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是否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02-19

税收征纳 2019年11期
关键词:大学科技企业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大学科技企业
“留白”是个大学问
企业
企业
企业
《大学》
48岁的她,跨越千里再读大学
敢为人先的企业——超惠投不动产
大学求学的遗憾
科技助我来看云
科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