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培训机构乱象时记得寻求法律救济
2019-01-21张慧聪
法庭内外 2018年12期
张慧聪
随着大家对于子女培养以及对自身技能提升等追求的不断提高,大家见面互相寒暄的标准用语从“你吃了吗?”变成了“你报班了吗?”,周末不去上两节课都不好意思发朋友圈,随之而来的则是开展的红红火火的教育培训行业,当然还有不断涌入法院的教育培训合同类案件。通过这类案件,可以发现教育培训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常常存在单方不当履行的行为,让消费者感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惊吓”,下面笔者通过案例介绍一下这类合同中常见的教育培训机构调整乱象。
合同之外小调整:老师被换 学生起诉解约获支持
徐先生去年为儿子报了个跆拳道培训班,学了1年后觉得培训效果不错,今年决定续报1年,3月份交了6000元,5月却被通知授课老师要更换,徐先生对此不太满意,遂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费。培训机构到庭后表示续费是从2月起算的,3月交钱后培训机构应家长们要求调整了老师,如果对现在的老师不满意可以换老师,不同意退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间存在事实上的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并未约定不得更换老师,现徐先生据此主张全额退费,没有依据。但是因为此类合同具备一定的人身专属性,不适于强制继续履行,故合同应予以解除。同时,根据徐先生的儿子上课的实际情况及考虑徐先生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对培训班授课的影响,酌定培训班向徐先生退费4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