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探讨
2019-01-13王学雷
魅力中国 2019年10期
王学雷
(烟台市莱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山东 烟台 264000)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概述
(一)不动产的概念
1.不动产的含义。不动产一词最早源于英文“不动产”(realestate和realproperty),这个词实际上产生于西班牙语“真实”的一词,含义是“皇室的”关于不动产的定义及其范围,国内外进行界定的角度大致相同,是从民法的角度来界定。所谓不动产是指依自然特性或法律规定不能移动的固定财产,如土地、林木、海域、草原、建筑物及其它地上定着物。不动产是以土地为基础,总是固定于地球某一位置,可能是自然财富,也可能是人力创造的财富。
2.不动产的种类。不动产的种类繁多,最为核心的不动产是土地,而以土地为基础再进行扩展,有其它的不动产类型。不动产的种类根据管理的对象、内容和目标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自然属性、利用方式、权属主题、使用形态、使用功能等分类方式。在所有的不动产类型中我们每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类型有如下:土地、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添附于土地和建(构)筑物的物。
(二)不动产权籍调查
1.权籍调查。不动产单元是由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构成,包括房屋等建筑物及构造物以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范围。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以不动产单元为基础,依照不动产权利人的申请,通过权属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状况,包括宗地信息、权属、界址、数量、性质、面积、房屋用途状况等基本情况,形成电子和纸质数据、表册、图件等调查资料,根据所获得的调查资料将不动产单元进行“落宗落户”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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