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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启动

2019-02-14中国水利网站

山西水利 2019年1期
关键词:汾河河湖河长

1月17日,山西省河长办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行动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省河长办副主任、省水利厅厅长常书铭,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督察专员李凌昇主持会议。

常书铭在讲话中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各市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积极主动与地方检察机关联系,建立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协作会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力推动河湖管理保护难题妥善解决,促进河湖面貌逐步好转。二是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务实精准。各市要盯紧“务实”两字,扎实推进各环节工作。要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直接威胁水安全的河湖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治,特别是对汾河流域“清四乱”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沿汾河各市、县要突出重点全面解决汾河长期以来积累的“四乱”问题,建立清晰的“四乱”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力争在短期内解决汾河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使汾河“四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各级河长办要与检察机关协同发力。各市、各级河长办、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检察机关,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密切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涉河湖司法工作,形成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河湖双赢。

崔国红在讲话中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河湖生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开展百日会战行动是检察机关担当公益保护职责的应有之义,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行动方案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扎实的办案业绩、良好的办案成效诠释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二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保护河湖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坚持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要完善创新河湖生态保护检察工作举措,审慎研判,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在保护资源环境方面的恢复性司法理念。要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敏感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妥善处理相关舆情和信访事件。三要加强沟通协同,汇聚河湖生态保护的最大合力。要加强横向联动协同,建立紧密的信息共享、案件协办、技术咨询、舆情处置等联络机制,不断凝聚共识,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共利益。要调动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河湖生态的行动中来,在全社会编制一张河湖生态保护网,形成对危害河湖生态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

会上宣读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郑州宣言。太原、大同、吕梁、运城四市检察院、河长办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发言交流。

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河长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市、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各市、县河长办有关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会。

(转自中国水利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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