设施、队伍、资源、活动等方面共建共享,形成文化共享和公安边防两条海疆数字文化服务线路。

2.1.1 文化共享线

山东省文化部门着眼于推进文化强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一目标推进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为沿海地区群众和官兵提供随时随地的公共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文化部门结合数字文化建设任务,制定了“跨终端、跨网络、跨空间”提供数字文化资源的新举措。在全省海疆街道、乡镇、海岛已建成的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新增配备了数字渔家乐、移动数字加油站、摄像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平板电脑等设备,新建成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示范点;在海疆企业、渔港等数字文化服务盲区,配合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配备了移动wifi、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一体机、网络电视终端等,建设数字文化驿站;利用文化共享工程打造了“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服务平台”,安装到每一个示范点和数字文化驿站,并实现一站式导航,为沿海地区群众和官兵提供随时随地的数字文化服务。

2.1.2 公安边防线

公安边防部门从维护文化安全这一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聚焦境外腐朽文化和极端宗教思想渗透给意识形态斗争领域带来的新挑战、新情况,坚持警地共建、因地制宜的原则,聚焦部队官兵和沿海渔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实施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切实增强沿海地区民众的文化意识与国家认同,不断把文化工作向岛屿、渔船、渔民延伸,以文化安全确保边海防安全。目前,全省公安边防部门已在开放口岸、边防辖区等数字文化服务盲区,新建数字文化驿站,利用这些驿站开办了“海疆书香大讲堂”和“海疆书香广播站”等,开展文化活动、进行政策宣讲。在文化部门支持下,公安边防部门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官兵、群众的需求,又进一步扩宽了数字文化驿站的外延,把它打造成为了信息传播发布平台、产业转型服务平台和生产效能优化平台,助力沿海地区渔民致富和经济发展。此外,公安边防部门还建立“警营网吧”“边防书屋”和“图书角”,打造了“海疆书香”在线阅读平台,在丰富官兵和渔民文化生活的同时,开展培训活动,为当地人才培养提供大力支持。

文化共享和公安边防这两条数字服务线,既相互平行又相互交叉,既各有重点又密切合作,双方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了海疆数字文化服务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为在全省海疆打造立体化的服务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 “立体化”服务模式

海疆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盲区较多、差异化显著,文化和公安边防部门立足实际,确定以偏远海岛、渔村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填补海疆文化服务需求多样、情况复杂的弱点;以海上流动服务为重点,填补海疆文化服务的盲点。通过有效整合服务资源,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服务内容、资源传输、服务范围等方面实现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与管理。

2.2.1 服务内容立体化

传统媒体和数字媒体都有各自特有的受众群体。传统媒体资源包括图书报刊等,满足了群众特别是老年、妇女等人群的一般阅读需求;数字媒体资源包括各级文化共享中心资源、警营文化资源、地方文化资源等,其中云端视频4万部,海疆专题视频1.1万部,数字渔家乐等终端视频9948部、音频10276部、电子书13471册,深受青壮年群众的喜爱。为此,工程建设以数字资源为主,两者兼顾,实现了服务资源的立体化提供,使得渔民和官兵不管是在书屋还是在海上,不管是在警营还是在巡逻,都可以随时接收。同时,还通过“悦享”资源共享平台征集来自群众的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扩大资源途径,提升服务资源的立体化。

2.2.2 资源传输立体化

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立了省级云服务平台,实现了海疆数字文化资源的统一管理。在资源更新和分发上,实现联网自动更新、按需手动更新,资源点播和利用记录自动上传,资源与服务的互动与需求反馈,由此实现对服务资源的交互式立体化管理;在资源服务终端上,初步建立起全媒体终端服务体系,包括面向个人媒体终端的手机图书馆APP、微信,以数字渔家乐为代表的个人移动终端服务器,以共享一体机、电子借阅机为代表的智能媒体终端,以“警营网吧”、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为代表的互联网终端,以文化网络电视、数字电影放映机、广场大屏为代表的众媒体终端。这些终端根据不同的服务需求进行部署,实现了资源传输的立体化服务。

2.2.3 服务范围立体化

海疆数字文化工程建立了完善的分众服务机制,对重点群体如沿海居民、海岛渔民、边防官兵、外来游客、捕捞养殖人员等,采取针对性的资源配置和传输方式,实现了服务对象全面覆盖。另外,2015年2月山东省边防总队积极与文化部、省文化厅协调,开展了“万里海疆·万里书香”走出国门活动,在第三支驻利比里亚维和警察防暴队设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并配备一批文化服务器材,既丰富了维和防暴队的文化活动,又为弘扬中国优秀文化搭建了平台。实现了文化共享工程第一次走出国门,既服务了维和官兵,又有力传播了中国文化,赢得联合国和中国驻外官员高度赞扬。

3 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特色

3.1 增强守海固疆意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山东省文化厅和山东省边防总队坚持把弘扬主旋律作为“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借助文化工程载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如威海边防支队刘公岛边防派出所依托“甲午海战纪念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让驻地官兵和群众重温历史、铭记历史,增强守海固疆意识。滨州边防支队结合实施“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依托岔尖边防派出所旧址建成“渤海第一哨”教育基地,该基地先后被命名为“滨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滨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并被“好客山东”列为红色教育旅游景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烟台边防支队争取烟台市有关部门和媒体的支持,筹建了烟台雷锋事迹展览馆和雷锋事迹网,建成了实体和网上两个红色教育基地,积极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雷锋事迹展览馆被山东省公安厅表彰为“警营文化建设十大品牌”,被共青团烟台市委命名为“烟台青年志愿者培训基地”。

3.2 警地共育,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山东省各级文化部门同边防总队各级紧紧围绕“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确立了“万里海疆·万里书香”工作主题,并着力抓好“五个配套活动”:一是开展“海疆书香”主题读书活动。确定每年4月为“海疆书香”主题读书月活动,在全省边防部队部署主题读书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全警读书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海疆书香”助学圆梦活动。结合部队关爱困难儿童工程,在边防辖区组织开展“海疆书香”助学圆梦活动,资助图书、文具等学习用品,帮助家庭困难的学龄儿童读书成材、读书圆梦。三是开展“海疆书香”全民阅读活动。结合各个时间节点,联合驻地文化部门共同发起“海疆书香全民阅读”活动,在沿海地区营造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四是开展“海疆书香”文化下乡活动。依托部队和地方文化资源,积极开展“送图书下乡”“送培训下乡”“送电影下乡”“送文艺巡演下乡”等系列文化惠民活动,使海疆文化资源更广泛、更直接地惠及一线边防官兵和辖区群众。五是开展“海疆书香”国防教育活动。部队各级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爱国家·固海疆”主题,广泛开展警营开放日、国防知识教育等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沿海群众强边固防意识。除常态化的文化活动外,各地边防站同当地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黄岛边检站与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黄岛区图书馆等驻地单位,对部队官兵和驻港“两新”组织员工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法律宣传等工作,走出了一条“军地共建、警民联建、党团同建”的警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实现了警地互利共赢的目标。

3.3 因地制宜,建设形式多样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针对海疆地区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因地制宜、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和服务,在陆地上以乡镇文化站、村文化中心和部队军营为依托,结合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阵地服务;在海岛以边防书屋为重点,主要为驻军和游客开展服务;在海上以便携式流动服务为主,确保了服务效果。

根据服务场所的不同,逐步形成了海疆数字文化服务的社区模式、海岛模式、渔港模式、警营模式、企业模式、景区模式、海上模式等形式多样,色彩各异的服务模式。其中海上模式最具特色,工作在广阔海域的渔船、客货轮船、石油平台以及海军舰船、海警船、海监船、渔政船等流动性强,网络不通,是海疆文化服务的盲点。文化和边防部门有针对性采取送书刊上船、送便携式服务设备上船的方式,尤其是创新开发应用了便携式移动wifi服务器,即数字渔家乐,其内置的存储硬盘可容纳2000部视频节目,1万部有声电子书,5000余种文本电子书刊,即便是没有互联网的茫茫大海,也可以方便地通过手机、PAD等便携设备在线访问这些资源。日照、青岛、威海、烟台的各大中心渔港通过数字渔家乐,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群众和官兵的文化需求。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从服务理念、服务资源到服务方式,都是一项全新的服务工程。在具体工作中,各级文化部门及边防部队注重传统媒体与数字媒体、阵地服务与流动服务、资源提供与活动开展、服务驻军与服务群众有机结合,创新设置了海上便携式服务设备,使海疆数字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为工程的不断深入提供了强大活力。正是因为这几点,全省上千万的沿海群众、海岛居民、海上渔民、广大边防驻守部队才享受到了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的全方位服务。

4 “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成效

4.1 巩固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阵地

山东省文化厅和山东边防总队坚持把倡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实施“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的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依托海疆边防书屋,组织开展“海疆书香”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爱民固边模范家庭”“爱民固边模范村民”等评选活动,倡导和谐村风民风;与驻地企业联合开展“青年对话—我身边的青春榜样”等论坛活动,形成警地共话好榜样、共树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局面。

4.2 建成了强化反文化渗透的新屏障

为有效应对境外敌对势力对沿海一线警民意识形态渗透,山东省以“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为平台,将各类文化共享中心打造成党的政策传播中心、警地党员活动中心和群众思想教育中心,着力构筑沿海一线和国门口岸反文化渗透新屏障。充分利用海疆边防书屋开办“海疆书香大讲堂”和“海疆书香广播站”,围绕国内外形势及时进行政策宣讲解读,把党的政策传播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 “海上党旗红”“同在党旗下,携手争先锋”等系列党建文化共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官兵和沿海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海疆文化服务实体站点和网络平台,定期发布安全预警信息,编写安防顺口溜,排演安防情景剧,设立安全文化讲坛,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4.3 强化了文化强警惠民新载体功能

在各级文化部门的配合下,边防部队依托“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对内结合贯彻落实基层文化建设规划,建设覆盖全省边防部队的“海疆书香”图书阅览室、警营网吧,并组织开展经常性读书活动,不断满足官兵学习阅读和成长成才需求;对外立足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打造成信息传播发布平台、产业转型服务平台和生产效能优化平台,助力沿海地区渔船民群众致富和经济发展。如烟台边防支队将“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融入烟台长岛—“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发展战略,指导群众因地制宜推出渔家乐、生态养殖等特色文化旅游项目,带动了14000余名渔民转产创业。日照边防支队以“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为平台,积极宣传桃花岛、小海等海岛特色游,引导群众在禁渔期间开展海岛旅游季活动,协调文化部门支持发展农民画创作,举办日照农民画展,帮助渔民人均增收4000多元,带动群众走上了转产致富之路。

5 建设展望

文化是一个国家民族的“软实力”,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是当前我们国家在“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过渡的必然选择,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加强“四个自信”,其中的文化自信是很关键的因素。海疆数字文化长廊的建设,就是弥补我国在文化领域的短板,其终极目的就是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新形势下,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作为“软实力”的文化因素对边境安全的影响越来越深,大力推进文化固边战略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加之新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被纳入国家总体安全战略。“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是国家海洋战略、“一带一路”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海疆地区军民融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国家战略中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的内容,是从文化角度将海洋战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军民融合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

经过数年坚持不懈的建设,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文化部网站、新华网、大众网等媒体对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进行了报道。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网中心、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南海舰队航空兵政治部相关领导相继到我省调研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对山东省“海疆数字文化长廊”暨“海疆书香”工程在基层落地生根、服务广大群众、推动文化固边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引领下,在文化部门和边防部队的共同努力下,“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工程将依托文化共享工程,拓展活动组织形式,在巩固推进、提高服务水平和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丰富半岛沿海一线军民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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