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难点解析
2019-01-13吕永
魅力中国 2019年10期
吕永
(烟台市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 烟台 264000)
一、不动产登记的难点
(一)法律依据不统一
我国不动产登记法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单行民事法律法规,在法律上没有统一的依据,没有做到国际通行的做法,在相关方面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等登记法。
(二)登记部门不统一
我国目前的登记部门比较分散,各个登记部门各自为政,这种部门不统一的情况下,为登记制度的实施带来了负面影响,也致使当事人在登记时有所不便,降低了登记的效率。
(三)影响社会信用
目前来看,对要求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改善的呼声最强烈的是基层金融机构,因为目前的制度无法为通常作为善意第三方的贷款银行有所保障。房地产双重抵押给银行的信贷资产有一定的隐患,在某些地区产生了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四)法院执行困难
由于当前登记制度的分散状态,给法院的执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分散的登记状态,很有可能使彼此有关联的不动产物权,被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比如,一处土地的使用权和这片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分别被登记到了不同的管理部门中,如果这两者出现了一些纠纷,那么法院在执行时,将会有一定的困难。
二、不动产登记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明确法律责任及完善不动产登记的规章制度
针对于不动登记中权利人登记错误及存在虚假登记内容、登记遗漏等情况给权利用带来利益损害的情况,权利人可以向工作失误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及登记承办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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