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地方性法规细化垃圾分类
2019-01-21仲颖
检察风云 2019年1期
仲颖
上海将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无害化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近期,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与会人员认为要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还有待细化,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们的认识水平。
分类标准:怎么分还要更加清晰
生活垃圾分类是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源头基础,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又是关键因素之一。条例草案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然而生活中由于垃圾种类繁多,具体到每一类该怎么分,还有诸多疑问。
常委会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吴健生提到,“上海已经步入老龄化,现在主要是居家养老,老人有小病的话可能就在家里吊盐水,这里面就必然产生针头等医疗垃圾。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医疗废物不能和有害废物等放在一起,像这种类型算不算生活垃圾?如果算生活垃圾,它和有害垃圾又不能混装,这一块怎么考虑?”
常委会委员、上海市人大代表魏伟明发现不少老年人还不懂生活垃圾怎么分,“我住的小区原来楼道里放一个垃圾筒,最近是放了两个,上面写着干垃圾、湿垃圾。因为家里有老人,我就问分了没有?他说目前为止不知道怎么分。”
“那天我们调研的时候,强调大骨是干垃圾,条例草案把肉类碎骨放在湿垃圾一类,我们现在要了解四类垃圾到底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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