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前教育中的孝道教育
2019-01-13张江鸿
魅力中国 2019年10期
张江鸿
(甘肃省漳县武当幼儿园,甘肃 定西 748300)
一、“孝”的概念
“孝”的原本含义是养、敬、立嗣、谏诤等,其现代意义是赡养、尊敬、感恩、追思和亲和。孝道教育包括孝道认知、孝道情感与孝道行为三个相关部分。幼儿孝道教育要依据幼儿的发展特点,适时适当有效地进行,还要结合社会发展现状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选择科学的孝道教育内容,编排幼儿孝道教育教材与相关资料。
二、学前幼儿孝道教育的重要性
(一)学前幼儿进行孝道教育的优越性
幼儿学前期(3~6岁)是塑造良好道德品质的关键时期,重视培养幼儿良好的孝道素养,使幼儿形成良好的孝道行为习惯,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孝道”作为中国弘扬的传统美德,在应试教育下的当代社会中,学生的德育培养缺失的现象已经成为了社会热切关注的问题,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幼儿具有可塑性强、潜力大、发展空间大的特点,其孝道教育尤为重要。
(二)幼儿孝道教育与幼儿能力发展的作用
自古中国奉行“百善孝为先”,把“孝”作为美德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一个人优劣的重要标准。幼儿良好的孝道教育,可以有效地促进幼儿良好品格形成于社会性发展;可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社会交往能力、自制力和独立性认知水平;还可以培养情感交流、孝道行为习惯、良好的孝道素养,形成正确的孝道价值观;能够正确了解自己,尊重关怀父母及他人,关怀社会的责任感与态度。
(三)幼儿孝道教育与社会性发展的关系
孝道教育与社会性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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