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石油合作不同合同模式下的会计核算问题
2019-01-13张丽
中国市场 2019年32期
关键词:会计核算
张丽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秦皇岛32-6作业公司,天津 300459)
[摘 要]文章首先对当前石油合作采用的合同模式进行阐述,其次从折耗方法、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我国石油企业国际合同中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解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我国石油企业国际合作会计核算问题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国际石油合作;合同模式;会计核算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2.148
随着企业改革不断优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等在其他国家成功上市,并成为了国际大规模石油企业相接轨的国际性股份制企业,并且我国石油企业均走出国门,开展海外业务。但是,我国在和西方国家石油企业合作过程中,由于各个国家在会计制度上存在差异,而这种会计处理方式上的差异,将会给国际石油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进度和效率带来直接影响,在某种程度上阻碍双方效益获取。因此,加强对国际石油合作不同合同模式下的会计核算问题的分析,对我国石油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当前石油合作采用的合同模式
1.1 租让制的合同模式
租让制合同方式作为石油合作主要采用的一种合同方式,这种方式也就是资源国许可其他国家石油企业在某种期限、范畴等实现石油开采和销售的权限。租让制合作模式具备的特点具体展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别国的石油企业采用竞标等方式和资源国签署相关合同,获取租赁矿区使用权限。其次,对资源国矿区内所产石油,其他国家石油企业具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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