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型社会政策视阈的城市贫困治理研究
——基于江西城镇脱贫解困的实证分析
2019-02-11邹鹰程勇沈晨
社会工作 2019年6期
邹 鹰 程 勇 沈 晨
邹 鹰,社会学博士,乐山师范学院教授(乐山 614000);程 勇,乐山师范学院教授(乐山614000);沈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武汉 430074)。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中国城市反贫困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贫困从1981年的27.91%下降到2013年1.79%(陈岱云,陈希,2019)。然而,中国城市贫困是伴随着工业化而发展。工业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安置、社会财富的积聚,提供生产性空间及工业主义所追求的效率优先的偏好,使得发展成果出现普惠性、共享性不充分(邱耕田,2018)。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城市贫困有着新的表现,最为明显的是收入因素超过50%(于涛,2019),即,贫困群体大部分面临经济收入困扰。与贫困相伴的是老龄化、文化程度低、无工作、离婚(丧偶)、缺乏技能、患病等(陈岱云,陈希,2016)。
中国城市贫困原因除个人与家庭自身能力与禀赋之外,更多缘于社会发展结构因素的驱动,其中现代性扮演着非常重要角色。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城市的稳定社会结构,在户籍制度的“保护”下,严格地独立于农村社会。“城里人”与“乡下人”成为一种历史性“标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一种理性力量解构城市单位制的温存与浪漫,正如英国学者保罗·霍普(2010:14-19)所言,工业文明累积的物质财富,慢慢地消解着共同体的凝聚力和有机团结,而引发“后福特主义”为代表的社会张力,在技术形态、工作场所以及现代经济组织结构的触动下,把社会群体划分成“核心群体”和“边缘群体”。中国城市贫困正是按照这样的逻辑演绎,其中“边缘群体”成为社会急剧变迁的“贫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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