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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勇于担当作为湖北省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地显效

2019-01-27湖北省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7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市县职能

● 湖北省委编办

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湖北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对标对表中央,突出因地制宜,机构改革取得了预期成效,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一、缜密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

湖北省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总原则,提前布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精准实施,有条不紊推进机构改革。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改革政治引领。湖北省委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先后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省委编委会等,专题研究机构改革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各级各部门思想高度统一,组织协调有力,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改革底数,科学设计方案,不断增强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保证中央精神和湖北省委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规定动作”,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省市县三级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基本对应,做到上下“一盘棋”。旗帜鲜明地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在体制机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顺利完成党的纪检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各级统一设置依法治省(市、县)、全面深化改革、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委部门职能配置,强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等机关归口协调管理职能。聚焦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积极推进职能整合和机构调整,加强和完善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职能,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省市县三级全部组建到位并入轨运行。

(三)彰显湖北特色,全面优化机构设置。在党中央改革大框架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作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和“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重新组建省委军民融合办,更好发挥湖北军工大省优势,探索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军民融合发展新局面;为加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组建省政务管理办公室,市县两级设置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围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省市县三级设置扶贫办,省市两级组建地方金融工作机构,市县水利部门加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市县整合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职责,组建文化和旅游局,构建“大文化”格局;统筹整合县级报纸、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及有关新媒体单位等资源,统一设置县级融媒体中心。

(四)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形成“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和产业战略布局,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同步推动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推动群团组织去“四化”强“三性”,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通过机构撤并整合、行政职能回归机关、转为行政机构纳入限额管理等办法,分类实施改革,彻底根除“事业局”。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一张网”覆盖全部市县,92%的乡镇、村实现“五级连通”,205个事项实行掌上办理;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企业、群众对改革满意率达97.68%。印发市场监管等5大领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加强改革的总体设计,抓住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等关键环节,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统筹配置执法资源。

(五)从严规范公正操作,严明改革纪律规矩。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确保落实党中央改革精神不走样、不变通。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相关文件,强调要严守机构改革期间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纪律。各级各部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机构改革呈现推进迅速、平稳有序的良好局面。始终坚持从严把关、不开口子,按照统一标准逐一对转隶人员的身份、使用编制情况、职务层次和人员结构等进行审核。在“三定”规定审核过程中严把“五道关口”,即编办工作小组初审关,编办集体会审关,机构改革办、司法等部门联审关,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编委集体审议关,在保证进度的前提下确保“三定”工作质量。压茬推进市县机构改革,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培训、重点培训、互动培训,做到上下衔接、标准一致、口径统一、信息互通。

二、突出重点,着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在坚决落实中央“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湖北实际,聚焦机构设置叠床架屋的问题,勇于自我革新,多点协同发力,大刀阔斧地删繁就简,通过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从严规范管理各类组织机构,实现了党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机构职能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一)主动自我加压,全面实行机构限额管理。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对市县党政机构、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分类下达限额管理的“红线”,量化总量控制标准。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力度,限额外行政机构并入职能相近的机构;限额外事业单位,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坚决做到该清理的清理,该规范的规范,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真正做到“限额之外无机构”。省、市、县三级党政机构数量均没有突破中央规定的机构限额,有的地方还留有空额。通过撤并整合,省级机构减少20个,市县机构减少1296个。地级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般不超过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不超过4个。改革后,市县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减少137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彻底清理不规范设置机构。借地方机构改革,同步清理临时机构,明确临时机构存续期限,到期确需保留的按程序报批,杜绝临时机构“常态化”,解决任务完成难撤销的“老大难”问题;按照“三不原则”调整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即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实体性机构,不在现有机构上加挂牌子,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实行总量控制,省级撤销12个挂牌机构,市县减少562个挂牌机构,杜绝挂牌机构“实体化”;规范党委政府派出机构设置,政府除按规定设立开发区管理机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驻外办事处外,不设其他派出机构;从严控制党政部门派出机构,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党政部门一律不设派出机构。

(三)落实优化协同高效,推动职能转变合理配置。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推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机构职能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加大党政机构统筹设置力度,101个市县统一将民族宗教部门与统战部门合署办公;与权责清单相衔接,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评比、表彰等事项,一律不写入部门主要职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均对转变职能提出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对发改、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职责进行大幅调整优化,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对涉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40余项涉及多部门的事项逐一明确职责边界,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

(四)抓住改革契机,统筹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在不突破“总盘子”的前提下,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调剂力度,切实做到有减有增。涉及职责调整的,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相应划转编制和人员;对整合多个机构组建的部门,按比例精简人员编制,“二合一”部门的精简比例达到20%以上,“三合一”及以上的部门超过35%;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医疗保障等重大任务,加强人员编制配备,既落实了中央提出的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要求,也保证了事业发展需要。省级机构改革涉及调整行政编制1322名,其中根据部门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统筹调剂的达到35%,有效盘活了编制存量,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益。

(五)守住政策红线,严格管理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用制度建设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统一规范各级党政机构名称,依规确定机构规格;提高内设机构设置标准,全面推进大处(科)室制改革,省直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平均达到7名以上,市县部门精简内设机构3297个;规范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检机构、产业工会、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设置,严格规范核定领导职数,市县部门领导职数减少31.3%。

三、深化完善,巩固和扩大机构改革成果

改革永无止境。湖北省将保持改革韧劲,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完善提高。

(一)继续创新体制机制。跟进部门“三定”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掌握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配备情况,及时解决机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改革后机构职能人员的深度融合,真正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职责流程的优化整合,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持续完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促进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

(二)深化机构改革制度成果。组织开展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全面总结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把改革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梳理清楚,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形成长效机制。对一些成熟经验、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及时上升到制度层面,推进事关长远的机构编制法规建设。

(三)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加强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大编制优化整合力度,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通报、责令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以铁的纪律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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