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域文化价值对乡村治理的借鉴与拓展
2019-02-19张志明湖北大学湖北武汉430062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文化
文/张志明(湖北大学,湖北武汉 430062)
内容提要:在一定地域空间发展过程中乡村逐渐形成自身特定的文化及其文化价值,乡村文化价值的作用要融入乡村生产和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内得到体现,并教化和约束村民的观念、行为,稳定乡村社会秩序。乡村文化通过农业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持续传承,凝聚了村民的乡情向心力共识与架构乡村社会有序运转的理念。治理乡村时,要从整体上把握乡村文化规律,合理借鉴乡村文化自身所含有的价值,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互作用、协调。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中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1]乡村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深厚的德治和自治资源。乡村文化的存在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会凸显它特定的价值认同、遵从和凝聚力,俗语道: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而这种村域包含自宅院和邻里宅院组成的宅群空间、村公共空间(村大道、邻里自留小路、学校、村委会室、乡村广场、祠堂庙宇等等)、村共有资源地空间(耕地、林地、山头、河流、池塘、集体工厂等等)的领域。乡村文化是依附在土地上的村域生产生活、社会关系、民风风俗等方面交织形成的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记忆乡村发展过程的“文明脉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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