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音乐“大本曲”与“章哈”音乐特征比较研究
2019-01-21何超赵全胜
黄河之声 2018年22期
何超 赵全胜
(大理大学,云南 大理 671003)
曲艺音乐;亦称说唱音乐,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类型之一。白族大本曲与傣族章哈同属少数民族曲艺。大本曲流传于云南大理一带,是白族人民文化生活中重要组成一部分。以一人演唱,一人操三弦伴奏的表演形式。章哈流行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是极具傣族语言特色的音乐形式。表演形式以一人吹奏筚(或拉奏玎类乐器)伴奏,一人或多人演唱。两者在民间口头文学或者民间风俗基础上发展起来,它们都属于民间曲艺,在发展历史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表演形式。二者都具有值得关注的音乐特征和表现特点。
一、历史中的大本曲与章哈
大本曲,白族曲艺音乐。主要流传于以洱海为中心的大理、凤仪、下关及宾一带。以大本故事、长篇曲调为主。表现内容丰富、情节曲折,“大本曲”也以其文本规模而得此名。傣族章哈,有文献称之为赞哈或甘哈,既可以指曲艺音乐,亦可以是说唱音乐工作者(译为会唱歌的人和歌手),赞哈通常在泼水节、婚嫁生育、建造新房,特别在赕佛仪式中即兴演唱。普遍流传于滇南边陲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普洱市江城、孟连、景谷等地傣族村寨,与傣族毗邻而居的布朗族等也有传唱。有关于大本曲起源,北宋王溥撰写的文献《五代会要》记载大长和国皇帝奏疏中有“所署有采戕一轴,转韵诗一章,诗三韵,共十联,有类击筑词。”应该是关于大本曲最早记载。但目前学界认同真正大本曲产生形成时间是明末清初,旧社会被压迫的白族劳动人民,借助大本曲来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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