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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在MPA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2019-02-15邹俊张芳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课程

邹俊,张芳

一、MPA教育的特殊性

自2000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全国24所高校为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试点单位以来,MPA教育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18年我国已有239家MPA教育培养单位。MPA的教育目标是为公共管理机构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和其他硕士教育相比,既有共同点,又有明显的特殊性。

(一)MPA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MPA学生基本上都具有工作经验,且大多接受跨专业报考,因此,MPA教育对象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第一,学生的专业背景复杂。MPA学生中既有文科生,也有理科生,甚至还有工科生,学生知识结构复杂。第二,学生的工作背景复杂。MPA学生不仅有工作经验,而且工作的部门、层级、性质、对象差异巨大。第三,学生的学习目的复杂。MPA学生的学习目的大相径庭,有的为了提升自我,有的为了“一纸文凭”。

(二)MPA教育目标的特殊性

第一,教育目标的实践导向性。MPA的教学内容更强调面向社会实际,尤其是公共管理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因此,MPA教育特别重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公共管理素养,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第二,人才培养目标的复合型导向性。对于一个优秀的公共管理者来说,既要懂理论又要会实践。理论可以帮助其提升技能、知识和态度方面的普遍能力,通过实践反思理论,再推进公共管理实践。因此,理论可以理解为“考虑中的潜在行动”[1]。

(三)MPA教育方法的特殊性

第一,MPA教育方法的灵活性。MPA教育方法灵活多样,不仅有课堂教学,还有社会实践;不仅会学理论,更会应用;不仅有教师讲授,还有学生研讨交流。第二,MPA教育机制的系统性。MPA教育不同于其他专业硕士教育,MPA学生大多是不同领域的公共管理者,而公共管理者的工作主要是面向不同人群,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这就要求MPA教育不仅要教学生管理技能,更要提升学生的公共管理素养。MPA教育不是各门课程“各自为战”,而是“协同配合”,把提升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作为核心要旨。第三,MPA教育内容的创新性。公共管理的环境、对象和目标可能瞬息万变,这就要求MPA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仅要学习西方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更要强调结合中国国情的公共管理教学内容的本土化创新。

二、MPA教育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理论研究性教学的问题

MPA教育是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因此,很多MPA教师往往把MPA学生与其他学术型研究生等同视之,在MPA教学中容易偏向理论研究,产生以下弊端:第一,导致MPA课程“理论深、难度大、应用难”,学生学习兴趣下降。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对MPA学生固然重要,但传统的理论研究型教学容易使MPA学生脱离实际。第二,导致MPA学生思考公共管理问题理想化、单一化。现实的公共管理问题比较复杂,单纯的理论阐释往往会使学生形成“本本主义”思维,思考和解决问题偏向理想化和单一化。另外,从“理论到理论”思考问题,既不利于达到MPA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也不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容易出现教与学相脱节的现象。

(二)案例教学法的问题

近年来,案例教学法在MPA教学中得到了重视并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既能促进MPA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也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案例教学法仍有不足之处:第一,案例选取难。如何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于案例教学来说至关重要。在实际MPA教学中,要寻找一个适合课程教学的真实案例并非易事,有的案例时过境迁,不符合当下实际;有的案例头绪复杂;有的案例争议过大,难以聚焦,易导致“各说各话,莫衷一是”。第二,本土化案例应用难。MPA核心课程理论大多以西方理论为基础,很多经典案例也源自欧美国家,如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为组织理论等课程案例,而这些案例与中国国情有很大差距。另外,本土化案例与西方基础理论不能完全契合,导致MPA教学本土化案例应用难。

(三)课堂讨论教学法的问题

课堂讨论是MPA经常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所谓课堂讨论,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就课程中的相关理论或疑难问题展开讨论、辩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课堂讨论主要有3种基本类型:一是用于扩大和加深有关学科的理论知识而组织的系统的专题课堂讨论;二是就某门学科中个别主要问题或疑难问题而组织的课堂讨论;三是日常教学中采用的带有研究性的课堂讨论[2]。MPA课堂讨论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课堂讨论“重开始,轻结束”。在课堂讨论前,教师布置讨论的主题、时间、人员,学生认真思考、准备资料;在课堂讨论中,往往形成“几个人说,其他人听,少数人辩”的局面,学生整体参与度不高;在课堂讨论后,教师和学生难以达成共识,忘记了“为何而讨论”。第二,课堂讨论容易成为“课堂漫谈”。在MPA课堂讨论中,如果学生准备不充分,教师引导不力,课堂讨论往往成为“课堂漫谈”,不仅达不到课堂讨论的目的,还使得课堂讨论成为垃圾时间,影响教学效果。

三、“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在MPA教育中的适应性

(一)“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的内涵

所谓案例,是指公共管理领域内某个管理问题或决策问题的描述和记录。案例分析是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案例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3]。Seminar教学法是欧美大学教育中流行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Seminar一词源自拉丁文的“seminariu”,原意为“苗圃”“发祥地”,逐步发展为特指学校课堂教学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展开的讨论会、研讨会等。Seminar不是一般的课堂讨论,它是需要教师、学生在课上课下做好充分准备,讨论中充分参与,研讨结束后要有论文或书面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

所谓“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是指以案例研究为基础,通过Seminar研讨会的形式,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拓展研讨内容,提升学生“读、写、说、辩”的综合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上与课下相统一,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之间充分互动的一种教学方法。

(二)“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在MPA教育中的适应性

1.教学主体的适应性

教师是教育的实践者和组织者,是教学工作的主体,也是整个教学过程的核心。MPA教师不仅要传授学生基本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更要提升学生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实践能力。在“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中,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激发学生参与案例的讨论和分析,提高学生的创造性和思辨性,鼓励学生勇于展现自己的思想、经验和知识。

2.教学客体的适应性

学生是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对象,也是教育的客体。“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中的案例大多是公共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不仅能提高学生的知识应用和操作能力,也体现了公共管理的实践性特征。在Seminar中,MPA学生的“读、写、说、辩”能力得到了提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也得到了锻炼。“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不仅能使MPA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更能在无形中提高学生的公共管理素养,增强学生的学习获得感。

3.培养目标的适应性

一个好的教学方法不仅能很好地配合课程教学,实现课程教学目标,而且能满足不同教育对象的培养目标要求。实践性导向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是MPA教育的核心目标,而验证这些培养目标达到与否的现实表现就是,MPA学生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创造能力。心理学研究和教育实践证明,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是人的素质中最具活力与社会价值的一部分,也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潜能,但不当的教育方式往往会使人逐渐失去创造性[4]。“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能够很好地适应MPA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因为其将实践性和创造性融为一体。公共管理问题纷繁复杂,同一个问题在不同的环境和时空条件下解决的方法也不一样。首先,学生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分析案例,提出见解和方案;其次,学生在Seminar上与同学、老师交流,进一步拓展案例情景,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出更多的思考角度和解决方案。

四、“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在MPA教育中的应用

虽然“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能够很好地适应MPA教育,但应在实践应用中不断总结经验,注意以下3个关键问题。

(一)强调本土化和时代性

“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应用于MPA教育,案例选取是核心,一个好的案例不仅要有好的理论蕴含,更要有好的故事情节,能够吸引师生共同参与其中。我国MPA教育早期使用的案例大多源自欧美国家,而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等原因,欧美国家的一些公共管理案例与中国国情相距甚远,自然也就缺乏现实说服力和实践性。因此,“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要在MPA教育中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案例选取必须考虑两方面要素:一是案例选取要强调本土化。选取国内公共管理方面的改革实践案例更具有吸引力和说服力,如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税收体制改革、医疗教育改革以及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改革都是很好的案例素材。二是案例选取要强调时代性。中国改革开放的40年,公共管理改革始终如影随形,大到自上而下的政府机构改革,小到地方探索性、边缘性改革,如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公共管理的对象、方式、手段和途径也不断变化,社会变革越来越频繁,因此,案例选取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不能使用陈旧的不合时宜的案例。

(二)追求精品化和有限化

“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是一个强调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教学方法,既不同于一般的课堂讨论,也有别于案例教学,是一个集课上与课下、理论与实践、“读、说、写、辩”于一体的综合教学方法。“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应用于MPA教育,要注意以下两个突出问题:第一,“Seminar-案例”教学要追求精品化。MPA学生有工作经验,对案例的理解和认识更深刻,但其学习时间和小组交流时间难以保证,因此,“Seminar-案例”教学要打造精品案例、精品Seminar。教师要在课前安排好每一个“Seminar-案例”教学的时间、进度,并提前布置,给学生充分的准备时间,每一个“Seminar-案例”教学结束后要提交论文或总结,使得每一个学生都有所收获,杜绝“搭便车”现象。第二,“Seminar-案例”教学要有限化。所谓有限化,就是MPA教师要控制“Seminar-案例”教学的频率。一方面,不是课程的每个章节都适合“Seminar-案例”教学,也不是所有案例都适合“Seminar-案例”教学,有些案例事实清楚、制度完备,进行“Seminar-案例”研讨意义不大;另一方面,只有有限的精品“Seminar-案例”教学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否则学生疲于应付,反而会大大降低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一门MPA核心课程的“Seminar-案例”教学可控制在3~5次,每个月进行1次。

(三)结合课程教改同步推进

“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应用,更是对传统MPA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的一种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基本都是围绕“以教材为中心”。所谓“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是指“教师讲教材、学生背教材、考试考教材”的教学方式,这种方式把知识集中于教材上,把中心确定在课堂教学上,把注意力集中在教师上。显而易见,“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对教师和学生都有很大的束缚[5]。将“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换为“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要结合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第一,在课前制定系统的教学方案。在课前将授课计划和“Seminar-案例”安排告知学生,提前布置相关文献阅读和资料收集任务。第二,重新合理配置课时。一门MPA课程的课时有限,教师要根据授课进度重新合理配置课时,把一些学习内容调整为学生课后自学,如案例背景了解、案例阅读、理论回顾和前沿了解等。教师还可以在Seminar和“Seminar-案例”总结或论文中,嵌入对学生自学部分的考查。第三,转变课程考核方式。“以教材为中心”教学模式的考核方式大多是笔试,很难客观反映出学生的综合能力。“Seminar-案例”综合教学法采取考评结合的考核方式。笔试成绩和“Seminar-案例”考核成绩各占50%。其中,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率、参与讨论的表现情况、研究能力以及论文质量对学生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成绩占30%;学生互评成绩占20%。学生互评能够弥补教师考评的不足,是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和相互学习的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评估和认知能力,也体现了课程考核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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