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师德建设的教育基础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逻辑前提探论
2019-01-21庞学光曾凤琴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9年2期
庞学光,曾凤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要“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而掀起的加强师德建设的新高潮,使我们对师德建设的新成效充满期待。然而,理论上的模糊与实践中的混乱,也让我们对轰轰烈烈的师德建设能否取得理想的效果心存疑虑。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以下简称为“师德教育”)担负着培养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的神圣使命,是师德建设的最为重要的基础。为此,本文专就师德教育有效性的两个逻辑前提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师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及其有效性的基本前提
虽然没有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但俯首可拾的事实足以表明,我国教师的职业道德严重滑坡!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固然会有很多,但是,以培养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为己任的师德教育,无论如何也难辞其咎。那么,我们的师德教育存在什么问题? 应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 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绕不开对师德教育的根本目的的认识。
师德教育的根本目的,简而言之,就是培养真正有职业道德的教师,或者说,就是培养真正有师德的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有师德的人呢? 笔者认为,所谓真正有师德的人,就是能够自愿自觉地作出符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选择的人,其特点是具有相当高的职业道德觉悟程度,相当强的自我职业道德评价、调节和选择能力,能够用“自我立法”有意识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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