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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媒体时代警察形象塑造初探

2019-01-27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9年11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民警公众

刘 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2019年1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人民日报社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全媒体时代是个大趋势,媒体融合发展是篇大文章。而警察作为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卫者和保护者,无疑在社会生活中充当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其形象一直备受关注。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深远影响,给警察形象塑造提供了良好机遇,同时也提出了巨大挑战。公安机关要在习总书记思想指导下,适时分析智能媒体纵深发展进程和全媒体技术融合给社会带来的传播生态上的变化,从而增强传播效果,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

一、智能媒体与警察形象概念界定

(一)智能媒体概念

人工智能技术变革了人类社会信息的生产、传播流程,信息推荐系统、智能化机器新闻写作、AI合成主播都对传统的信息链条进行了变革和创新。智能媒体,不应仅从技术或者用户体验方面看待,因为媒体要依靠技术促进其发展,但最终的落脚点是服务受众,方便信息传播,这一目的又推动技术的不断创新。所以智能媒体是通过智能技术手段帮助用户实现更好体验的一切信息客户端与服务端的综合。智能媒体是在互联网传播媒介上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其具有互联网媒介属性,但又具备其自身的特点。

1.感知性

智能媒体类人式的感知是通过大数据分析获得的,通过分析公众浏览信息的内容、种类及频次来计算出不同公众的不同信息偏好和需求,通过数据勾勒建立一个受众完整的信息偏好,在信息分发过程中对不同偏好的受众采取不同媒体策略,最终使媒体产生类人的“感知”功能。

2.精准性

智能媒体对于信息和受众都进行了精确的划分。每一位受众的信息接收方式、习惯不同,导致了对信息的偏好不同,智能媒体将信息和受众分析后进行匹配,这样更能达到信息传播目的、提高信息传播效率。

3.生动性

智能媒体在信息呈现方式上不再仅调动人眼睛或耳朵某一方面的感官,而是在信息制作时就将文字、声音或者照片等传播符号充分结合,让受众在接收信息时充分调动多种感官,信息的丰富生动,使受众获得更佳的接收体验。

(二)警察形象的概念

“警察形象是社会公众对警察组织的视觉标志、行为特征和工作理念,经过综合认知后所形成的总体印象和普遍评价,具体反映为警察组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1]也就是说,完整的警察形象由视觉、行为、理念等形象构成。警察视觉形象是公众通过符号即可以获知警察信息,这是公众对警察最直接和最直观的感受。警察行为形象是在公安机关理念指导下,警察组织管理行为和警察个体工作行为给公众留下的总体印象。警察理念形象是公安机关长期形成并得到公众认可的警营文化、组织价值取向、组织价值规范、公安机关目标等理念的综合认知和评价。警察理念形象是警察形象层中最为稳定的内核,通过警察视觉、警察行为、标语和口号予以呈现。而在警察视觉形象和行为形象中蕴含和体现着警察理念形象。

二、智能媒体对警察形象塑造的影响

智能媒体下的警察形象就是公安机关要借助智能媒体在技术、用户体验等方面的优势,使得警察信息能充分传播并被公众正确解读,从警察视觉形象、行为形象和理念形象来提高对于警察的总体印象和普遍评价,最终树立警察良好的执法权威,使得警民关系和谐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

不管在传统媒体环境下还是智能媒体环境下,警察形象的塑造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任何组织形象的塑造都需要时间来积累公众对其品牌和理念的信任。同时,智能技术的日新月异,要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最新的媒体技术为公安工作服务,以便实现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回望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可以知道:每一次媒体技术的变革都会对组织信息的传播和组织形象的塑造带来巨大变革。在这里我们要全面认识智能媒体对警察形象塑造带来的影响,不仅要看到新的媒体技术手段带来的便利,也要用批判思维去看待它给公安机关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智能媒体对警察形象塑造的积极影响

1.有助于打破警察的刻板形象

(1)可以让公众全景式体验警察日常工作。智能媒体使用最新的科技手段,以公众从未体验过的视角展示警察的日常工作,同时也可以避免公众因不了解公安工作而产生的对警察行为的猜疑,进而推动警察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由互知到互信过程的转变。2017年南京市公安局就率先采用了智能媒体技术“H5+全景VR”对不同警种、不同公安工作和不同民警进行全景式展示,让公众对公安有了全面而细致的了解,打破了公众对于公安工作神秘遥远和民警素质低、态度差的固有认识,最终赢得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普遍理解和支持,也有利于激发公众对民警的爱护之心。将公众带入公安工作,公众才能体会公安工作的特殊和不易,使得公众对公安工作和警察形成一个系统而全面的认识,从而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推动公安工作的开展。

(2)可以多种手段丰满警察形象。公众之前接触到的警察的视觉形象比较单一、刻板,但随着智能媒体时代平台渠道的增多,警容严整、威武正义的单一警察形象也有所改变。开封90后女片警缪霖创作的“缪小喵”女警形象表情包在利用视频网站和聊天工具进行发布推送后,使很多公众都看到了这个可爱软萌的警官,向公众展示了警察可爱的一面,使警察形象更加“柔化”。在形象塑造时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同时按照平台主要受众的不同特点,打造不同的警察形象,丰满警察形象内涵,让警察形象更加有血有肉,更接地气。

2.有利于优化警察形象的传播过程

(1)减少了警察与公众沟通过程中的噪音。公安信息在传递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社会环境、信息接收者理解能力等因素影响,从而对公众接收和解码信息产生不利影响。相较于传统媒体数层信息传递链,智能媒体可以直接将警察与受众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减少噪音,实现信息点对点传播和信息平等流动,这在舆论广泛关注的重大案事件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帮助涉警舆情危机发生时真实的信息直接传递给公众,从而避免因层层传递使信息失真,也可以有效避免别有用心之人故意歪曲案件事实,制造和散播谣言,抹黑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

(2)拓宽了警察形象传播的手段。在智能媒体时代,媒介终端愈加丰富和功能强大,增加了警察视觉形象出现的频率,同时也为公安机关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去呈现不同的视觉形象。以抖音平台为例,根据中国警察网联合抖音发布第6期公安政务抖音号排行榜的数据显示,到2018年11月平台已有3 500多家公安抖音账号,累计阅读量过亿的账号达40家。其中“四平警事”通过轻松幽默的普法教育的原创短视频,已经赢得1 005.1万公众关注,而“武汉公安”则是从民警日常工作训练来展示警察形象,目前也赢得42.5万公众的关注。这些抖音账号均有自己独特的创意点,每天以不同形式和角度发布相关短视频,让公众可以看到不同环境中的警察形象。除抖音之外,公安机关的微博、微信公众号也会根据依存的不同媒介特点,发布不同信息,塑造不同形象。广阔的媒介平台为警察形象的塑造提供了各种途径和机会,丰满了单一渠道下塑造的单一的警察形象。

(3)提高了警察信息传播的效率。根据2019年8月3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互联网的普及和庞大的网民数量每时每刻都会产生海量信息,如何让公众获取自己感兴趣和有用的信息?智能媒体技术分析可以帮助公众解决这一问题。将大数据分析技术和智能信息推荐技术相连接,通过采集之前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头条号上信息浏览和评论记录进行分析比对,之后将所有公众进行分群,并给每位公众贴上“群体标签”,从这些标签中可以掌握哪些群体对涉警信息一直保持非常高的关注度和活跃度,之后利用智能推荐技术把相关信息推送给该群体,这样可以帮助公众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更好地获取和利用涉警信息,最终有助于提高警察信息的到达率和接收效果。

3.有益于具化抽象的警察理念形象

警察理念形象是警察形象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最为抽象和重要的。智能媒体可以借助智能技术来具化和深化组织理念形象,让这些抽象的理念转化成一些具体可见的形象,真正实现借助智能媒体技术去塑造警察的“服务公众、方便公众”的组织理念形象。其中2018年8月27日最新上线的“公安110”APP,就是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个APP通过一个智能媒体终端集合了视频报警、电话报警、短信报警、亲友互助和线索报告等功能,并通过对公众地理位置及注册用户分析,来对注册公众提供更好更全面的安全保护。正是在这一点一滴的便民利民改变中才让警察理念形象逐步深入公众心中。

其实,智能媒体下的每一传播渠道,都有各自的目标公众定位,充分利用好这些渠道,就可以根据各渠道特点来全方位多角度打造不同情境下的警察视觉形象。扩大信息受众范围,积极推送警察正面信息,打破公众对于警察单一、固定的形象认知,使“警察形象”的内涵更加丰富和饱满。

(二)智能媒体对警察形象塑造的消极影响

诚然,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为塑造警察形象提供了种种机遇,但是,其自身爆炸式传播等特点及一些伴随现象不可避免地给警察形象塑造带来了消极影响,使其面临巨大的挑战。

1.冒用警察视觉形象的问题更加突出

智能媒体海量信息时代下群体里的每个人都希望能获取他人的赞同和关注,从而找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新、异、奇”的事情可能是所有人最感兴趣的,也最易博得关注。所以现在很多公众冒用警察的视觉形象进行直播和拍摄视频,来获取流量和话题,这些“警察”穿着“警服”在网上肆无忌惮地发表着自己的言论,这些言论被放在微博、朋友圈等开放性的社交平台上,使公众对警察行为产生误解。如何避免“警察”形象和身份被作为吸引流量的工具,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

2.使警察形象的塑造过程充满不确定性

(1)智能媒体使维护警察形象更困难。“智能媒体时代,社会权力资源配置和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公安机关与公众在信息获取上更加对等,原先的神秘感和不透明性也逐渐消失”[2],这样民众有了更多的话语权,使得警察和民众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加平等。所有公众都可以通过智能媒体终端表达自己的意见,随着警察与公众互动的次数和频率不断增加,警察行为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2016年6月10日上午,一则视频在网络流传。在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身着警服的男子一边开车,一边与车后座两名女子发生激烈的争吵,起因是女子没有带身份证,被民警强制传唤,整个争吵过程中民警言辞激烈,并出现了一些侮辱性的语言,使公众纷纷质疑民警的执法素养和权威。在智能媒体环境下,公众对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着全面而多样的监督,每一次行为或言语的不当,都可能会随着媒体技术迅速传播出去,被社会无限放大,从而对警察产生质疑。这个时代也加大了维护警察形象的成本,为警察形象的塑造和维护增加了种种不确定因素。

(2)智能媒体使警察形象更脆弱。智能媒体大大方便相关视频的传播,视频给公众以直观的感受,很多公众都相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而随着智能终端的发展,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的普及,人人都有摄像头,人人都能拍视频,如果一些涉警视频受到很多公众关注,那就很可能通过媒体技术在舆论场上发酵。涉警舆情的产生和发展最初的诱因也变得多种多样,有的是不当的执法行为,有的是不当的谈吐,当这些行为被公众的摄像头记录下来,传播在网上,整个事件就会被无限放大,有可能会被全体公众广泛讨论,从而使得之前积累下来的警察视觉形象受到致命打击。可以说在面对公众时,每一位民警的言谈举止都代表了整个公安机关的形象。2013年8月17日河南林州警察事件在《法制晚报》被曝之后,迅速引起媒体关注,不同媒体从不同的角度对该事件进行评述。8月18日,对该事件的媒体报道量升至1千余条。8月19日,媒体关注度达到峰值,相关的报道量超过2千条,人民网、中央电视台纷纷予以报道,甚至一些外媒也对此事进行报道。央视主持人赵普、慧科赢创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网络“意见领袖”纷纷对警察行为产生质疑,公安机关和警察成为众矢之的。这一事件充分说明,智能媒体时代,警察任意一个不当行为对整个组织形象的打击都是致命的,每一次执法活动都存在良好警察行为形象坍塌的风险。

3.负面舆情的集中爆发使警察形象更易被质疑

随着智能媒介技术的纵深发展和应用,负面涉警舆情的爆发频次加密,波及范围加大,影响程度加深,这给警察形象的塑造和维护带来巨大挑战,警察形象也遭到公众质疑。仍以河南林州警察事件为例,该事件在舆论场发酵之后,各种媒体开始对事件进行深挖,发现此事其实发生在被爆出来的一个多月之前,而且林州市公安局对涉事民警有明显的包庇,公众在接收到这些信息之后,纷纷上网对涉事民警和公安局进行口诛笔伐,使得本已平息的事件再一次被点燃,此事也从民警个人行为转变成了集体行为。公众对公安局的这种隐瞒行为表示了极大的愤慨,纷纷质疑公安局的做法,并引发对当地公安局“对外执法严格,对内放任不管”执法理念和态度的讨论。该事件深深损害了警察在公众中的形象。

可见,智能媒体时代,警察形象的塑造显得尤为紧迫,任重而道远。

三、智能媒体时代警察形象塑造的几点设想

(一)制定相关规范,加强与平台合作

维护警察视觉形象,避免“警察”形象和身份成为吸引流量的工具,应该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应该制定智能媒体技术的统一运用规范,这些规范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塑造警察理念形象的要求,但也不能太呆板,可以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如根据当地公众接收信息的习惯等进行变通。这些规范要将解决问题和鼓励各级公安机关创新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与各个智能媒体平台进行合作。利用平台的智能技术对用户进行精确甄别,一旦发现冒用警察身份进行“吸粉”或营利活动,及时进行处理和公示,在社会上产生威慑作用,维护警察良好的视觉形象。

(二)分平台维护警察形象,提高民警“媒商”

1.分平台维护警察形象

智能媒体为信息传播提供了多种平台,这些平台也将受众进行了详细地划分,不同的平台在构建警察形象时对于公安机关的要求是不相同的,公安机关要根据各平台的传播受众,制作不同的信息内容,采用不同的传播方式,做到有针对地进行形象维护。针对同一事件可以在基本理性基础上做不同导向的信息推送,对于偏感性的受众,可以推送感性的信息做到“以情动人”;对于偏理性的受众,可以推送理性的信息做到“以理服人”。分平台维护使得各平台在公关危机事件中呈现独立的特点,避免某一平台效果不好影响其他平台传播效果的发挥,但在舆情控制中又呈现合作互补的特点,所以分平台维护不失为维护警察形象的一种方法。

2.提高民警“媒商”

民警要有“媒商”,善于与公众沟通,以开放包容心态面对新媒体。很多影响重大的警察公关危机事件都是由于民警对于媒体认识不够造成的。如在媒体面前措辞不当、在自媒体环境下的执法不规范,这些行为都会对警察形象造成巨大破坏。具备良好媒介素养的民警,不仅要掌握传播规律,及时运用先进技术,还要避免错误,并有意识地维护公安机关和自身的媒体形象。提高民警“媒商”,不仅是提升宣传民警的专业素养,还要提升各级各地各警种民警的媒介素养,只有每位民警都有高“媒商”,才能突破警察形象塑造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三)打破“信息茧房”,强化智能媒体技术运用

1.打破“信息茧房”,真实全面传播信息

警察的视觉形象是公众直接可以看到的,它对于公安机关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某些特定环境中很多公众会因为执法形象问题而忽视了警察执法的内容。如视频中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不当言论和不当行为,很多不了解详情的公众就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警察自身执法有很大问题,从而给予公安机关和警察负面评价。智能媒体时代,由于大数据、云计算的普遍应用,很多媒介终端的运营商都会筛选过滤信息,按照公众接收信息喜好推送,使得公众看到的信息都是自己喜欢看到的,最终导致很多公众接收到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形成“信息茧房”。公安机关要打破这一壁垒,将真实的信息在不同平台和媒体终端上进行推送,加强与各个媒体合作,尤其是面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和警察公关信息的事件,要保证将真实的信息传递给公众。

2.强化智能媒体技术对涉警舆情的化解

传播媒介平台的多元化,揭开了公安机关过去的神秘面纱,使公众对公安机关越来越了解。“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一举一动,就好像处在‘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前,只要出现执法不公,就容易引起质疑、诘难,进而被围观。”[2]所以一定要重视舆情,通过不同智能媒体手段,例如信息推送、多平台交互的信息网、人际交互式的方法使信息无损、迅速地传递给公众,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借助相关事件将“危险”转化成树立警察形象的“机遇”。

总之,在智能媒体时代,加强媒体技术在形象塑造中的应用,通过先进的媒体技术手段拓宽传播媒介渠道,提高传播效率,避免信息失真,方便公众理解。公安机关要不断优化受众信息环境,大力推广新的信息传播技术,减少因技术问题给信息传播带来的阻碍。切实增强智能媒体技术在公安机关与公众之间沟通与交流的作用,积极借助其在公众意见表达、信息流通和传递方面的作用,实现稳定公众情绪、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

四、结语

塑造警察形象要以视觉形象为重点,而视觉形象的提升和改善需要公安机关在行为和理念层次上做出改变,始终坚持“服务公众、方便公众”理念,树立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良好警察形象。良好的警察形象,既是开展公安工作的要求,也是公众对于公安机关的期盼。它有利于为警察组织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心理认同,同时也会使公众信仰法律,从而最终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但是良好形象的塑造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需要我们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和每一位民警在每一件事情上积累,在形象塑造过程中要对媒体发展总趋势进行把握,利用智能媒体手段有目的地为公众设置警察形象议题,内外共同发力,以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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