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率政策对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影响
2019-02-18易交斌姚卓成张雪妮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9期
关键词:企业
易交斌 姚卓成 张雪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工作,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随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严格按照中央、四川省社保降费减负方案,着力抓好社保降费政策落实,这一措施对乐至县企业和参保群众产生了重大影响。
社保降费的变化
用人单位缴费变化。用人单位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从19%降到16%;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按0.6%、0.4%执行;工伤保险费率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统一使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以最低档次50%档次为例,对比本次社保降费前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单位部分每月降低219.82元/人,职工个人缴纳部分每月降低52.48元/人。
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变化。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60%、80%、100%、150%、200%、250%、300%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55%;2021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60%。因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参保人员缴费也相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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