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
2019-02-19
城乡建设 2019年2期
上海
深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深入发展
“十二五”以来,上海市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居住困难为主要准入前提条件,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逐步构建并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租房、 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其中,对城镇户籍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分别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对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青年职工、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等有稳定工作的来沪常住人口,主要实施公租房制度。同时,结合旧城区改建,定向供应征收安置住房,改善房屋征收区域内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上海借鉴了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自2010年起就形成了以“共有产权”为特征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一是产权管理方面,实行“共有产权”运作机制。二是资格管理方面,引入准入资格核对新机制。三是分配管理方面,建立住房分配“三公”机制。四是房源筹措方面,健全多渠道房源建设筹措机制。
截至2018年9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9.2万户,预计至第六批次供应工作基本结束,可累计签约12.5万户。目前,已形成年均新增2万户家庭的趋稳状态。供后交易方面,上海市累计受理各类交易申请313户,其中购买政府产权份额257户,政府指定机构优先购买56户。
广州
保护利用历史建筑,传承弘扬城市记忆
2018年,广州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中,继续弘扬开拓精神,通过创新政策、精细管理、完善机制,形成了一套具有广州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促进了城市高品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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